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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典(canon),是一批被公认为神所启示或默示(即无误)的书籍或著作。英文“canon”一词来源于希腊文“kanÉn”,原指织工或木匠使用的校准小棒, 意谓“量尺”或“量杆”,后来延伸为法律或艺术的尺度或规范。
定义
这表明正典是一系列在信仰和教义上具有绝对权威的书卷, 可以用来比较和衡量其他的著作或教导(决定它们是否正确). 基督徒的圣经正典共有66卷(旧约[1]39卷, 新约27卷)。
新约正典
(1)它的作者是谁: 谁写这卷书或书信?
(2)地方召会对它接受的程度: 这作品有否被各召会传阅, 以在聚会中读出? 他们的意见如何?
(3)早期召会的教父对它的意见: 这些教父(Church Fathers, 即使徒的学生们)是否承认这作品? 有否引述他们师长(即使徒们)的著作? 例如召会早期有一位名叫波利卡普(Polycarp, 主后66-155年)的教父, 是使徒约翰的门徒. 所以若要试验约翰著作的真实性, 就可问: “波利卡普对它的看法如何?”
(4)它的主旨(内容): 这卷书有何教训? 它与召会所承认的别卷书是否有抵触或矛盾之处?
(5)它对个人是否有所造就: 这卷书对地方召会的会众, 并个别的基督徒, 有没有鼓励, 使人知罪悔改, 并得以造就或建立的能力?
溯源
公元前5世纪左右,萨摩斯( Sa2mos)的僭主波利克拉特斯命人雕刻了一尊名为“KanÉn”的塑像,以此作为人体艺术的摹本。以后,“kanÉn”又延伸指书面的文本。古希腊历史学家、修辞学家、哈利卡纳斯的狄奥尼索斯在《致庞培》的信中指出,希罗多德的《历史》是世上最好的典范( kanÉn) ,因为其中的语言不但优美得体,而且给人以韵律的快感。“canon”这个词最早出现在1885年版的《大不列颠百科全书》中,该书曾提到“柏拉图式正典”的用法。尔后,英语文学中一些具有开创性意义的作品也被称为“英语经典作品中的正典”( the canon of Englishclassics) ,例如狄更斯的小说和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的英文译本等,而《圣经·旧约》在英语文献中也被视为“正典”作品①。正典的最高境界是崇高,是庄严的形式和典雅语言的结合。符合这些标准并经受住时间考验的文艺创作可以被称为“正典”之作,是经典中的经典,例如荷马史诗、古希腊悲剧《阿伽门农》和雕塑《拉奥孔》等等。英文“canon”现在往往指特定的作品或文本,具有重大的学术价值和文化权威性,与“现在”的时间关联更强。在西方文化语境中,“canon”译成“正典”可以指称那些代表民族文化精髓并包含人类普遍价值观的文学作品,例如莎士比亚的戏剧和歌德的《浮士德》等等,也指《圣经》那样传承宗教教义的经典文本;而译成“经典”则指得到广泛认可、并在历史传承中保留下来的那些优秀作品,当然也包括那些公认的各民族正典之作[2]。
总结
总之, 将这五种步骤归纳起来使用, 才可决定那卷书是否出于神的默示. 至于旧约的正典, 我们虽没有这正典如何完成的详细资料, 但我们大可放心地接受希伯来文的圣经(整本只是旧约)为正典; 因为若希伯来文的圣经中接纳了不是属神话语的书卷, 主耶稣在世时必定指出, 并加以纠正。 但主耶稣从未如此行, 反倒多次指出它是神的话语(太4:4; 申8:3), 肯定它神圣的权威(路24:44),并鼓励人查考它, 并说它给自己作见证(约5:39)。
