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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研究室

浙江省人民政府研究室原图链接来自 中国科学院 的图片

浙江省人民政府研究室,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28号),设立浙江省人民政府研究室。省政府研究室是协助省政府领导开展调查研究的省政府直属机构。

目录

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或参与对全省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和决策咨询,提出政策性建议和咨询意见。

(二)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等省政府重要报告和省政府主要领导部分重要讲话等文稿。牵头组织省政府重要会议的文件起草,参与省委重要会议的文件起草工作。

(三)根据省政府领导指示,负责或组织、协调有关方面起草和修改省政府有关重要文件。

(四)对国内国际经济形势、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政策进行分析研究,对省政府重要工作、重大政策落实状况进行跟踪调研,收集、分析、整理和报送重要决策咨询信息,为省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建议。

(五)指导全省政府系统调查研究工作。

(六)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1]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政府研究室内设5个职能处室:

(一)人事秘书处(挂信息分析处牌子)。负责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会务、政务公开、安全保密等工作;承办机关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承办机关外事工作,组织实施对外交流合作项目;负责有关课题管理工作;承办机关部分后勤服务等工作;指导全省政府系统的调查研究工作;承办收集、整理、分析、编辑和报送重要决策咨询信息,分析和比较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政策,跟踪调研省政府有关重要工作和政策的落实情况,提出政策建议;编辑和印发有关刊物。

(二)综合研究处。承办规划和计划、农业农村发展和城乡建设、区域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等方面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起草和修改综合性报告、讲话、文件等文稿。

(三)经济运行处。承办经济运行、财税、金融、物价、投资、消费等经济调节方面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跟踪分析经济形势,提出政策建议;起草和修改有关重要报告、讲话、文件等文稿[2]

(四)产业发展处。承办工业、服务业、自主创新、信息化以及对外开放等方面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起草和修改有关重要报告、讲话、文件等文稿。

(五)社会发展处。承办社会建设和管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等方面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起草和修改有关重要报告、讲话、文件等文稿。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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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