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椰子•核桃还有秋天(袁明秀)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事实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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椰子•核桃还有秋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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椰子•核桃还有秋天中国当代作家袁明秀写的散文。

作品欣赏

椰子•核桃还有秋天

摆放在厨房调理台上的,是一个硕大的南国水果——椰子

她还在她的故乡海南岛的时候,就已经被我的弟弟剥掉了外皮,我无从知晓她外皮的本来的面目了。眼下,她是一个丑陋的大东西,土黄色的木质纤维疏密有致地包裹住了里面的内容。我严格按照弟弟的吩咐,用水果刀在它的一端钻一个小孔,之后,又将一根吸管插进椰子的腹部。

我闭上眼睛,吮吸到了清凉甘甜的椰汁。这是我平生第一次看见椰子,也是第一次品尝椰子汁。我有些激动。

已经是早上8点多了,我还赖在床上,睁着惺忪的睡眼,听窗外秋雨打击雨棚发出的“砰砰”声,享受着国庆长假最后一天的慵懒。弟弟打来电话,说他就在我家楼下,是给我送椰子来的。

这个椰子跟着弟弟从遥远的琼州海峡南边的海南岛辗转数千公里,在昨天夜里来到我们这个地处中国腹地的陕南小城安康。

楼下,给我送椰子的汽车的引擎声才在响起的时候,我就已经吮吸到了这来自南国的味道了。

我从未想过,有一天,自己会站在自家的厨房大口吮吸清凉的椰汁,会用这种饮品浸润我刚刚苏醒的胃。

我舍不得一口气将这越过千山万水远道而来的椰汁喝光。拿来一只透明的玻璃杯,将剩余的椰汁一滴不剩地倒进去。我举起杯子,看见了她清澈、透明的容颜了。

在此之前,所有关于这种水果的印象仅限于图片,仅限于来自超市里出售的椰子糖、椰子粉、椰蓉面包,只知道她是结在高大、颀秀,有着婆娑姿态的南国的一种叫做椰树上的水果。还想象着,这生于海边、长于海边的树,是怎样的最早迎来朝阳,是怎样最晚送走晚霞,又是怎样在带着腥味的空气中散发着袅袅椰香的。

眼前这个被我抽干了椰汁的毛茸茸的大果子把我带到了刀耕火种的时代了。我举起了剁骨头用的大刀,对准被我钻开小孔取椰汁的那一个孔,奋力劈下去,瞬间,这毛茸茸的大东西便一分为二了。

我太想吃到她的果肉了。

一下子,这千呼万唤始出来的果肉呈现在我的眼前,我便有机会看见她本来的面目了。在那毛茸茸的土黄色的纤维组织下,包裹着的是褐色的坚硬的壳,硬壳里面是一层约一公分厚的果肉。

那果肉该是怎样长成的呀?雪白、细腻,像羊脂、像白玉。第一眼看见她的时候,我是情不自禁的轻叫了一声的。面对这牢牢贴住硬壳的、色白如玉的果肉,我不得不动用了冻肉刀和切菜刀,一点一点,一块一块把她们从铜墙铁壁般的壳里撬下来。我吃到了她芳香、滑脆、甘醇的果肉。

我从小嗜水果如命,说真的,这是我第一次吃到的后味如此醇香的雪白的佳果。造物主在造她的时候,该是费了多大的心思呀,才把这如玉似雪,芬芳醇脆的果肉与清凉的果汁一层层包裹在坚硬的外表之下。

有资料显示说,椰肉与椰汁含有大量的蛋白质、果糖、蔗糖、脂肪、维B、维E等。而且,她的全身都是宝。

这美味的、醇香的南国的水果。

这精致的生命。

等我无限爱怜的将那再也吃不下去的雪白果肉分装在保鲜盒里,收拾调理台上的果壳时,我这才发现,自己还身着睡衣,头没梳,脸没洗,牙也没刷,状若女鬼。

这一刻,我又在想象海风中婆娑的椰树,我吃到的是跨越千山万水,远道而归的亲情。

那时的核桃

我童年的记忆与核桃有关。

我小的时候,长得颇是苦大仇深。天生少言寡语,脖子又细又长,个头与同龄的孩子比起来,明显的瘦,且矮小。尤其是那一头半长的头发,简直就跟我家屋后石坡上的茅草如出一辙,稀少、枯黄。偏偏又喜欢梳两条长长的小辫子,这两根小辫子充其量也就有我现在的小拇指般粗细。于是,这两根小辫子整日里就在我瘦削的背后怯怯地枯黄地垂落着。唯一灵动的部件就剩下那双眼睛了,大大的、亮晶晶的、黑幽幽的,骨碌碌地转的倒是很欢实。

