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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由贸易港

海南自由贸易港是按照中央部署,在海南全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是党中央着眼于国际国内发展大局,深入研究、统筹考虑、科学谋划作出的重大决策。

2020年8月24日,海南公布了中英文《2020海南自由贸易港投资指南》,为全球投资者提供一站式服务;9月28日,海南自贸港开通洲际

(洋浦-南太平洋-澳大利亚航线)航线。2021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发布实施;1月27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3月,海关总署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海关实施办法(试行)》;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基本内容

中文名:海南自由贸易港

地理位置:中国海南

提出人:习近平

外文名:Hainan Free Trade Port

提出时间:2018年4月13日

发展历程

2018年4月13日下午,习近平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郑重宣布,党中央决定支持海南全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支持海南逐步探索、稳步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分步骤、分阶段建立自由贸易港政策和制度体系。

2018年4月1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发布,意见明确了海南省发展的具体时间表:到2020年,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国际开放度显著提高;到2025年自由贸易港制度初步建立,营商环境达到国内一流水平;到2035年,自由贸易港的制度体系和运作模式更加成熟,营商环境跻身全球前列;到本世纪中叶,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形成高度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现代化的制度体系,成为综合竞争力和文化影响力领先的地区。

海南自贸港2025年初步建立。

2018年5月20日,海南省宣布启动“百日大招商”,向全球投资者发出共建自贸区(港)的邀请。

2019年11月8日下午和9日上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领导小组组长韩正在海口分别主持召开专家座谈会和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研究讨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政策和制度体系,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

2020年3月15日,由海南省委深改办(自贸办)主办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官方网站正式上线。

2020年3月16日上午,海南省委书记刘赐贵主持召开省委深改委暨自贸区(港)工委会议,研究部署加快推动建设自贸港相关工作。

2020年4月13日,商务部自贸区港司司长唐文弘表示,将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打造中国面向太平洋和印度洋的重要开放门户。

2020年6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6月3日,海南自由贸易港11个重点园区同时挂牌,海南省把11个重点园区作为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样板区和试验区,利用制度创新优势,率先实施相关政策和进行压力测试,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加快发展、创新发展。

2020年8月24日,海南公布了中英文《2020海南自由贸易港投资指南》,该投资指南旨在结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全方位展现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投资政策、投资机遇、投资区域、投资促进机构等投资要素,为意向在海南开展投资和经贸活动的全球投资者提供指引。

2020年9月13日,海南自由贸易港第三批建设项目集中开工,共开工项目151个,总投资403亿元,今年计划完成投资80亿元,项目类型涵盖产业发展、“五网”基础设施提质升级、民生公共服务等领域,包括海口的美兰临空经济区航空发动机维修基地(平台)一期项目、洋浦经济开发区的寺库集团免税和高端商品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三亚鸿洲国际游艇会四区游艇码头工程等。2020年以来,海南自贸港已累计集中开工项目378个,总投资1173亿元。

2020年9月28日上午,海南自贸港首条洲际(洋浦-南太平洋-澳大利亚)航线正式开通运营,填补了海南与菲律宾、巴布亚新几内亚、澳大利亚的海运航线空白。

2021年4月12日10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丛亮,财政部副部长邹加怡,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王受文,海关总署副署长张际文,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王春英和中共海南省委书记、海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沈晓明,中共海南省委副书记、海南省人民政府省长冯飞,介绍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制度建立进展情况并答记者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丛亮表示,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制度体系建设的整体进展中,国家发改委的相关工作可以概括为“三专一重”。“三专”就是出台三项海南自由贸易港专项政策。“一重”就是组织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相关的重大项目建设。

2021年5月16日,由印尼美印航空执飞的2Y-2200货机,从雅加达起飞经停新加坡后落地在海口美兰国际机场,在海口装货后飞往新加坡,此次运输标志着海南自贸港首条第五航权全货机航线顺利开通。

2021年12月,海南自贸港首单跨境船舶租赁业务落地海口江东新区。

2021年12月,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通知,为进一步释放政策效应,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现将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料“零关税”政策调整事项通知如下:增加鲜木薯、氯乙烯、航空发动机零件等187项商品至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原辅料清单;海南省相关部门应结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发展定位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充分评估产业实际需要,引导企业合理使用“零关税”原辅料。

2022年1月7日,海南自由贸易港形象标识新闻发布会召开,正式公布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形象标识。海南省委深改办在此前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征集活动,经过多轮评选评审,陈聪荣设计的作品“启航”为优胜奖,正式成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形象标识。

发展目标

按照中央部署,海南要努力成为中国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新标杆,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着力打造成为中国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试验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国家重大战略服务保障区。

根据规划,海南将在城乡融合发展、人才、财税金融、收入分配、国有企业等方面加快机制体制改革;设立国际能源、航运、大宗商品、产权、股权、碳排放权等交易场所;积极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和数字经济,推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卫星导航、人工智能等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实施范围为海南岛全岛,到2025年将初步建立以贸易自由便利和投资自由便利为重点的自由贸易港政策制度体系,到2035年成为中国开放型经济新高地,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的高水平自由贸易港。

建设阶段

第一是探索阶段(2018年-2020年):全面实施海南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国发[2018]34号),复制借鉴其他自贸区成功经验,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海南自贸区试验任务(184),国际开放度显著提高。同时,在部分园区,压茬试行自由港某些政策,比如零关税、简税制、低税率,放权审批,更开放的市场化运行等,加快探索构建自由港政策和制度体系,做好从“自贸区”到“自由港”衔接。

第二是初步建立阶段(2020年-2025年):初步建立起自由港政策和制度体系,营商环境达到国内一流水平,是最为重要和关键阶段。

第三是持续深化阶段(2025年-2035年),形成更加成熟、更具活力的自由开放经济新体制,营商环境跻身全球前列,充分体现国际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

第四是完全成熟阶段(2035年-2050年),建成特色鲜明、世界著名的现代化自由贸易港,形成高度自由化、法治化、国际化、现代化的制度体系,成为中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标杆和范例。

建设进度

2020年9月13日,海南自由贸易港第三批建设项目集中开工,共开工项目151个,总投资403亿元,今年计划完成投资80亿元,项目类型涵盖产业发展、“五网”基础设施提质升级、民生公共服务等领域,包括海口的美兰临空经济区航空发动机维修基地(平台)一期项目、洋浦经济开发区的寺库集团免税和高端商品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三亚鸿洲国际游艇会四区游艇码头工程等。

2020年以来,海南自贸港已累计集中开工项目378个,总投资1173亿元。[1]

参考文献

  1. 海南自由贸易港中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