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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田邨
图片来自line

欣田邨英语:Yan Tin Estate),前身是紫田村,部份是原居民的土地和非原居民的土地,原居民土地分别有陶、邓、廖、陈、锺等几姓,后来政府收地兴建为欣田邨,是香港房屋委员会辖下公共屋邨,位于香港新界屯门第54区2号,门牌号码为屯门青麟路39号[1]

说明

屋邨项目由房屋署总建筑师(1)负责整体设计;兴业建筑师有限公司负责详细建筑设计工作,金门建筑负责兴建,嘉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物业管理。全邨占地4.2公顷,共有5座33至38层高的住宅大楼(即不高于海拔120米),楼宇采用构件式单位的非标准型设计出租公屋,提供4,687个单位供13,500人居住。邨内附设幼稚园、小学、休憩空间、街市、商店及诊所等设施。前期土地平整工程于2011年展开,2013年初正式动工兴建,于2018年3月23日起入伙[2]

历史

明末清初,已有廖氏陈氏客家原居民居住此地。

2001年,政府首次公布屯门第54区的规划,包括收回全部非原居民土地,及陶姓、邓姓、廖姓、陈姓、锺姓原居民的土地;唯最后到2009年公布的收地范围包括非原居民农村和原居民的田地,原居民村得以保留。为避免拆卸原居民丁屋“紫田花园”及征收原居民的土地,修改原有图则[3],缩小征收范围,使当中“逸田楼”兴建的单位数目减少。

紫田村于2010年共有106个住户。同年8月,地政总署曾经派人入村收地,紫田村50多名村民封路抗争,不满赔偿过少,以及清拆户入住公屋要入息审查不合理。当时仍约有30户拒绝听从当局的要求于指定限期前迁出,因此当局将限期由2010年9月9日延迟至9月27日。因为原居民村长并无为此守卫紫田村之利益,因而重选村长,把旧村长赶下台,以挽回紫田村之名声。而新任村长邓德森凡事亲力亲为,表现获不少村民赞许。

其后紫田村居民于2010年9月入禀高等法院,要求推翻地政总署搬迁令,法官林文瀚于9月24日裁定村民败诉。林文瀚在40多页的书面判词指出,政府的搬迁令并无­不合理及不恰当的地方,认为政府有向村民提供安置及赔偿安排,已平衡村民及公众的利益­,是公平的做法。林文瀚又强调,政府的政策,并无规定收地赔偿时,要提供完全同等条件­,强调要按照社会资源及经济情况考虑[4]

规划

屋邨规划概念以中央购物街为屋邨布局的主轴;步行购物街将接连西面的紫田村子田围、北面的紫田花园、东面的青麟路及南面的麒麟围。而屋邨大楼的间距以不少于15米为规划基础,以营造布局开扬的感觉。同时按空气流通评估报告,为大楼的设计和座向等进行微调;形成不同方向的自然通风走廊。

邨内亦广植树木,绿化比率将不少于地盘面积的三成。住宅大楼亦远离紫田村,可减少在建筑及入伙期间对村民的滋扰。再者,新屋邨与紫田村及紫田花园接壤地段,将规划成绿化带,美化环境;邨内亦广植树木,绿化比率将不少于地盘面积的三成。

此外,屋邨内将提供合适的休憩设施,包括儿童游乐场、乒乓球台、羽毛球场、篮球场和缓跑径等。

购物街名为欣田商场,楼高两层,设有多间餐厅、药房、文具店、教育中心、百佳超级市场大昌食品市场万宁759阿信屋、家品屋、面包西饼店、7-11便利店、汇丰银行柜员机等,以及一个整体承租街市,住宅地铺随屋邨在2018年3月入伙时相继启业。

街市经改装后在2018年6月27日开始试业,名为“欣田农场街市”,随后档户陆续进驻,至7月22日正式开业。档户包括菜档、鱼、鲜肉、冻肉、蛋及豆腐芽菜档、药房、烧味、面包店、报摊及杂货店。而街市外围设外卖店。

参考文献

  1. 地理资讯地图,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地政总署
  2. 屯门欣田邨今日起入伙(附图). 香港特别行政区新闻公报. 2018-03-23 [2018-03-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4-01). 
  3. 紫田村系列:紫田村被清拆的倒数第四日. 香港独立媒体网. 2010年9月5日 [2016-05-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9-20). 
  4. 法官指紫田村收地赔偿公平裁定居民败诉. 商业电台. 2010-09-24 [2016-05-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