乡下的女孩儿,命贱。贱的就像是路边的马尾巴草。

然而,每一棵草都有一滴露珠滋养着。记忆中,村子里有好几棵核桃树,是生产队集体的树。不知道那树有多少年轮,反正它的主干比洗脸盆还要粗很多。最不喜欢那树在冬天里落光了树叶的那副丑陋的模样。它主干和枝干的颜色都是灰不拉几的,像极了我们那时的日子。

那树皮也像极了村子里一个姓马的老哑巴的双手,极粗糙,而且还裂开了一道又一道深深的裂痕。那个时候还不知道有“遒劲”这个词,也就形容不出它那奇奇怪怪指向灰蒙蒙的天空的姿态。只感觉它那张牙舞爪的样子叫人心里不畅快,尤其是当它上面栖息了好多只乌鸦时,简直叫人觉着晦气。于是,就有男孩子不住的从地上捡起石头抛向枝头,气愤的驱赶那一群群黑得发亮的呱呱叫个不停的乌鸦。

然而,这叫人心情郁闷的核桃树到了夏末秋初季节,却成了我们的最爱。

季节是个魔法师。它能让冬季里丑陋的核桃树摇身变成可爱无比的摇宝树。夏末秋初,一颗颗婴儿拳头般大小的青皮核桃缀满枝头,一咕噜一咕噜,一簇一簇的,跟树叶子的颜色一模一样。村子里所有的男孩子女孩子总能变出你想都想不到的花样与大人们斗智斗勇,去偷这些高高挂在高大核桃树上的青皮核桃。

偷来的核桃被我们用硕大的青桐树叶包裹着,飞一般的跑到小河边,随手捡一块石头轻轻敲掉外面的青壳,再砸开硬硬的果壳,于是,曲里拐弯儿的核桃果肉露了出来。伙伴儿们吃得满嘴生香,吃的叽叽喳喳,吃的就像是在过大年。虽然,我们偷核桃从没有被大人们捉个现行,但我们被青核桃的汁液染成褐色的嘴唇和小手,无疑就是一个洗不掉的“罪证”。但终因那个年代食物匮乏,每家每户的男孩子女孩子都积极参与了偷核桃的行动,大人们,包括生产队长在内,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那与伙伴们分工协作偷来的核桃成了我儿时最美味的吃食,也是我儿时最有营养的滋补品。以至于在我读高中以后的几十年里,再也没有吃过那么好吃的核桃了。

我少年时代的记忆也与核桃有关。

贫瘠的大山里,核桃是庄户人家最珍贵的山货了。

有核桃树的人家,在白露前格外精心的看护自家的树。因为,它可是一家人的摇钱树啊。不等到白露,就用竹竿儿打下还不肯离开大树的核桃,堆放在堂屋的墙角,等过些日子,青皮沤烂了,就退出一个个核桃,把它们摊在太阳底下暴晒。不过几个太阳,那核桃就成了易存放的干果了。整个过程,主人是怎么也舍不得尝上一颗半颗的,这些干果会陆续成为吃公家粮的人日子中的珍贵点心。

我妈因为总是无限担忧我先天虚弱的肠胃功能和瘦弱的身体根本做不了农活。她总说,我这样的身体早晚有一天会被农活拖坏(在我们那里,“拖坏“就是被折磨致死的意思),所以,在我还上小学时,就不住的撺弄我大(我们那里对父亲的称呼)供我读书。

那时候,村子里我的好多伙伴儿,尤其是女孩儿,都陆续辍学帮大人挣工分。幸运的是我从来没有面临过失学的危机。虽然天生话少,可唱起歌来很好听很好听,加上从小就酷爱读书,从小学到初中,每一篇作文都被老师当成范文在班上念。这样一来,我大供养我自然劲头十足了。

等我考上高中时,我才第一次体会到了失学的危机感和恐慌感。

这其中的原因只有一个,我家乡没有高中,我必须先乘火车,再搭客船去离家几十公里以外的另一个古镇读书,必须住校。本来,能考上高中的同伴儿屈指可数,女孩儿则只有我一个,我大我妈怎么放心我一个能被一阵大风吹倒的女孩儿家离开爹娘?而住校,则意味着我大我妈每个月必须拿出现钱来供养我。最要命的是,8月底,我达必须拿出15元现金来给我缴纳一学期的学费。这对于我那土里刨食吃的双亲来说,该是一个多么巨大的压力啊!