最后, 在主前300年(最迟是那个时候)以先, 旧约的各卷都已经写好和收集好, 且被人公认为真正的正典。许多学者相信是文士以斯拉领导了第一次对旧约各卷书的审定会议, 完成了旧约圣经的正典(拉7:6,10)。至于新约, 在主后397年, 迦太基的第三次会议(Third Council of Carthage)将现有的新约27卷书宣布为正典。 不过, 我们必须明白, 圣经各卷并不是因“最高权威授权而收集的书卷”, 乃是因“书卷本身具有权威性而被收集的书卷”。 换言之, 新约的27卷并不是因受迦太基会议宣布为正典后, 才被称为圣灵所默示的, 反之, 这乃是因它们是圣灵所默示的, 才被迦太基会议宣布为正典。
形成过程
基督教圣经正典的产生过程极为复杂。
使徒们自己使用希伯来圣经,他们显然认为希伯来圣经具有权威。在耶稣与使徒的时代,虽有许多犹太著作之存在,但是希伯来圣经的正典相当确定与清楚。法利赛人一直把持着犹太会堂,因此当耶路撒冷的圣殿在公元70被毁后,他们想要改造犹太教,使得犹太教在三居各地的以色列人(被掳到巴勒斯坦之外)中间,即使连一个圣殿也没有,仍然可以永续存在。这个改造过程有一部分就是:正式定义圣灵感动的犹太教圣经。虽然公元90年,犹太教拉比在雅麦尼亚(Jamnia)会议里有些歧见,但是这个会议似乎向正典化过程,迈进了好几个重要的步骤。根据定义,犹太圣经有二十二卷圣灵感动的著作:从摩西五经到小先知书。在后来的基督教圣经中,把有些犹太正典的著作分开来,成为总数三十九卷的著作。希伯来圣经的希腊版本。名为《七十士译本》(Septuagint)或者LXX,包括上面所有的书籍,以及在玛拉基之后写的部分著作,后者的主要意义在于其历史重要性。这些书籍包括,《马加比书》与(基督徒)所谓的两约之间或者次经的著作。2世纪的早期教父大多数使用七十士译本,正如保罗与其他使徒一样。他们常常引用许多希伯来正典的二十二本书,却很少使用到后来的历史资料与次经。
通过以上我们知道,2世纪与3世纪的大多数教父接受犹太领袖的决定,把圣灵感动的圣经,从只有摩西五经(从创世纪到申命记),扩充到并限制在律法与限制等二十二卷(或三十九卷)书之内。这些就是使徒之后最早的基督教会的圣经。大约在罗马的克莱门特与其他使徒后教父的时期,使徒的信件与人们认为是使徒或与使徒有亲密关系之人所写的福音,被搜集起来成为“使徒”,与希伯来圣经的“先知”并列,因此到了公园200年之际,有好几个教父与主教提到一套圣灵感动的权威著作,名为“先知与使徒”,并把这些无定形的书籍,当做衡量基督教信念与实践真理的尺度与标准。然而,基督教并没有像希伯来圣经那样被正式公认或者一致认可的圣经。
那么,正式的圣经,即正典是如何产生的呢?根据一位重要的教会历史学家:“基督教圣经的观念与实现,是马西昂的作品。教会后来拒绝他的作品,并在这个领域上远远超越他,但从形式的角度来看,教会完全是追随他的脚步。”在2世纪中期的罗马,马西昂是一位有影响力的基督教教师。虽然在地理上距离很遥远,马西昂与孟他努是同一时代的人,并且具有一些共同的特征。虽然马西昂的神学与某些诺斯替主义更接近,但他与孟他努同样认为,教会亟需改革,因此,他想要透过重新发现并推行他认为是耶稣真正原有的教导,来着手改革教会。为了达到这个目的,马西昂相信,基督教有必要把犹太教的残余思想除掉,包括希伯来圣经与它的神,雅伟。他认为,旧约圣经对于基督徒无效,因为它里面所描述的神是种族、嗜血的半神半人,不配基督徒的赞美敬拜。马西昂与诺斯替主义相似之处在于,他认为,旧约之神创造物质是错误的决定,以及物质是罪恶的原因。对于马西昂,旧约的雅伟比较接近于邪恶,而不是神圣的存在。
