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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交通运输局,是洛阳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交通职能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交通局(港务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洛政办发〔2001〕83号),市交通局的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实施国家、省重点和大中型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全市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负责公路、航道的标志、标线、航标及交通监控、通讯等附属设施的设置和管理;负责港口及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负责交通工程的质量监督。
2.负责全市公路运输和城市出租车运输、水路运输、车船租赁、搬运装卸、港口码头、营业性停车场、运输代理、仓储、理货、联托运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和运政管理及授权范围内的港站疏运管理[1];负责机动车维修市场与配件供应、汽车驾驶学校、汽车驾驶员培训、汽车运输业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船舶修理等行业管理;维护全市公路、水路、港口运输业的平等竞争秩序,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组织实施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运输;负责洛阳港现国内港口间的合作交流和重大涉外活动。
3、负责全市公路路政、水路航政、港口码头管理和交通规费稽征管理;组织、协调或参与交通建设投资资金的筹集与监管;指导交通行业内部审计工作。
4、负责全市通航水域、港口的水上安全监督、船舶(含船用产品、水上设施)检验和船舶防污监督、船舶和船员证照发放、内河救助打捞及与通航有关的临河、跨河建筑物等行业管理;负责和指导全市交通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2]。
5、负责编制并实施交通行业科技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重大交通科技项目攻关;指导并监督交通行业质量、技术、通信信息、环保、节能工作,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6、指导全市交通行业行政执法和行业体制改革。
7、负责全市交通对外合作与交流,做好吸引外资工作,为交通发展筹集资金。
8、承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与交通战备办公室工作。
9、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组织、宣传、统战、知识分子、纪检监察、机构编制、人事、教育培训、人武及群团等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
10、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另外,新增交通行业和交通产业项目招标投标的行政监督职能,转变两项职能,即实行政企分开,不再直接管理企业,将国有资产的管理和国有资产运营的监管职能逐步移交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交通行业有关培训、企事业单位年度会计报表等具体事务工作,交由有关事业单位或中介机构承担。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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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洛阳交通运输局发布三类车辆通行证,办证攻略看这里! ,搜狐,2020-02-06
- ↑ 洛阳市交通运输局“狠下五功” 牢牢守住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底线 ,搜狐,2020-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