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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市图书馆位于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东南门大街42号,曲阜市图书馆始建于1949年7月,初设孔庙金丝堂,1990年建立曲阜市图书馆新馆,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主体建筑3000平方米。设有市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支中心、办公室、采编辅导部、借阅部、机关借阅部5个科室,职工总数39人,其中在职职工21人,现有藏书20万册,年接待读者15万人次2018年12月,被中国图书馆学会公布为全民阅读示范基地。
基本介绍
曲阜市图书馆古色古香,幽静典雅,于1990年对外开放,原中宣部副部长、文化部代部长贺敬之题写馆名。2014年4月,曲阜市政府批准设立孔子图书馆,和曲阜市图书馆合署办公。
市图书馆设有借阅部、技术服务部、办公室、采编辅导部、尼山书院等6个科室,在职职工20余人,有文献资源20万余册件,各类报纸期刊300余种,建有儒学和地方文献等3个数据库[1],能够满足不同层次的读者需求。
近年来,市图书馆创新服务形式,拓宽服务范围,积极推进总分馆建设,组织开展图书报刊外借、阅览、资料查询、数字图书馆服务、多媒体放映、社会辅导、讲座、展览、流动服务、读者培训、图书馆宣传、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等服务活动,服务水平逐年提升,成为广大市民学习知识、陶冶情操的精神家园。
近年来,曲阜市图书馆获多项省级荣誉,连续多年被文化部命名为“国家一级图书馆”,2015年-2016年连续两年被中国图书馆学会评选为“全民阅读先进单位”, 2016年被中国图书馆学会命名为“全国较美基层图书馆”,成为山东省获此殊荣的基层图书馆。
实用信息
入馆须知
1、进入借书处须持本馆借书证,进入阅览室借阅须持身份证、老年证、军官证等有效证件。
2、注意仪表,勿穿背心、拖鞋入馆。
3、随身携带的包及其它与借阅无关的物品请寄放存包处。请勿携带书包、个人书刊资料及食品等进入阅览室和外借处。
4、严禁在馆区内吸烟和使用明火,勿带宠物、易燃易爆品、危险品入馆。
5、保持馆区安静,勿大声喧哗,入馆请将手机置于震动状态。
6、爱护书刊资料和一切公共设施设备,损坏须按规定赔偿。
7、维护馆内卫生,请勿在馆区随地吐痰、乱贴乱画及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
8、自觉遵守本馆各项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借书规则
一、凭读者借阅卡借阅,无证读者不得进入书库。
二、借期30天,可以续借一次,续借时应在到期之前持证带书来馆办理续借手续。否则,超期每天交逾期使用费壹角。
三、凡私人物品如书刊、提包及带有磁性的物件等请勿带入书库。
四、所借图书需经工作人员办理手续,方能带出室外。
五、借书时,请读者全面检查图书,如发现污损、缺页、圈点、乱画现象,应及时声明,否则,由借书人负责。
六、请爱护图书,如有丢失、损坏图书,按照本馆图书资料遗失损坏赔偿规定办理。
七、凭证领取书位板,并请记住书位板号码,查阅时将书位板放在临时取书位置,找到满意的书后,连同书位板一起交工作人员办理借书手续。
八、文明借阅,保持排架整齐,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大声喧哗。
九、如有盗书行为,按照规定予以处理。
十、借阅证遗失后请及时挂失,否则后果自负。
微机开架借书规则
一、凭开架借书证,A证每次借书二册,B证每次借书一册,开架自选,无证读者不得进入书库。
二、借期30天,可以续借一次,续借时应在到期之前持证带书来馆办理续借手续。否则,超期每天交逾期使用费壹角。
三、凡私人物品如书刊、提包及带有磁性的物件等请勿带入书库。
四、所借图书需经工作人员办理手续,方能带出室外。
五、借书时,请读者全面检查图书,如发现污损、缺页、圈点、乱画现象,应及时声明,否则,由借书人负责。
六、请爱护图书,如有丢失、损坏图书,按照本馆图书资料遗失损坏赔偿规定办理。
七、凭证领取书位板,并请记住书位板号码,查阅时将书位板放在临时取书位置,找到满意的书后,连同书位板一起交工作人员办理借书手续。
八、文明借阅,保持排架整齐,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大声喧哗。
九、如有盗书行为,按照规定予以处理。
十、借阅证遗失后请及时挂失,否则后果自负。
机构设置
曲阜市图书馆设有市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支中心、办公室、采编辅导部、借阅部、机关借阅部5个科室,职工总数39人,其中在职职工21人,现有藏书20万册,年接待读者15万人次,外借图书11万册次,各类报纸期刊[2]600余种,能够满足不同层次的读者需求。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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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细数常用数据库有哪些 ,搜狐,2017-05-25
- ↑ 图书馆报纸期刊资源,搜狐,2019-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