马西昂可能是想要定义圣灵感动的圣经正典之第一位基督徒。并且,他要把这些正典限制在他认为没有犹太教色彩的使徒著作中。马西昂的圣经包括两部分:一个路加福音修订版与保罗的十卷著作。马西昂甚至把师徒的著作也编辑过,使“所有的犹太元素”在这十卷著作中都见不到踪影。
马西昂及其反犹太教的基督教圣经版本,在有些基督徒当中迅速的流行起来,马西昂主义的教会在罗马、迦太基与各地又纷纷地冒出来。重要的教父与主教,拼命攻击马西昂与他的追随者。大约在世纪之交(201年),德尔图良所著的《驳马西昂》,是基督教反对马西昂论文的最佳例子。爱任纽在他的的著作《驳异端》中,也批评马西昂及他的教导,正如2世纪与3世纪的其他教父一样。有些早期的基督徒认为,马西昂是打一段,是正统与大公基督教的主要敌人。但是,马西昂主义的教会,在整个罗马帝国的各城里都屹立不摇,知道第一位基督教皇帝把它们压制下来。
基督教对于马西昂删裁的圣经正典,有一个反应就是要制定一套正确的正典,第一个半正式的努力成果是在罗马出现。大约在公元170年左右,罗马的基督教会只做了穆拉多利经目(Muratorian Canon),提供基督徒一整套有权威的“先知和使徒”著作,来反制马西昂的版本。穆拉多利经目包括所有的四福音书、使徒醒转、以及除了希伯来书、雅各书与彼得前后书之外的最后定案的所有新约书籍在内。它也包括《所罗门智慧书》,但是很重要地把甚为流行的《黑马牧人书》排除在外。在基督教会正式组织化的发展史上,穆拉多利经目代表一个十分重要的步骤:这是寻找一套与希伯来圣经相同水准的基督教著作的地一个尝试。尽管穆拉多利经目并不是最后接受的版本,但它把基督教圣经的观念深植在基督徒的思想中,并且清楚地表示,基督教的圣经并不会排除希伯来圣经,而且也不会伸手拥抱有些人所宣告的新预言或著作。
穆拉多利经目的作者所使用的精确判断标准不详。事实上,对于教会认定那些著作具有权威与圣灵感动上,不断有人辩论哪一个标准最重要。教会历史学家坎彭豪新的说法最有可能是正确的,他把最主要的标准称为“先知与使徒的原则”。这并不是一个刻板的原则,而是一个有弹性的衡量尺度,参与这个过程的就丢图用这个原则来判断被检验的著作。先知与使徒的原则,单纯是指,被检验的书籍与信件必须广为所有基督教会所承认,可以反映使徒的权威(若不是使徒所写的),并且表达重要的救恩真理与基督徒生活。也就是说,任何一本著作要进入正典之中,必须是一个“原始基督教”的作品,并且对于基督教的教导与生活有所助益。
爱任纽、德尔图良与奥利金等教父们都只做过他们自己的圣经经目,他们的经目与穆拉多利经目有所不同,彼此之间也有所不同。爱任纽列举了四本福音书,以及大多数后来成为正典的信件,他显然把这些都当做是圣灵感动、具有权威的作品。他拒绝诺斯替主义的福音与马西昂删裁的正典。在爱任纽之后不久,的热土量依样画葫芦,然后奥利金也照做不误。德尔图良与奥利金两人都认为,有些基督教的著作是圣灵逐字感动的,与希伯来圣经的意义相同,并把它们用来解决教义的争论。在他们的著作中,我们可以从他们如何处理这些著作的方式,看到新约圣经所隐含的观念与旧约的希伯来圣经并列在一起,他们认为,这些著作具有先知与使徒的权威。然而,它们之间仍有差异,因为德尔图良把经目当做黑或白、是或否的二选一范畴,但奥利金则承认一套可疑并有争议,但仍然有用的基督教著作。
根据坎彭豪新的说法:“大约在公元200年左右,旧约与新约圣经的最后形式与重要性,大体上已经确定,这是无可争辩的事实。”从德尔图良与奥利金所列举的经目表之差异来看,这个看法可能是太乐观了;德尔图良与奥利金分别在当时与稍后一点,提出他们的经目表。虽然如此,坎彭豪新的主张还是有点事实根据,尤其是针对那些要把基督教新约与圣经的整个观念,贬到很晚以后才出现的人而言。我们如果看爱任纽,德尔图良与奥利金的著作,不难发现,他们都忠于并顺服他们认为对基督徒特别有圣灵感动与权威的著作,并且他们的经目表虽然有些差异,但是重叠部分也相当多。
