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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雄
图片来自36O

法雄 法雄(?一117年),字文强,右扶风郿县(今陕西省眉县)人,战国时期齐国国君齐襄王田法章之后,东汉大臣。

人物生平

法雄是齐襄王田法章的后裔。秦国灭齐国之时,田氏子孙均不敢自称田姓,因此改为法姓。汉宣帝时(前113一前49),法氏子孙迁徙至三辅地区,世代均担任品秩二千石的官员。 法雄起初以郡功曹身份出仕,受太傅张禹府所辟,再以高第官除南阳郡平氏县(今河南桐柏县西)县令。法雄善于处理政务,擅长查察奸人坏事,因此在任期间,盗贼甚少为患,县内吏民都对法雄既敬又畏。南阳太守鲍得向朝廷汇报法雄的表现,法雄于是调任宛陵(今安徽宣城)县令。 永初三年(109年),海贼张伯路与平原刘文河等三百余人自称为“使者”,攻打厌次城,杀害县长及官吏,贼军更向高唐转进,焚烧官寺,大肆释放囚犯,四方盗匪、渠帅皆称张伯路为“将军”,争相投靠他。朝廷下令派遣御史中丞王宗持节,带领幽州、冀州诸郡为数万人的士兵,又征法雄为青州(今山东临淄)刺史,与王宗一起合力讨伐张伯路。王宗、法雄二人连番征战,大破贼兵,贼军被斩首溺死者达数百人之多,余贼亦四出奔逃,官军获得大量器械财物。即使后来汉帝发诏大赦天下,贼军仍因王宗、法雄的军队尚未解甲,而不敢归降。王宗为了迅速消灭贼众,便召集刺史、太守共同商议,大家都认为应该直接进行攻击。法雄却主张:“不是这样的。兵者,是凶器;战争,是危险的事。蛮勇并不可恃,胜利亦不是必然的。这批贼众如果乘船出海,深入远岛,那就不易攻讨了。既然国有赦令,现在可以暂且罢兵,抚慰这群盗贼,如此一来他们势必解散,然后我们再对付他们,可以不战而定了。”王宗亦认同其言,决定罢兵。贼众闻讯果然大喜,将侵略所得的财物战俘通通交还。不过由于东莱郡的军队未肯解甲,贼众再次感到惊恐,遁走辽东,直至海岛。 永初五年(111年)春天,漂泊海岛的贼众缺乏粮食,于是再次入寇东莱郡。法雄率领郡兵大破贼众,贼军向辽东逃窜,辽东人李久等协助法雄施行夹击,成功平定贼众,州界自此才得和平。 法雄为官严谨,每至军中,都会复审案件,观察囚犯的神色,经常能准确地判断案情的真伪,因此亦能查察不守法的官吏,并下令要他们解印除任。在青州任刺史四年,法雄便升迁为南郡(治今湖北江陵东南)太守,精于断案,治安靖平,户口益增。其时沔水、云梦泽一带野兽肆虐,前任太守悬赏招募人民捕猎虎狼,前往捕兽者反而屡遭其害。法雄于是向所属县令致信,说道:“虎狼居于山林之间,就好像人类居于城市之中。古代的治世中,猛兽不会侵扰人类,那是因为国家恩信宽泽,仁德连禽兽都有所被及。我这太守虽然不是什么有德行的人,但也不敢忘记这种道理。当你们收到这信件后,便将捕兽的工具及机关都摧毁掉,从此不得再于山林中胡乱捕杀野兽了。”自此之后,当地虎患稍为平息,人们的生活亦得到安定。法雄担任太守数年,农务经常都有丰收。 元初年间,法雄卒于任上。

人物成就

永初年间,法雄在平定张伯路、刘文和之乱中颇有战绩。

家庭成员

儿子:法真 孙子:法衍 曾孙:法正,蜀汉刘备谋臣

历史评价

范晔《后汉书》:“雄、尚、绲、抚。璇能用谲,亦云振旅。”

史籍记载

《后汉书·卷三十八·张法滕冯度杨列传第二》 [1]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