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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雅(404年-461年),字伯度,廣平任縣(河北省任縣),北魏太武帝朝大臣,法律學家,任縣三游之一。

太武時,拜中書博士、東宮內侍長,遷著作郎、散騎侍郎。賜爵廣平子,加建威將軍。遷太子少傳,進爵為侯,加建義將軍。出為散騎常侍、平南將軍、東雍州刺史,假梁郡公,征為秘書監。和平二年卒,贈相州刺史,諡號為宣。[1]

生平

游雅,字伯度,小名黃頭,任縣人,是北魏時期聞名天下的「任縣三游」——游雅、游明根、游肇之一。三人中以游雅文采最為出眾,游明根德高望重,游肇軼事典故則為官清正剛直不阿。

游雅文才出眾,但作品多佚,今僅存《論高允》與《上皇太子疏,請罪人徙邊》載入《魏書·邢罰志》。游雅影響了當時的文學,更重要對當時朝政律制改革起作較大作用。太武帝朝,拜中書博士、東宮內侍長,遷著作郎、散騎侍郎,賜爵廣平子,加建威將軍,遷太子少傅,進爵為侯,加建義將軍。出為散騎常侍、平南將軍、東雍州刺史,假梁郡公,征為秘書監。

高允尊重遊雅文學,而游雅輕薄允才,高允性柔寬,不以為恨。允將婚於邢氏,游雅勸允娶於其族,高允不從。游雅曰:"人貴河間邢,不勝廣平游。人自棄伯度,我自敬黃頭。"貴己賤人,皆此類也。

不勤著述,為人自負,好議人長短,曾陷害儒者奇,致奇遭族誅。和平二年卒,贈相州刺史,諡曰宣侯。其子游僧奴繼承爵位。之後,孫子游雙鳳繼承。

主要功績

北魏太平真君十二年(451年),拓跋燾命游雅、中書侍郎胡方回等改定律制。拓跋燾對他們說,制定刑罰,寬、嚴、疏、密,一定要適中,對不利於百姓的地方,要加以增刪。游雅根據這一原則,夜以繼日工作,利用僅半年時間,修訂了三百九十一條律令,經太武帝審閱後在全國施行。北魏作為一個國家第一次有了自己制定的法律,對政權建設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

正平二年(452年)十月,北魏朝中發生動亂。游雅迎立新帝拓跋濬即位有功,進爵為侯,加建義將軍。同時,又擢為散騎常侍,專門保護文成帝的安全,深得皇帝信任。北魏興安二年(453年)山東平安人民起義,遂封游雅為平南將軍,帶兵平叛,僅半年就削平之。後出任東雍州刺史,在任廉潔,甚有惠政。召為秘書監,委以國史之任,竟無所成。曾受詔作《太華殿賦》,其文不傳,一生甚有惠政。461年,在家鄉含冤疾憤而死,終年58歲,噩耗傳到平城,文成帝悲痛萬分,下令追贈梁郡公祠,設專人看守祭墳。後逐漸發展繁衍成村,稱為廟上村至今,游雅墓今為縣級重點文物。

姓氏介紹

宗祠

宋修《百家姓》記載:游,宮音,廣平郡,系出姬姓,鄭穆公之後。史稱鄭穆公之子公子偃,字子游,為游姓始祖,故游氏發祥地為今河南境內。春秋時期,游氏外遷,始遷地為河北廣平任縣,即今河北省邢台市任縣。目前福建與台灣游氏宗族觀念和尋根意識比較強烈,福建游氏後人重修游家廟,台灣中和市也建有「廣平游氏大宗祠」,台灣游氏尋根團也曾數次回國尋根。

軼事典故

魏書·陳奇傳》記載:

儒學者陳奇剛入京時,游雅很看重他,打算推薦他擔任史官。後來兩個人討論到典誥及《詩》、《書》,游雅讚揚馬融鄭玄的學說。至於《易·訟卦》天與水違行,游雅說:「從蔥嶺以西,水皆西流,推此而言,《易》所談到的應是從蔥嶺以東的情況。」陳奇說:「《易經》理綿遠廣大,包含宇宙。如像您所說的,自蔥嶺以西,難道東向望天嗎?」陳奇執義非難游雅,每每都如此類,始終不苟從。

