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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理工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The Young Volunteers Association Of Henan Polytechnic University )成立于1997年3月,是直属于校团委领导,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在校大学生组成的全校性的志愿服务组织。是一个有朝气、有热情、乐于奉献,有组织、有纪律、善于团结协作的集体,广泛组织热心于志愿服务事业和社会公益事业[1]的在校大学生参与志愿者队伍。协会由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项目部、文艺部、环保服务队6个职能部门组成,下设22个学院分会,各学院青协分会由本学院团委领导,并统一接受校青协指导。协会高举青年志愿者旗帜,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始终坚持“立足校园、服务社会”的工作思路,以“志愿服务”为道德标准,自觉奉献爱心、服务社会,以实现自我价值、尽己所能奉献自己、成就自我为基本目标,在坚持志愿服务的同时塑造自我、完善自我、锻炼自我。完成新一代大学生的青春使命。主要服务内容有: 围绕农村扶贫开发、城市社区建设、环境保护、爱心支教、科技卫生、文化文艺等,有机地和大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相结合,敬老爱幼、帮贫助残,并开展校内外大型学雷锋志愿活动及社会公益活动等志愿服务活动。

协会简介

河南理工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简称河南理工大学青协,下设22个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分会。本协会紧紧围绕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章程,带领广大青年志愿者开展了大量的志愿服务活动。“青年志愿者”行动,是当代社会主义[2]中国一项十分高尚的事业,体现了中华民族助人为乐和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是大有希望的事业。努力进行好这项事业,有利于在全社会树立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时代新风。 因此, 一直以来本协会都本着“自愿奉献”的精神,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准则。以“志愿服务”为道德标准自觉奉献爱心、服务社会,希望将大学生志愿者的爱心洒满社会的每个角落。

协会荣誉

青协人不断开拓进取,甘于奉献,多次受到省市级表彰。 1998年至2006年,本协会连续八年被评为“焦作市优秀青年志愿者服务集体”、105人次获得焦作市“优秀青年志愿者”称号,862人次获得河南理工大学“优秀青年志愿者”称号。2004年又喜获“中国百个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集体”光荣称号。我校还被评为2003年度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 ,我校能源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队获得“百万青年志愿者助残行动”先进集体国家级荣誉称号。在焦作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团市委、市青年志愿者协会联合发文表彰2005年焦作市杰出青年志愿服务集体中,河南理工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总会荣获“焦作市杰出青年志愿服务集体”,我校青年志愿者协会机械分会荣获“焦作市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集体”荣誉称号。2006年2月,我校青年志愿者协会获“河南省第二届优秀学生社团”称号,2010年,我校青年志愿者协会荣获“焦作市志愿服务市长奖”银奖此外,本协会曾多次获河南理工大学“十佳社团”称号。2011年12月4日,我校青年志愿者协会荣获河南省第二届优秀志愿服务集体奖。2012年我校青协组织参与的火车站服务厅计划,获得“焦作市志愿服务市长奖”金奖。2015年我校青年志愿者协会与武陟团委合作项目“关爱留守儿童”荣获焦作市“十佳志愿服务组织(项目)”称号。2016年“焦作非遗之二股弦保护与服务项目”荣获第三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大赛河南赛区选拔暨河南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银奖。2021年12月,我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在2021年度河南省教育系统”两创两争“活动先进集体评选中获”河南省文明社团“荣誉称号。

机构设置

河南理工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南校区总会设会长1名,常务副会长1名,副会长4名,下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项目部、文艺部、环保服务队6个职能部门。北校区分会由理事会、办公室、组织部、项目部组成。各部门主要职责详见本协会章程。

备注:校青协办公室(大学生活动中心405室)每天值班时间:14:30-22:00(夏季作息制推迟半小时)

学院分会

河南理工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下设22个学院分会,分别是安全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能源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机械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测绘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材料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电气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土木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计算机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数信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化工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物电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外国语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诚正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建艺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应急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医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财经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工商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学、资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体育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音乐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软件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各学院青协分会接受本学院团委领导,并统一接受校青协指导。各学院青协的设立极大的丰富了全校青年志愿者的组织协调能力,为河南理工大学的青年志愿者工作做出了巨大贡献!

