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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水库(别称“东湖”)是一个位于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的水库,属深圳168宗水库中蓄水量最大一个[1]。水面约4710亩,库容量达4577万立方米,是深圳居民生活用水的主要来源。 深圳水库是深圳市水资源保护最有代表性的地方之一,是东深供水工程的最后一站,承担了香港70%~80%、深圳50%以上的原水供应,被喻为“深港大水缸”。深圳水库水源能否得到有效保护,关系到港深两地2000多万居民能否喝上优质的“放心水”。 [2]
概述
罗湖区隶属于广东省深圳市,是深圳市的中心城区之一,位于深圳市中部,东起莲塘,与盐田区相邻;西至红岭路,与福田区相连;南临罗湖桥与香港毗邻;北到原特区管理线,与龙岗区横岗、南湾、布吉、坂田及龙华新区民治等地交界。
深圳水库解决了径流在时间上和空间上的重新分配问题,充分开发利用水资源,使之适应用水部门的要求,往往在江河上修建一些水库工程。水库的兴利作用就是进行径流调节,蓄洪补枯,使天然来水能在时间上和空间上较好地满足用水部门的要求。 [3]
历史
1957年,宝安县组织进行了一次全县的水利普查,摸清了可建设的水利家底。1958年县水利局对重点水利工地进行了工程测量。1959年2月,广东省委第一书记陶铸会见百余名港澳知名人士,议定宝安县建设水库向香港供水。1959年6月,广东省委正式决定兴建深圳水库。1959年7月份,佛山地委书记处书记李富林兼任宝安县委第一书记,决定借机把宝安境内的重要水利设施在当年冬季农闲时期建设起来,县委提出“苦战一冬春,彻底消灭水旱灾”的动员口号。同时上马十大水库:深圳水库、西丽水库、清林径水库、七沥水库、高峰水库、三洲田水库、马泻水库、樟坑径水库、五指耙水库、石岩水库。十大水库建设中,县委书记(当时设有县委第一书记)曹若茗分工负责深圳水库的建设,任常务副总指挥;广东省人民政府秘书长欧阳初任工程总指挥,马志民、赵俊谦、陈锦培、李锡源任副总指挥。宝安县13名公社书记、67名大队书记与大队长组成各级领导。省水利厅派出强大技术力量指导深圳水库的测量、设计、施工。全县13个人民公社派出2万多民工,高峰时4万民工参加建设。驻军一个团的兵力参加会战。
1960年11月15日,宝安县代表曹若茗(县委书记)与香港代表巴悌签订协议,规定每年由深圳水库向香港供应原水2270万立方米。
1964年东深供水工程开工后,深圳水库划归广东省水利厅东江深圳供水工程管理局经营管理至今。
参考文献
- ↑ 2018年深圳市水资源公报(中文版)终版.pdf
- ↑ 罗湖为深圳水库织密水源地保护网,中国环境,2020/12/30
- ↑ 深圳水库,土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