游雅生性護短,便以為嫌。曾經當眾侮辱陳奇,或爾汝地直接稱呼,或者指他為小人。陳奇說:「公身為君子,奇身份是小人罷了。」游雅說:「君言身份是小人,君祖父是何人?」陳奇說:「祖,燕東部侯矨。」游雅質難陳奇說:「侯矨是什麼官啊?」陳奇說:「三皇不傳禮,官名哪裡會相同呢?故過去有雲師、火正、鳥師的名稱。由此而言,世代變化則官名不同,時間推移則禮制改變。公為皇魏東宮內侍長,侍長究竟是什麼職務呢?」從此游雅深深記恨於懷。開始皇帝下詔把陳奇交給游雅,令其補秘書的缺,游雅既然討厭他了,這事也就擱下了。

陳奇閒置數年,高允與陳奇校正古籍,稱讚其遠見卓識,表揚陳奇的通識淵博,說他不是平凡的學者所能趕得上的。高允微勸游雅說:「您在朝野都有很高的聲望,為什麼要與野儒去辨什麼簡牘章句呢?」游雅說高允偏袒陳奇,說:「您難道是結黨小人?」於是拿出陳奇所注的《論語》、《孝經》在坑內燒了。陳奇說:「公是貴人,不缺柴燒,為什麼要燒掉陳奇的《論語》呢?」游雅更加憤怒,因此告訴京城後生不聽陳奇的傳授。而陳奇並沒有投降的意思,也評論游雅的過失。游雅撰寫昭皇太后的碑文,論太后名字之美,把她比成前魏的甄后。陳奇挑剔其失誤,被皇上聽到了。下詔司徒檢對碑文史事,本是郭后,是游雅的不對。

有人寫謗譏之書,內容多有怨時的言辭,頗為陳奇的不得志鳴不平。游雅便譏刺說:「這文字說陳奇不得志,應當是陳奇唆使別人這樣做的。如依律文,製造毀謗之書的人都要戮滅一族的。」於是列舉陳奇的罪行,當時司徒、平原王陸麗知道陳奇被冤枉了,愛憐其才學,所以把陳奇一案拖延了年把時間,希望能夠得到寬釋。但是獄訟定案,最終陳奇還是被殺,且殃及一家。

因為學術爭議升級成私怨,並最終構陷殺害別人一家,游雅的人品可見一斑。

歷史背景

北魏崛起

鮮卑拓跋部,原來居住於今黑龍江、嫩江流域大興安嶺附近,過着遊牧生活。東漢以前,北匈奴被打敗西遷後,拓跋部在酋長拓跋詰芬的率領下,也逐步向西遷移,進入原來北匈奴駐地,即漠北地區。到酋長拓跋力微時期,拓跋部又南下遊牧於雲中(今內蒙古托克托)一帶,後又遷居到盛樂(今內蒙古和林格爾),與曹魏、西晉發生往來,但這時,拓跋部仍處于氏族部落聯盟階段。公元338年,首領什翼犍建立代政權,都於盛樂(今內蒙古和林格爾),逐漸強大起來。公元376年,前秦苻堅攻代,什翼犍戰死,代滅。淝水戰後,前秦統治瓦解。公元386年,鮮卑拓跋珪(什翼犍之孫)恢復代政權,後改國號為魏,史稱北魏。 公元395年,後燕攻北魏,拓跋珪在參合陂(今山西大同東南)大敗後燕軍,並乘勝南下,奪取中山(今河北定州市)、鄴(今河北臨漳西南)等重要城鎮,擁有黃河以北地區,成為北方的強大勢力之一。公元398年,北魏遷都平城(今山西大同),拓跋珪稱皇帝--即北魏道武帝。拓跋珪擊敗後燕進入中原後,獎勵農業生產,其奴隸主貴族也逐漸漢化轉化為封建地主。拓跋珪招納漢族大地主參加統治集團,加快了鮮卑拓跋部的漢化進程。

一統北方

拓跋珪死後,其子明元帝拓跋嗣、孫子太武帝拓跋燾承其前業,擢用漢族大地主范陽盧玄、博陵崔綽、趙郡李靈、河間邢穎、渤海高允、廣平游雅、太原張偉等數百人擔任官職,形成了拓跋貴族與漢人世家豪族的聯合封建政權,,國勢大盛。拓跋嗣死後,16歲的拓跋燾即位,即位之初就以少勝多,頂住了當時北方大漠政權——柔然的瘋狂入侵。拓跋燾開始主動反擊柔然,先後13次出兵柔然,以429年戰果最為輝煌,征服了漠北一帶,柔然臣服,為日後統一北方又邁出重要一步。另外,在對柔然的作戰中,俘獲的牛羊駱駝等牲畜也為北魏緩解了後來的饑荒。

於公元427年,用3萬騎兵攻破了堅不可摧的統萬城,從此北魏統一北方的形勢已經不可逆轉。於公元431年滅夏,平山胡,西逐吐谷渾,又於436年滅北燕,439年滅北涼,使北方長期的分裂割據局面復歸於統一,南北朝對峙局面正式形成。拓跋燾統一北方是中國歷史上的一次民族大融合,同時為社會經濟的發展創造了較為安定的環境。