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河南理工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The Young Volunteers Association Of Henan Polytechnic University)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在校大学生组成的全校性的志愿服务组织。

第二条协会性质,青年志愿者协会是旨在提供志愿服务的公益性、非营利性服务组织。

第三条本协会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准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崇尚科学,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符合国家教育方针,服务于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以“服务学校,服务师生,服务社会”为宗旨。

第四条本协会是河南理工大学学生组织的成员,接受共青团河南理工大学委员会的指导,接受河南理工大学社团联合会全体成员的监督管理,遵守《河南理工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修订)。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五条本协会的活动范围

(一)重点选择适合于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的慈善性服务机构,和有代表性的公益场所进行义务劳动、支教扫盲、社区援助,帮扶弱势群体等活动。

(二)青年志愿者领导小组为推动青年志愿者服务工作深入有效开展,适当时将建立“河南理工大学青年志愿者服务基地”。

(三)校园维洁行动

行动服务方式:每周的周二指定人员检查校园内公共设施的整洁情况和校园内卫生情况并给予各分会考核评分。

青年志愿者协会承诺:

(1)以改善校园环境为目的

(2)服务时间上的保证

(3)服务质量上的保证

(4)根据校园的具体情况做出相应的活动安排

(四)雷锋月系列活动

在校团委的指导下,河南理工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于每年三月份面向全校组织开展雷锋月系列志愿服务活动,并始终坚持雷锋精神的传承与弘扬。秉承着“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坚持“立足校园、服务社会”的工作思路,结合自身优势,组织广大青年志愿者,号召全体在校师生学习雷锋精神,传承雷锋精神,弘扬雷锋精神。

(五)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4月到7月,在校团委的指导下组织西部计划、贫困县计划志愿服务人员的招募活动,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到西部贫困县的乡镇从事为期1-2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以及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号召同学们到西部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

(六)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

在全校范围鼓励组织青年志愿者组成志愿服务团队,并对志愿服务项目进行点评、评优,评选培育志愿服务队伍进行志愿服务活动。

(七)校史馆讲解大赛

河南理工大学南校区校史馆于2009年9月建成并投入使用,是我校“知校、爱校、兴校、强校”的基地和对外宣传交流的窗口。为更好地做好校史馆的服务及管理工作,使之成为缅怀历史、启迪未来、宣传学校、传承文化的平台,同时锻炼同学们的语言表达能力,提升综合素质,特此举办河南理工大学校史馆讲解大赛。

第三章 会员

第六条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河南理工大学正式学籍;

(二)承认本协会章程

(三)具有奉献精神;

(四)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

(五)遵纪守法;

第七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出入会申请,填写统一格式的注册登记表和服务项目登记表;

(二)青年志愿者协会领导小组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审核;

(三)由协会执行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八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协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六)参加团委、志愿者组织提供的培训;

第九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学校核心价值观理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维护学校和集体荣誉,抵制邪教等非法活动;

(二)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

(三)执行协会决议,支持并积极参与协会的各项活动;

(四)接受协会的定期注册;

(五)自觉维护协会的名誉和正当权益;

(六)履行志愿服务承诺;

(七)定期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协会执行机构会议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一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协会执行机构;

(三)审议协会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三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年一届

第十四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五条协会执行机构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筹备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三)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四)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五)决定协会下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六)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七)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六条本协会的会长、副会长、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热心学生组织工作;

(三)学习成绩中等以上;

(四)大学期间未受过学校的处分;

(五)遵纪守法;

第十七条本协会会长、副会长、各部门负责人任期时间由协会会员大会决定,连任不得超过两届。本协会会长不兼任其他学生协会的主要负责人。

第十八条本协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执行机构会议;

(二)检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协会执行机构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十九条副会长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协助会长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二十条本协会组织机构设置:

(一)总会

办公室:负责协会的管理制度建设以及各部门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处理协会日常事务、办公室日常值班事项、组织会议、保障会议正常进行的各项准备工作;负责志愿服务活动的参与、组织和策划;负责青协事迹撰写、材料汇编、档案整理与编制、青协财务与物品管理分配;负责与校团委老师沟通交流、协助各部门之间工作。

组织部:负责全校志愿服务活动的核准认证、新生的志愿者注册、全校志愿者信息整理工作;负责校外志愿服务活动的管理及认证;负责在开展志愿活动时组织、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并与各部门互相配合确保协会内部工作有序进行;负责与各学院青协、公益社团、校外公益组织、建立并保持紧密的联系,最大程度扩展协会的影响力。