对于哪些著作可以加入基督教圣经正典的争论,主要的辩论在于希伯来书、彼得前后书、犹大书、约翰三书、启示录、雅各书,以及《十二使徒遗训》、《黑马牧人书》与《巴拿巴书》。有少数早期的教父与教会,甚至把《克莱门特一书》也当做是圣经。然而,教会的共识慢慢形成,上述第一个经目的所有著作,从希伯来书到雅各书,都应该包括在正典里面,因为它们广为基督的众教会所采用(即使有些教会,几乎完全不知道其中的部分著作),以及它们与使徒的关联。犹大书可能是由于传统上大致公认它的作者是耶稣的弟弟。因而成为最后被接受的唯一作品。上述第二个经目所列的作品,从《十二使徒遗训》到《巴拿巴书》,最后都被拒绝,因为它们缺乏十分重要的先知与使徒的特质,以及与原始基督教的关联性,尽管有些教会与教父认为它们是圣灵感动的著作。
正式的正典化过程与新约形成的最后一步,是在4世纪晚期发生,对于从马太福音到启示录,第一个经目包括的所有二十七卷书,亚历山大的主教与正统的主要辩护者阿塔纳修,在公元367年复活节写信给埃及基督教会的信中,并美欧增删任何一卷。阿塔纳修的措辞显示,他并不是在介绍一个新建的经目,而是让一个普遍公认的传统拍板定案。有两个主教会议,分别于公元393年与397年,在北非的西坡(Hippo)与迦太基召开。这两个会议都郑重其事地宣告,阿塔纳修的经目为定案和权威。从那时开始,新约圣经终于尘埃落定。当然,有部分原因在于,这些议会得到皇家的支持,以及4世纪晚期的教会拥有皇帝的权柄,可以压制异议的声音,强制大家的意见一致。虽然如此,所找出来并被议会认可的新约,也经得起时间的考验,而所有主要的基督教教派,从此之后也都欣然接受它为定案与最终的正典。唯一的争议在于,旧约以及就越是否应该包括次经的问题,并且如果可以,次经所包括的书籍对于基督徒有何权威。
基督教的教会,大约在公元300年消除了各种歧见。到那个时候,有一个大教堂矗立于尼哥米底亚(Nicomedia)皇宫剧目可及的地方,并且帝国的境内四处都点缀着罗马公所型的基督教会堂。主教高高在上用权威治理教会、基督教的崇拜礼仪变成标准化、有一个信经可以用来检验正统,并且就所有的实质目的而言,教会已经拥有具有权威的圣经。主教会议偶尔召开,来解决教会的争端。有一个补赎系统正在发展之中,用来决定如何衡量冥顽分子的悔改状况。大公教会变成清楚可见的高度结构与正式化的教会,所缺乏的知识政治力量,来强制执行其正统的教义,并压制分裂者在大公与正统的基督教之外,自称为基督徒。这在不久之后于君士坦丁大帝这个人身上得以实现,他在公元311年与313年之间,于罗马“悔改”归信大公基督教。
然而,基督教合一与福音本身的最大威胁,并不在于异端、分裂的教派与大公教会的外面敌人,烦热是来自教会内部的本身。基督教在使徒去世后两个世纪,平息过许多风暴,然而她还得面对至大无比的教义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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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三分钟读完《圣经·旧约》,搜狐,2015-12-08
- ↑ 浅谈基督教的起源和发展,搜狐,2021-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