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李孚青(清朝官员)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跳转至: 导航搜索

李孚青(清朝官员) [清](公元一六六四年至一七一九年以后)字丹壑,河南永城(一作合肥)人。生于清圣祖康熙三年,卒于康熙五十八年以后,年在五十六岁以外。(四库总目提要云:年未四十而殁。但孚青中进士为康熙十八年,集中所收诗,迄于康熙五十八年,中间巳隔四十一年,可见已自相矛盾,故不从)父天馥,官至大学士。孚青年十六,中康熙十八年(公元一六七九年)进士,官翰林院编修。人呼为黑头公。孚青著有野香亭集十三卷,《四库总目》所收为自康熙三十七年至五十八年之诗,按年分卷。

基本资料

  姓名:李孚青

  性别:男

  出生年月:1664年

  国籍:中国

  时代:清朝

  籍贯:江南合肥

  民族:汉族

  身份:诗人

个人著作

工诗,著有《野香亭集》。《晚晴簃诗汇》录其诗一首。

豫让桥

   女为悦己容,士为知己死。

  壮哉一豫让,乃能达斯旨。

  吞炭复漆身,忠烈忘妻子。

  国士与众人,岂曰可方比。


  斩衣志未成,报智亦足矣。

  荒桥旧址空,流水只如此。

  至今太行云,犹作剑锋气。

注释

  1.^《郎潜纪闻三笔·卷四》:李孚青十六岁入翰林:合肥李编修孚青,文定相国子也。康熙己未入翰林,年才十六。本朝科第之蚤,惟顺治乙未满洲伊文靖公桑阿,馆选时与之同岁。

  2.^2.02.1《词林辑略·卷二·康熙己未》:李孚青,天馥子。字丹壑。河南永城人。散馆授编修。著有《野香亭集》。

  3.^《清史稿·列传五十四·李天馥传》

  4.^《晚晴簃诗汇·卷四十七》

同名人物

李孚青(1890~1947),又名李春岳。生于阳信县徙义区北辛庄(今阳信镇北辛村)。出身于剥削家庭。读书10余年,19岁下学,在阳信县衙柜房当学徒,后去济南投靠李景林(国民党驻山东司令),加入国民党军官学校学习。结业后,给李景林当随身副官年余。回家后,跟随赵壁(国民党团长)在沧州一带充任散兵收容所军需,嫌收入不足所用,回乡在劳卫亭的庇护下经收阳信县商业税。1932年李行贿买通县长刘子安,在县公安局充任教育股长。“七·七”事变后,李纠集一伙地痞组成“游击队”。投靠日军宪兵队当靠山,被日军宪兵队长德安命为阳信县宪兵队长。由于李阴险心狠,治人有方,甚得德安信任。1940年宪兵队改为清乡队,李任伪队长。经常以“八路”罪名乱捕无辜百姓。一次李汉元等9名农民在一起打小牌,硬说是八路军在搞地下活动,抓去全部枪杀。1942年伪阳信县警备队成立,李为大队副。李本已有一妻二妾,竟又冲佛门强占了尼姑长林,还在南门里设外宅,强行与劳姓农家少女姘居。 [1]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