宣传部:宣传部是协会的窗口,是弘扬志愿精神和宣传志愿服务活动的部门。主要负责协会媒体平台的日常运营,通过QQ、微信两大新媒体平台进行日常推送;通过新媒体平台发布志愿者招募通知,并公示录用名单;精通图片制作、视频剪辑,负责每次大型志愿服务活动中海报、条幅、视频等宣传材料的制作与展示;负责每次志愿服务活动的新闻稿撰写、照片拍摄,以及相关推送、推文的发布;负责对协会举办的大型活动进行现场直播和录像;负责配合协会其他部门做好宣传工作,扩大青协的影响力。

项目部:负责全校各大小型志愿活动的策划、审核、管理、反馈、考核以及活动材料的整理、保存;管理支教、慈善以及其他类服务基地,并对各项活动进行督导认证;建立、完善、补充全校志愿服务项目管理方案,根据学校具体工作安排,督促全校同学切身参与到志愿活动当中;负责项目大赛的筹备、评比工作。

文艺部:文艺部是一个以“活跃校园气氛,丰富课余生活”为宗旨,以积极组织策划并开展一系列校内外文娱活动为主要职能的部门。负责组织策划青协内部文娱活动、青协体系友谊比赛、校外志愿服务基地的文艺汇演活动以及国际志愿者日晚会;致力于以志愿文娱活动让广大学生得以愉悦身心,陶冶情操。同时负责校史馆内陈列展览的讲解、接待工作;负责与协会相关部门配合,根据参观者的预约时间和要求,组织参观者有秩序的参观,主动听取参观者意见,收集相关信息及时反馈。

环保服务队:环保服务队以“为环保事业作出贡献,维护校园良好风貌”为宗旨,在校内外积极开展与绿色环保相关的志愿活动;定期开展“校园维洁”活动,以实际行动树立绿色新风,并以此提高社会群众的环保意识;配合校团委完成“青马工程”的劳动教育工作,为校园的整洁贡献出一份力量;定期面向全校志愿者招募“文明使者”,协助和配合交警管控路口交通秩序,携手共创文明城市。

(二)北校区分会

理事会:接受校青协主席团的指导,对河南理工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分会(北校区)全面工作进行统一领导。

办公室:负责北校分会各部门年度考核工作;处理分会日常事务、办公室日常值班事项、组织会议、保障会议正常进行的各项准备工作;负责分会事迹撰写、档案整理与编制、财务与物品管理分配;负责分会的宣传工作,包括志愿服务活动的新闻稿撰写、照片拍摄等;与南校区办公室、宣传部对接;协助各部门之间工作,引导志愿服务完成队伍组织建设。

组织部:负责北校区志愿服务活动的核准认证及北校区志愿者的信息统计整理注册工作;负责优秀志愿活动的评选工作;对接并安排每周的学风督导工作;协调各部门工作安排,确保协会内部志愿工作的有序进行,并积极与院青协沟通交流志愿服务工作。

项目部:负责全校各大小型志愿活动的策划、审核、管理、反馈、考核以及活动材料的整理、保存;管理支教、慈善以及其他类服务基地,并对各项活动进行督导认证;建立、完善、补充全校志愿服务项目管理方案,促进全校志愿者切身参与到各项活动中;负责“校园维洁”活动并制定维洁考核规则。

(三)分会接受总会统一指导和管理,并且需要定期向总会汇报工作。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一条本协会经费来源。

(一)在核准的活动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二)学校支持经费;

(三)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二条本协会按照有关规定不收取会员会费。

第二十三条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每学期的财务申请报表,经团委老师审核后,严格按照财务申请流程进行申报。

第二十四条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五条本协会资产管理严格执行河南理工大学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各级指导单位的监督。

第二十六条本协会换届或更换协会负责人之前接受团委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二十七条本协会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八条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程序,由本协会执行机构或10名以上本协会成员联名提出,并交由本协会会员大会审议。

第二十九条本协会修改的章程,在会员大会上通过后7日内,上报河南理工大学社团联合会。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条本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之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协会执行机构提出终止动议。

第三十一条本协会终止动议必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指导单位审查同意。

第三十二条本协会终止前,必须在校团委组织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三条本协会经校团委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既为终止。

第三十四条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校团委的监督下,按照河南理工大学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经2018年5月10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协会会员大会执行机构。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自校团委核准之日起生效。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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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