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定国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林定国(Paul T K Lam,1932年)香港资深大律师,曾任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 [1] 。现任消费者委员会主席。
简历
林定国于1992年在香港获委任为执业大律师,在Parkside Chambers 大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2013年,获委任为资深大律师。主要执业范围是民事诉讼,擅于处理本地及国际商业纠纷、土地纠纷、财产及信托法、遗嘱认证及遗产管理、人身伤害索赔等。 林定国亦为香港大律师公会担任多项义务工作,曾任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他既是纪律委员会委员,亦是见习大律师批核委员会委员。 [2]
动态
2018年12月7日政府公布委任资深大律师林定国担任消费者委员会主席,任期两年,接替已出任消委会主席6年的黄玉山,由2019年1月1日起生效。[3]
专业资格
年份 | 机构 | 专业资格 |
---|---|---|
1990年 | 香港大学 | 法律学学士学位(LL.B.) |
1991年 | 香港大学 | 香港法律执业大律师资格(P.C.LL.) |
1992年 | 英国诺丁汉大学 | 国际法学硕士学位(LL.M.) |
公职
- 行政上诉委员会副主席
- 人事登记审裁处审裁员
- 税务上诉委员会委员
- 游戏机中心委员会委员
- 暴力及执法伤亡赔偿委员会委员
- 消费者委员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