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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银监会印发的《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中将流动性风险定义为:流动性风险指商业银行虽然有清偿能力,但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或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以应对资产增长或支付到期债务的风险。 [1] 1、流动性风险就是指市场上流动性资产不足的风险。在宏观经济中,流动性资产是指现金和容易兑换成现金的现金等价物(活期存款、短期票据等等),而流动性风险是指的是现金以及现金等价物的不足。 2、当流动性风险过大的时候,金融机构便没有足够的能力满足客户取现的要求,当市场有危机情况时候,人们纷纷会去银行提取现金以应对风险,如果银行无法满足客户的要求,就会因为挤兑而倒闭,整个经济也会因此受到牵连。 3、在不久前美股暴跌的时候,许多基金机构发生了亏损,因此会面临客户的赎回,此时机构就会向银行兑换流动性,从而使银行面临这较大的风险。
简介
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无力为负债的减少和/或资产的增加提供融资而造成损失或破产的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经济主体由于金融资产的流动性的不确定性变动而遭受经济损失的可能性。
形成原因
当商业银行流动性不足时,它无法以合理的成本迅速增加负债或变现资产获取足够的资金,从而影响其盈利水平,极端情况下会导致商业银行资不抵债。商业银行作为存款人和借款人的中介,随时持有的、用于支付需要的流动资产只占负债总额的很小部分,如果商业银行的大量债权人同时要求兑现债权,例如出现大量存款人的挤兑行为,商业银行就可能面临流动性危机。 流动性风险与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相比,形成的原因更加复杂和广泛,通常被视为一种综合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的产生除了因为商业银行的流动性计划可能不完善之外,信用、市场、操作等风险领域的管理缺陷同样会导致商业银行的流动性不足,甚至引发风险扩散,造成整个金融系统出现流动性困难。因此,流动性风险管理除了应当做好流动性安排之外,还应当有效管理其他各类主要风险。从这个角度说,流动性风险水平体现了商业银行的整体经营状况。
分类
流动性风险包括资产流动性风险和负债流动性风险。
资产流动性风险是指资产到期不能如期足额收回,进而无法满足到期负债的偿还和新的合理贷款及其他融资需要,从而给商业银行带来损失的风险。
负债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过去筹集的资金特别是存款资金,由于内外因素的变化而发生不规则波动,对其产生冲击并引发相关损失的风险。商业银行筹资能力的变化可能影响原有的筹融资安排,迫使商业银行被动地进行资产负债调整,造成流动性风险损失。这种情况可能迫使银行提前进入清算,使得账面上的潜在损失转化为实际损失,甚至导致银行破产。
流动性风险有哪几种?
流动性风险进行定义
第一,流动性极度不足。流动性的极度不足会导致银行破产,因此流动性风险是一种致命性的风险。但这种极端情况往往是其他风险导致的结果。例如,某大客户的违约给银行造成的重大损失可能会引发流动性问题和人们对该银行前途的疑虑,这足以触发大规模的资金抽离,或导致其他金融机构和企业为预防该银行可能出现违约而对其信用额度实行封冻。两种情况均可引发银行严重的流动性危机,甚至破产。
第二,短期资产价值不足以应付短期负债的支付或未预料到的资金外流。从这个角度看,流动性是在困难条件下帮助争取时间和缓和危机冲击的“安全垫”。
第三,筹资困难。从这一角度看,流动性指的是以合理的代价筹集资金的能力。流动性的代价会因市场上短暂的流动性短缺而上升,而市场流动性对所有市场参与者的资金成本均产生影响。市场流动性指标包括交易量、利率水平及波动性、寻找交易对手的难易程度等。筹集资金的难易程度还取决于银行的内部特征,即在一定时期内的资金需求及其稳定性、债务发行的安排、自身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市场对该银行看法、信用评级等。在这些内部因素中,有的与银行信用等级有关,有的则与其筹资政策有关。若市场对其信用情况的看法恶化,筹资活动将会更为昂贵。若银行的筹资力度突然加大,或次数突然增多,或出现意想不到的变化,那么市场看法就可能转变为负面。因此,银行筹资的能力实际上是市场流动性和银行流动性两方面因素的共同作用的结果。
在各个市场中均存在流动性风险,比如证券,基金,货币等等。
