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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交易日是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審定、公布的科技類名詞術語。
中國,從來就是一個文化底蘊極度豐富的國家,中國的文字,更是凝聚着中國的文化精魂[1]。中國最早出現的和文字相關的文化記憶就是倉頡造字,小小的文字中蘊藏了無限的文化[2],然後就出現了最初的甲骨文。
名詞解釋
最後交易日是指某種期貨合約在交割月份中進行交易的最後一個交易日,過了這個交易日的未平倉的期貨合約,必須按規定進行實物交割或者現金交割。
平倉是源於商品期貨交易的一個術語,指的是期貨買賣的一方為對銷以前買進或賣出的期貨合約而進行的成交行為。可以用在股票,期貨,現貨,期權,外匯等等交易產品。
最後交易日的期限
由於商品期貨交割的最後期限一般都是在月底,所以最後交易日往往被定為每月的最後一個交易日。但是有的交易所規定為價格月份倒數第二個交易日,如香港。
金融期貨的最後交易日:根據中金所《關於提示股指期貨和股指期權合約交割相關事項的通知》的規定,滬深300股指期貨、上證50股指期貨、中證500股指期貨、滬深300股指期權、中證1000股指期貨、中證1000股指期權、上證50股指期權的最後交易日為合約到期月份的第三個星期五,最後交易日為國家法定假日或者因異常情況等原因未交易的,以下一交易日為最後交易日,即IF2302合約、IH2302合約、IC2302合約、IO2302合約(合約月份為2023年2月的滬深300股指期權合約)、IM2302合約、MO2302合約(合約月份為2023年2月的中證1000股指期權合約)、HO2302合約(合約月份為2023年2月的上證50股指期權合約)的最後交易日為2023年2月17日。
最後交易日也是期貨合約中的一個重要條款。最後交易日是無論交易者買進還是賣出期貨合約,只要在最後交易日之後還留有持倉頭寸,這些頭寸就必須進入交割程序。交易者如果不想進行交割,就必須在最後交易日(或在此之前)將原有的持倉進行反向的平倉交易。
最後交易日和最後交割日的區別
交易和交割是兩個概念,交易是指對期貨合約的買賣,交割則是指對期貨標的資產的買賣。最後交易日就是最後交易期貨合約的日期,最後交易日一過,期貨就進入了交割時段,交割時段的最後一天就是最後交割日。
以滬銅期貨為例,該期貨的最後交易日是合約月份的15日,交割日期則是最後交易日後連續三個工作日。
在期貨交易中,不同類型期貨對於投資者參與交易和交割的規定是不同的,一般商品期貨是不允許投資者進入交割日期的,而金融期貨則允許,因為金融期貨的交割遠比商品期貨要簡單。
參考文獻
- ↑ 中國漢字魅力無窮,搜狐,2022-11-20
- ↑ 詩酒趁年華 | 品中國文字 悟千年精魂,搜狐,2019-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