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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咀惩教所及励志更生中心
图片来自mapio

沙咀惩教所英语:Sha Tsui Correctional Institution),是香港惩教署辖下的一所低度设防的惩教设施,前称沙咀劳役中心沙咀劳教中心,2009年改称沙咀惩教所至今。该惩教所位于大屿山石壁水塘道35号,即石壁监狱旁边,原为石壁水塘兴建工程期间的员工宿舍,1964年移交至监狱署并改为石壁教导所,到1972年改为劳教用途并使用至今,现收容在《劳教中心条例》下受训的男性青少年。该惩教所标榜“3S”功能,即“刑期短、纪律严、阻吓强”以快速导正少年犯,但其手法却引起相关人权争议。

说明

此外,惩教署也在同一地点设置励志更生中心英语:Lai Chi Rehabilitation Centre),是一所低度设防的更生中心,其所员为在《更生中心条例》下接受第一阶段训练的男性青少年。[1]该更生中心于2002年在沙咀劳教中心创立,曾于2008年搬到香港岛柴湾大潭峡惩教所用地,但2014年回归石壁直到现今。

历史

香港政府为解决香港供水问题,便于1957年在大屿山石壁兴建石壁水塘,又在水坝下设置宿舍供工程人员入住。直到1964年水塘工程完工,宿舍正式移交至监狱署,并改为石壁教导所,专为收容少年犯

1972年,时任监狱署署长简能针对日渐严重的青少年罪案问题,计划从英国引入类似英国军队的纪律训练方式,建立一间提供严格纪律和劳动工作的青少年院所,标榜“3S”功能,即刑期短(Short)、纪律严(Sharp)、阻吓强(Shock),旨在达到短时间内冲击少年犯的效果。这个建议很快便获得政府接纳,并于同年6月16日经第121号法律公告正式施行《劳役中心条例》(香港法例第239章),监狱署于是选择石壁教导所作为试行地点,改装之后成为沙咀劳役中心并接收首批训练生。[2]

参考文献

  1. 励志更生中心. 香港惩教署. [2020-03-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0-30). 
  2. 第239章 《劳敎中心条例》. 电子版香港法例. 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 [2020-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