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中小企业局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淄博市中小企业局是2001年根据淄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级机构改革归口单位设置的意见》(淄机编〔2001〕1号)依法建立的正县级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归口市经济贸易委员会管理,授权行使有关行政和行业管理职能,负责全市中小企业、乡镇企业、个体私营经济的规划、指导、监督、协调、服务工作[1]。内设: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政策调研科、规划发展科、科技管理科、民营经济管理科;另设机关党委。2008年11月10日,淄委[2008]162号,撤销中共淄博市中小企业局党组,归口市经济和信息化委领导。2009年1月9日,市直机关工委,撤销淄博市中小企业局机关党委,成立党总支。
内设机构
办公室
具体负责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机关文秘、档案、督查、信访、接待、保密和会议组织安排;管理机关行政经费,监督管理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具体负责车辆管理和后勤服务等工作[2]。
组织人事科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劳资管理及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具体负责局系统的党群、计划生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局系统专业技术职务的审核、推荐工作;承担乡镇企业家、个体私营企业家评选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中小企业、乡镇企业、个体私营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政策调研科
组织实施国家发展中小企业、乡镇企业、个体私营经济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中小企业、乡镇企业、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措施;指导中小企业、乡镇企业、个体私营企业改革;对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掌握中小企业、乡镇企业、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动态,承办信息的采编上报及先进典型的总结、宣传工作;建立信息网络服务体系;具体负责办理市人大、政协的有关提案和议案;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接待、处理有关投诉;会同有关部门承办查处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减轻企业负担,依法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承担综合材料的起草工作。
规划发展科
拟定全市中小企业、乡镇企业、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规划、计划,指导企业合理布局和结构调整;参与拟定和实施我市的产业政策总体规划及产业结构政策和产业区域政策;组织指导对全市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发展运行情况进行分析;承办国家、省级园区的申报及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审批市级园区工作;组织指导财务会计、内部审计、资产管理、资产评估和清产核资工作;承办信用担保体系及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乡镇企业发展基金的建设工作;承担计划、统计和管理费的收取工作;具体负责考核及先进的评选工作;组织指导企业的外经外贸工作;组织开展与中西部地区的合作与交流。
科技管理科
拟定全市中小企业、乡镇企业、个体私营经济的科技进步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和高新技术企业的审核、申报工作;组织实施“产学研”活动,提高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承办企业的划型和企业集团的申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企业科技成果和新产品开发的鉴定、评审、奖励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实施名牌战略;组织指导社会化服务体系和信用制度的建设工作;指导企业管理工作,推广现代化管理成果;指导开展质量、环保体系的认证工作;指导企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及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组织开展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民营经济管理科
拟定全市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法规及政策;具体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运行情况;具体负责考核和区县及市直有关部门关于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承担全市个体私营专业村、产业镇(乡)、经济园(试验区)的谁工作;协调个体私营户有关部门的关系,协助解决个体私营经济中的经济纠纷,提供法律咨询和保护;定期组织个体私营业户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个体私营业户代表对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评议活动;组织指导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基金和个体私营经济的统计工作,汇集、上报和发布有关信息;组织开展“先进私营企业”和“模范个体工商户”的评选活动;总结推广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典型;承办淄博市个体私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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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淄博公布23名干部人事任免 多部门“一把手”调整,搜狐,2017-08-11
- ↑ 淄博市中小企业局机构职能,淄博政府网,2017-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