我妈依旧在撺弄我大供我上学。

临近开学的那些日子,我时常听得见我大一声一声的长叹。

清楚的记得那是一个雨天。

那天早上,我大不知什么时候就出门了,等到了我们吃罢晌午饭还不见回来。那段日子,我大腰疾发作,疼得很厉害,走路是需要拄着拐杖的。那拐杖其实就是一根和我的胳膊差不多粗细的长木棍子。

我妈不时地站在院坝头向通向更深处山里的路上张望,神色很是不安。最后,我妈让我顺着那条路去接我大,她说我大在天还没亮的时候就进山贩核桃去了,是给我弄学费。

在通向更深处的大山的那条乡村公路上,我一个人走着。我孤单着。我戴着我妈递给我的一顶大草帽,天上下着大雨,我的心里下着小雨。我哭了。

家里供不起我上高中,这个我是知道的。第一次,我有了不想上学的罪恶念头。

终于,在一个离家很远的一个叫龙脖子的地方,我看见了我大。

我看见他的时候,他正坐在公路边上歇着。头上戴着一顶大草帽,怀里抱着那根做拐杖用的木棍,衣服裤子都是湿淋淋的。因为腰疼,他的坐像很是滑稽。他的身边是一副担子,一根长长的木棍就是扁担。扁担的一头是半麻袋核桃,扁担的另一头也是半麻袋核桃。

大看见了我,笑了。我看见了大,哭了。

那天,那雨,还有那条简易的乡村公路上,我和我大一老一少抬着那两个半麻袋哗哗作响的核桃,缓慢地行走在泥泞中。

大把那两个麻袋不时地偷偷往自己的怀里一挪再挪。

那一年,我15岁。

那一天,我的少年时代结束了。

那一天以后的很多年里,我再也没有吃核桃。

雾气氤氲的秋天

第一次听莎拉·布莱曼的歌是在一个秋天。

那是多年前的一个周末。

那一天中午,我在上网,外面正下着秋雨,那雨已经下了两天了。同事给我发来一支歌,她要我听完之后谈谈自己的感受。

是那位被人们誉为英国“月亮女神” 的莎拉·布莱曼演绎的《斯卡布罗集市》。

我是知道这支歌的出处的,它是美国电影《毕业生》的主题曲。在这样一个潇潇霪雨天,第一次听莎拉·布莱曼这个有着女巫般歌喉的英格兰女子的歌,就让人肝肠寸断,欲哭无泪。刹那间,说不清楚道不明白的某个场景、某个人一下子浮现在脑海里,淡淡的追忆,淡淡的哀愁一下子全涌上心头。感觉就像看见秋的气息中夹杂着山野野花的芬芳,被萧条的秋风挟裹着,掠过大地和田野,一个孤独的身影消失在天地的尽头,他的周围 回荡着一首忧伤的歌……

之后的多年里,莎拉·布莱曼的《斯卡布罗集市》时常萦绕在我的心间与书页里,如同她湛蓝的眼睛透着英吉利海峡的雾气。伴随着这样伤感的旋律,时常指引我回到我曾经和我达抬着两个半麻袋核桃走过的那条泥泞的路上。

七年前的那个农历九月初一,是一个星期天。伴随着《斯卡布罗集市》的旋律,我在为我的儿子做他最爱吃的羊肉包子。厨房里氤氲着香气,厨房外洒满秋阳。那个时刻,我接到了我的叔父从老家打来的电话,说我妈病重,叫我立即动身回去。

后来我才知道,我叔父打电话的那个时刻,我的妈就已经回归真主(去世)了。

从那以后,每每想极了我妈时,我就听莎拉·布莱曼唱《斯卡布罗集市》。雾气中,我能看得见我妈缓缓向我走来。每每这个时候,我也就能在雾气中缓缓向我妈走过去。

又过了不到两年,也是一个秋天。

傍晚,叔父打来电话,叫我立即赶回老家。他只是说,我大出事了。

我是知道叔父这个“出事”的含义的。瞬间只觉得天旋地转,一下子竟瘫倒在地板上。等到我的儿子把我搀扶起来的时候,我才感觉到心口极疼,老是有窒息的感觉。已经长成大孩子的儿子怕我憋坏了,发疯似的逼我哭出声来。孩子的怀里,我哭得像是他的孩子……

从那个秋天以后,每每想极了我大我妈的时候,我就听《斯卡布罗集市》。每一次,我总能看见他俩在秋天的雾气中笑盈盈的一起向我走来,慢慢地。每一次,我也总能在秋天的雾气中向他俩走去,也是慢慢地。[1]

作者简介

袁明秀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