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稿·姚文然传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清史稿·姚文然传出自《清史稿》,此书是中华民国初年由北洋政府设馆编修,记载了清朝历史的正史——“清史”的未定稿。全书五百三十六卷,其中本纪二十五卷,志一百四十二卷,表五十三卷,列传三百一十六卷,以纪传为中心。所记之事,上起1616年清太祖努尔哈赤在赫图阿拉建国称汗,下至1912年清朝灭亡,共二百九十六年的历史。[1]
原文
姚文然,字弱侯,江南桐城人。明崇祯十六年进士,改庶吉士。顺治三年,以安庆巡抚李犹龙荐,授国史院庶吉士。五年,改礼科给事中。六年,疏请“敕抚、按、道恩诏清理刑狱,勿任有司稽玩。条赦之外,有可矜疑原宥者,许专疏上陈”。又请重定会试下第举人选用例,以广任使。又请敕各省督抚勿滥委私人署州县官。诸疏皆下部议行。寻转工科。
八年,世祖亲政,疏请令都察院甄别各省巡按,下部院会议,以六等考核,黜陟有差。是岁,江南、浙江被水,文然请灾地漕米改折,视灾重轻定折多寡。既,又言: “折漕例新定,民未周知。官吏或折外重征耗银,或先已征米而又收折,或折重运轻,其弊不一。请敕漕臣密察严劾。”上并采纳。十年,疏言大臣得罪不当锁禁,得旨允行。迁兵科都给事中,乞归养。
康熙五年,起补户科给事中。九年,考满内升,命以正四品顶带食俸任事。故事,给事中内升,还籍候补。留任自文然始。文然与魏象枢皆以给事中敢言负清望,号“姚魏”。十年,两江总督麻勒吉坐事逮诣京师,仍用锁系例。文然复上疏论之,上谕:“自后命官赴质,概免锁系,著为令。”
寻迁副都御史,再迁刑部侍郎。十二年,调兵部督捕侍郎。京口副都统张所养劾将军柯永蓁徇私纵恣,令文然往按,永蓁坐罢。迁左都御史。十三年,疏言:“福建耿精忠、广西孙延龄皆叛应吴三桂,中间阻隔,赖有广东。精忠将士旧驻其地,熟习山川形势,倘与延龄合谋相犄角,则广东势危。江西境与福建、广东接,倘侵据赣州南安,驿道中断,饷阻邮梗。宜驻重兵通声援。”上嘉纳之。陕西提督王辅臣叛,河南巡抚佟凤彩引疾,上已许之:文然言河南近陕西,流言方甚,凤彩得民心,宜令力疾视事,上为留凤彩。
文然屡有论列,尤推本君身,请节慎起居。孝诚皇后崩,权攒巩华城,上数临视,文然密疏谏,且引唐太宗作台望昭陵用魏徵谏毁台事相拟,上亦受之,不怫也。十五年,授刑部尚书。时方更定条例,文然曰:“刃杀人一时,例杀人万世,可无慎乎?”乃推明律意,钩稽揅讨,必剂于宽平,决狱有所平反,归辄色喜。尝疑狱有枉,争之不得,退,长跪自责。又以明季用刑惨酷,奏除廷杖及镇抚司诸非刑。十七年,卒,赐祭葬,谥端恪。 (选自《清史稿》)
译文
姚文然,字弱侯,是江南桐城人。明朝崇祯十六年考中进士,改为庶吉士。清顺治三年,经由安庆巡抚李犹龙举荐,被授予国史院庶吉士官职。顺治五年,改任礼科给事中官职。顺治六年,给朝廷上书请求“敕命巡抚、巡按、寻道各级御史根据皇上降恩的诏书清理各地刑事案件,不要任由有司官员拖延轻视。颁发敕令之外,有值得怜悯原谅的,允许专门上疏陈述”。又请重新审定会试落第举人选用的方法,来广泛地使用人才。又请求敕令各省督抚不要胡乱委托私人暂代州县的官职。每个建议都下到礼部商议施行。不久转任工科。
顺治八年,世祖亲政,姚文然上疏请求让都察院甄别各省的巡按御史,与下属部院会同商议,按照六个等次考核,罢黜或晋升有所不同。这一年,江南、浙江遭遇水灾,姚文然请求将受灾地区所应缴纳的漕运粮食折成银两,视灾情的轻重定折多少。皇上一并采纳。顺治十年,姚文然上疏说大臣获罪不应当用枷锁禁锢,得到圣旨允许施行。后来姚文然升任兵科给事中,请求告老怀乡。
康熙五年,起用补任户科给事中。康熙九年,考核期满升补京职,敕令以正四品顶戴享受俸禄担当大事。按旧例,给事中升补京职,先要回到原籍待补缺额。留下直接任命从姚文然开始。姚文然和魏象枢都凭借给事中敢于直言享有美好的声望,号称“姚魏”。康熙十年,两江总督麻勒吉因为犯法被逮捕送到京师,仍然采用枷锁禁锢旧例。姚文然又上疏论及此事,皇上晓谕:“从此以后朝廷命官回京接受审察,一概免除枷锁禁锢,并且写入法令。”
不久升任副都御史,再提升为刑部侍郎。十二年,调任兵部都督捕侍郎。京口副都统张所养弹劾将军柯永蓁为了私情肆意放纵,让姚文然前往查究,柯永蓁因此被罢免。姚文然升任左都御史。十三年,上疏说:“福建耿精忠、广西孙延龄皆背叛朝廷顺应吴三桂,中间有所阻隔,依赖广东。耿精忠的将士过去曾驻守过广东,熟悉广东的山川形势,如果与孙延龄合谋形成犄角之势,那么广东的局势就很危险了。江西边境与福建、广东接壤,如果他们入侵占据赣州南安,那么驿道就会中断,粮草和通讯就会受阻。应当在江西驻扎重兵来声援广东。”皇上很高兴地采纳了他的建议。陕西提督王辅臣叛乱,河南巡抚佟凤彩托病辞官,皇上已经答应了他;姚文然说河南靠近陕西,流言正盛,佟凤彩深得民心,应该让他留取治事,皇上因此留下了佟凤彩。
姚文然多有上书,尤其以皇上身心健康为本,请求皇上注意起居休息。孝城皇后驾崩,暂且停殡在巩华城,皇上多次去看,姚文然上疏劝谏,并且引用唐太宗造台望昭陵后听取了魏徵的建议拆毁望台的事情比拟,皇上也接受了,没有生气。十五年,姚文然被授予刑部尚书。当时正在更定法律,姚文然说:“刀杀人一时,法令杀人万世,怎能不慎重呢?”于是阐明法律的意图,查考研讨,务必使法律达到宽大公平。判决诉讼的案件有所平反,回去就面有喜色;曾经怀疑有冤案,力争而没有成功,退下后,长跪自责。又因为明末用刑残酷,上奏朝廷废除廷杖之刑以及镇抚司各项严酷的刑罚。十七年,去世,赐予祭葬仪式,谥号“端恪”。 [2]
作者简介
赵尔巽(1844年-1927年),字公镶,号次珊,又号无补,清末汉军正蓝旗人,祖籍奉天铁岭。清代同治年间(1862年-1874年)进士,授翰林院编修。历任安徽、陕西各省按察使,又任甘肃、新疆、山西布政使,后又调任湖南巡抚、户部尚书、盛京将军、湖广总督、四川总督等职,宣统三年(1911年)任东三省总督。武昌起义后在奉天(今辽宁)成立保安会,阻止革命。民国成立,任奉天都督,旋辞职。1914年任清史馆总裁,主编《清史馆》,为“二十六史”之一。[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