[债券知识]什么是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差的债券使得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的价格卖掉债券,从而遭受降低损失或丧失新的投资机会。针对流动性风险,应在投资前注意分析,尽量选择交易活跃的债券。同时,注意不要将全部资金都用来投资,应准备一定的现金以备不时之需。针对流动性风险,投资者应尽量选择交易活跃的债券,便于得到市场的认同,冷门的公司债券最好不要购买。
什么是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指商业银行虽然有清偿能力,但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或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以应对资产增长或支付到期债务的风险。
流动性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无法应对因负债下降或资产增加而导致的流动性困难。
以上界定来自于2009年银监会印发的《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
流动性风险的分类
流动性风险包括资产流动性风险和负债流动性风险。资产流动性风险是指资产到期不能如期足额收回,进而无法满足到期负债的偿还和新的合理贷款及其他融资需要,从而给商业银行带来损失的风险。负债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过去筹集的资金特别是存款资金,由于内外因素的变化而发生不规则波动,对其产生冲击并引发相关损失的风险。商业银行筹资能力的变化可能影响原有的筹融资安排,迫使商业银行被动地进行资产负债调整,造成流动性风险损失。这种情况可能迫使银行提前进入清算,使得账面上的潜在损失转化为实际损失,甚至导致银行破产。
什么是“流动性管理”?
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无力为负债的减少和/或资产的增加提供融资而造成损失或破产的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商业银行经营过程中最主要的风险之一,在商业银行经营过程中,流动性风险一直是存在的。流动性问题是当今世界金融领域中尚未解决的主要难题之一,流动性问题解决得不好,就有可能导致流动性支付危机,这一问题对金融机构尤其重要。
所以需要流动性管理,其根本是保锭银行金融机构足够的头寸,用于日常营运。
什么是流动性,以及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指资产能够以一个合理的价格顺利变现的能力,它是一种所投资的时间尺度(卖出它所需多长时间)和价格尺度(与公平市场价格相比的折扣)之间的关系。即资产的变现能力越强,它的流动性越强。
流动性风险是商业银行所面临的重要风险之一,我们说一个银行具有流动性,一般是指该银行可以在任何时候以合理的价格得到足够的资金来满足其客户随时提取资金的要求。 银行的流动性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是资产的流动性,二是负债的流动性。资产的流动性是指银行资产在不发生损失的情况下迅速变现的能力;负债的流动性是指银行以较低的成本适时获得所需资金的能力。当银行的流动性面临不确定性时,便产生了流动性风险。
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产生的原因
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来源于两个方面:负债方和资产方。由负债方引起的流动性风险主要源于商业银行很难在不受损失的情况下变现资产或者被迫以较高成本融入资金来满足负债持有人即时提取现金的需求;资产方引起的流动性风险是指表外业务的贷款承诺。
(一)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期限不相匹配
商业银行的负债业务即资金的主要来源有存款、同业拆借、央行存款、从国际货币市场借款和发行金融债券等,其中具有短期性质的存款占了绝大部分比重;而商业银行的资金主要运用于贷款、贴现、证券投资、中间业务、表外业务等,其中贷款业务在商业银行资产构成中占了绝对比重,而这些贷款以盈利性较高的中长期贷款为主。在这种资产负债结构下,当市场发生突然变动,客户大量提取额度的情况下,如果其它要素不变,银行便很难在不受损失的情况下将其资产变现而满足其流动性需求,从而产生流动性风险,因为银行流动性保持是一个在时间上连续的过程,现期的资产来源和运用会影响未来的流动性需求和供给,靠短期拆借来维持流动性只能产生恶性循环。
(二)经济环境的变化
1、中国资本市场的迅速发展对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控制的影响。
