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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在成年人中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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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在成年人中的孩子》中国当代作家金梅写的散文。

作品欣赏

流浪在成年人中的孩子

我像一个孩子,在成年人中流浪

——弗兰茨·卡夫卡

我是一个在成年人中流浪的孩子。——虽然,在世俗的目光中我早已经是个大人。背着重重的行囊,我穿行在都市的人群中,华丽的,卑贱的;善意的,邪恶的,我都无所谓。我的世界只有我的存在。

四十年的时间,我没有长大。知己的依然知己,陌生的依然陌生。爱我的人已经远去,他们匍匐在天安门广场的石榴裙下,蜷缩在巴山楚水的凄凉地里,狂笑着,自嘲着。在这个污秽肮脏的烂池塘里,我渴望做一尾鱼,偶尔跃出水面,睨望一眼阳光,吮吸一点雨露。但是,我什么都不想干,在自缚的蚕茧里,我一睡到天明。

烈烈风中,一面破旗随风卖弄着舞姿,它也知道自得其乐吗?是的,只要自己愿意优雅,拙劣又算得了什么?

清晨,我在窗玻璃的水面上用手写你的名字。没等写完,它便哗哗地流泪,弯着,曲着,像一条条的小蛇,一直渗进泛着银白的金属里去。可那儿,并不是你的失乐园。那天夜里,陶醉在五彩缤纷的梦里,我宁愿永远地睡去。什么是因,什么是果,我不想知道得太清楚。

凭栏眺望,积雪尚未融尽,脏兮兮地黄白地铺着。遍野突兀遒劲的枯树枝,想抓住什么,或者云烟,或者彩霞,或者霹雳,可我知道它什么也抓不住。在这个暖洋洋的冬季,谁家的孩子在呜呜地哭泣?丢了鞋子,或者迷失在旷野里纵横交错的阡陌小路。

那个有着六个手指的男人曾说我是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小东西。那时,我十来岁的年纪。三十年的时间过去,我还徘徊在社会的边缘上,不想融入,不屑融入。周围的人们在最俗世的快乐里快乐着自己的身心,幸福着自己的幸福,我未曾削尖脑袋,未曾头破血流,所以,我还是孤独的自己。在没有白天,没有黑夜,只有晨昏和墓地的天堂,我是那只荆棘鸟,折断了双翅,仍在自由地飞。

张爱玲说,“出名要趁早啊!晚了就来不及了!”我没能赶上,望尘莫及地追悔来时的路。那些知识积淀的匮乏,那些粗糙难堪的评述,能把我怎么样吗?譬如蛛丝,譬如尘埃。孩子的眼里没有邪恶,没有淫秽,始终是那对清澈的瞳仁,纵使千回百折,亦可望尽茫茫天涯路。

我的爱近在咫尺,却不敢去触摸,胆怯与无知阻碍了我前行的脚步。在那个没有星星和月亮的夜里,我试图毁灭自己。熊熊的烈火焚烧,你把我拽了回来。——你把我当作你的孩子。从此,我的心有了停靠的港湾,爱却没有了归宿。

寂寂的长夜过去,“失眠人起合欢床”。两行清泪里,有残花落地。遥远的童年歌谣又回荡在我的耳畔,“摇啊摇,摇到外婆桥。外婆叫我好宝宝……”外婆慈祥地笑着,她的笑容温暖着我曾经冰冷的心。它又复苏了,重新绽放出美丽的雪莲,瓣瓣鲜艳。

我的放之四海的心,何时能悬崖勒马?我不满意现在的生活,——像个孩子似的,哭着,喊着,可没有人睬我。——却没有勇气堕落。——像一个躺在泥淖里的人,即使“低到尘埃里,却能开出花来”,不以为意,乐自己所乐着也倒罢了。——可我不甘心,在自我铸就的牢房里,挣扎着,怨艾着,头朝向没有门窗的方向。——最终上演一出悲剧罢了。

在这个奉行肉搏和机巧的社会里,我是个观望的孩子。——在天之涯,地之角,在一条纯粹的河流上,在芳草萋萋的鹦鹉洲。

游离于规则之外,流浪在成年人之中,我——是一个孩子。[1]

作者简介

金梅,笔名我的张爱玲,一个有着少女情怀的教书匠,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原籍滨州,现居临沂蒙阴。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