孝文帝改革

北魏孝文帝元宏是一位很有作為的帝王,在位期間進行了許多政治、經濟和文化上的改革,最重要的是實行均田制和改革鮮卑舊俗、實行漢化政策,後來遷都洛陽

為了緩和階級矛盾,北魏統治者力求限制地方豪強勢力,加強中央集權,使鮮卑貴族進一步封建化,並與漢族地主緊密結合,更有效地共同統治各族人民。因此文明太后和魏孝文帝元宏進行了一系列的改革。

①首先整頓吏治。延興二年(472),政府規定地方牧守治績好的可以久任,滿一年升遷一級;治績不好的即使就任不久,也要受到處罰,甚至降級。

②延興五年,為改變過去州、郡、縣爭收租調的混亂局面,政府確定只能由縣一級徵收,徵收時禁止使用大斗、長尺、重秤。

③太和八年(484)頒布俸祿制,申明俸祿以外貪贓滿一匹絹布的處死。次年頒行的均田令中,又規定地方守宰可以按官職高低給一定數量的俸田。所授公田不准買賣,離職時移交下任。

④九年十月,頒布了均田令,對不同性別的成年百姓和奴婢、耕牛都作了詳盡的受田規定。授田有露田、桑田之別。露田種植穀物,不得買賣,七十歲時交還國家。桑田種植桑、榆、棗樹,不須交還國家,可以出賣多餘的部分買進不足的部分。還授土地時對老少殘疾鰥寡都給予適當的照顧。

⑤九年或十年初,以三長製取代宗主督護制,採用鄰、里、黨的鄉官組織,抑制地方豪強蔭庇大量戶口。

⑥十年,孝文帝對租調製度也進行了相應的改革。新租調規定以一夫一婦為徵收單位,每年交納帛一匹、粟二石。十五歲以上的未婚男女,從事耕織的奴婢每八人,耕牛每二十頭的租調,分別相當於一夫一婦的數量。

⑦十八年,孝文帝排除穆泰元丕及太子恂等鮮卑舊貴族和保守勢力的反對,把都城從平城遷至洛陽。

⑧孝文帝改革鮮卑舊俗,主要是禁着胡服,改穿漢人服裝;朝廷上禁鮮卑語,改說漢話;規定鮮卑貴族在洛陽死後,不得歸葬平城,並改他們的籍貫為河南洛陽,改鮮卑姓為漢姓;鮮卑貴族門閥化,提倡他們與漢族高門通婚。

⑨太和中,議定百官秩品,分九品,每品又分正、從。從品為北魏之首創。十九年,又按照家世、官爵等標準,將代北以來的鮮卑貴族定為姓、族,姓為高,族次之,其中穆、陸、賀、劉、樓、於、嵇、尉八姓,「皆太祖已降,勛著當世,位盡王公,灼然可知者,且下司州、吏部,勿充猥言,一同四姓。」所謂四姓,一說為中原漢族高門崔、盧、李、鄭,一說為漢族甲、乙、丙、丁四種郡姓,後者似為確。班定姓族,使鮮卑貴族與漢士族得以進一步結合。

均田制政策。北方廣大地區由於戰亂,戶口流徙,田園荒蕪,大量土地無人耕種。北魏政權為增加財政收入,穩定社會秩序,頒行均田制。先審定戶籍,再按戶口分配土地,實行新的租調製。奴婢和牛都可受田。均田制在當時地曠人稀的前提下施行,在不損害地主階級既得利益的前提下施行,有益於生產發展和穩定的。北方大量的荒地被開墾,耕作技術也有了提高,農業的發展,使養蠶、牧畜、釀造等農村副業也發展起來,改變了北方荒涼殘破的景象。

漢化政策。北魏統治下的中原,以漢族為主,具有較高的封建文化,魏孝文帝在政治和社會風俗方面進行了大膽改革,消除鮮卑與漢族之間的隔閡與矛盾,加速了鮮卑族的漢化--即封建化,在服飾、語言、喪葬、通婚、吏治、門閥等制度方面都有相關的漢化規定。這些改革促進了北方各少數民族進入封建社會,適應了各族人民間的自然融合趨勢,對當時社會經濟發展和民族的大融合起了積極推動作用。

陵墓

游雅墓位於任縣縣城東北一公里,封土高10米,東西長約30米,南北長約25米。據縣誌記載「文革」中曾有人挖掘陪墓兩座,出土南北朝時期文物——五銖錢。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