首先,从总体上看,我国股市的发展还很不成熟,经常大起大落,当熊市转为牛市时,大量的短期性银行存款便从居民的存款账户上转到居民的证券账户,使短期内银行的流动性需求激增,在流动性供给不能相应增加的情况下,便产生了流动性风险。而在牛市转熊市时,银行短期存款大量增加,不仅增加了银行的经营成本,而且这种存款很不稳定,易带来流动性风险隐患。
其次,众所周知,我国的新股发行一向一本万利,因此常常获得超额认购。许多企业和机构出于追逐利润的目的,在新股发行时将大量资金在企业存款账户和证券公司间来回转账,随着股市的大起大落,来回转账既造成了银行资金来源的不确定性,又扩大了流动性负债的波动性,使银行流动性风险增加。
股票市场的发展改变了很多企业的融资方式,那些经营良好、效益突出的企业为了降低筹资成本,纷纷改制上市,从证券市场吸收资金获得发展,而这些企业很多是银行的优质客户和贷款对象,当这些企业改变融资方式,资金需求从长期性贷款需求转向短期性的周转性贷款之后,从总体上说,银行的贷款质量下降,流动性风险增加。
2、利率市场化对商业银行流动性的影响。随着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进展,利率水平逐步由市场的资金供给和需求决定。利率市场化将对企业和居民的融资和理财行为产生深刻影响,从而影响商业银行的流动性。例如,当预期利率要下降时,为了减少财富的损失,此时居民储蓄存款会相应增加,而贷款则会因为未来成本的下降而转为在未来进行,此时贷款需求减少,这时银行一般不会产生流动性风险;而当居民和企业预期利率上升时,为了减少未来融资成本,现时企业的贷款需求会突然放大;而居民的储蓄意愿会向后推迟,造成银行的预期资金来源减少,从而造成银行流动性供给不足,产...... 流动性风险是指什么
流动性风险可以有两层:一是理财产品本身出问题,无法按时偿还本金的风险;二是该产品在封闭期间无法赎回,客户需要资金时无法变现。
银监会新指标
为了提升流动性风险监管的有效性,在“贷存比”和“流动性比例”以外,监管当局又引入了“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融资比例”两个指标。
10月12日,银监会发布了《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明确了对于银行流动性监管的四个主要指标,即:流动性覆盖率、净稳定融资比例、贷存比和流动性比例。该《办法》是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拟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
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融资比例的引入,是《办法》的最大亮点。这两个指标在巴III协议中首次提出,是国际监管层面针对危机中银行流动性问题反思的最新成果,此次也被银监会引入到中国的流动性监管指标体系之中。
流动性覆盖率旨在确保商业银行在设定的严重流动性压力情景下,能够保持充足的、无变现障碍的优质流动性资产,并通过变现这些资产来满足未来30日的流动性需求。
流动性覆盖率的计算公式是“优质流动性资产储备”和“未来30日净现金流出量”的比值,监管当局要求,商业银行的流动性覆盖率应当不低于100%。
净稳定融资比例则旨在引导商业银行减少资金运用与资金来源的期限错配,增加长期稳定资金来源,满足各类表内外业务对稳定资金的需求。其计算公式为,可用的稳定资金与所需的稳定资金之比。监管当局要求,商业银行的净稳定融资比例应当不低于100%。
值得注意的是,为了缓冲上述两个指标对银行的冲击,监管当局设定了宽限期,银监会要求商业银行最迟应于2013年底前达到流动性覆盖率的监管标准,2016年底前达到净稳定融资比例的监管标准。
“流动性覆盖率主要监控的是银行短期的流动性风险,而净稳定融资比例则关注长期流动性风险。”银监会国际部主任范文仲曾在2011年中表示,“银监会参照国际上新的流动性要求,引入这两个新的流动性监管指标,同时,也保留了以前跟中国国情吻合的监管指标,比如说存贷比和流动性比例,这样就形成了一套多维度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体系。”
对于 “贷存比”和“流动性比例”两个指标,银监会延续了之前的要求,即,商业银行的存贷比应当不高于75%;流动性比例应当不低于25%。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适用于在我国境内设立的所有中外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等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参照执行。
另外,《办法》在完善现金流管理等重点环节的同时,还充实了多元化和稳定的负债和融资管理、日间流动性风险管理、优质流动性资产储备管理、并表和重要币种流动性风险管理等多项内容。[1]
视频
流动性风险概念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