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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為省人民政府直屬部門,正廳級機構。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主要協助省長辦理法制工作事務,是省人民政府依法行政的參謀助手和法律顧問。
機構職能
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主要職責:
(一)承擔統籌規劃全省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責任,擬訂省人民政府依法行政規劃、年度計劃,報省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調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設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推進依法行政的具體措施和工作建議。
(二)承擔統籌規劃省政府立法工作的責任,擬訂省政府年度立法工作安排,經批准後組織實施。承擔審查各部門報送省政府的地方性法規草案和規章草案的責任。負責起草或者組織起草有關重要地方性法規草案、規章草案。承辦法律、法規草案的徵求意見工作。負責承辦省政府規章的立法解釋工作。
(四)指導全省規範性文件管理工作;按規定承擔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登記、清理工作,受理有關規範性文件違法審查申請;負責規章、規範性文件的備案審查工作。
(五)負責及時清理、編纂地方性法規及規章,編輯本省出版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匯編正式版本。負責組織翻譯、審定本省出版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外文文本。
(六)研究涉及規範政府共同行政行為的法律、法規、規章實施以及行政執法中帶有普遍性的問題,向省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決問題的意見,擬訂有關配套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相關文件和答覆意見。
(七)負責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指導和監督規範行政執法行為,依法監督糾正本級政府工作部門和下級政府作出的違法或者不當的行政行為。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承擔協調省政府各部門之間和地方政府之間在法律、法規和規章實施中的爭議和問題的有關工作。
(八)負責依法確認和規範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管理全省行政執法證件。指導全省行政執法隊伍建設,組織或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省行政執法人員、行政執法監督人員、聽證主持人員等培訓考核、資格認定和發證工作。
(九)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全省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工作,負責承辦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和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等工作,協同有關部門開展綜合執法試點。
(十)指導、監督全省行政複議[2]、行政賠償和行政應訴工作。承擔申請省人民政府裁決的行政複議案件,辦理省政府受理的行政賠償案件,承辦省政府的行政應訴事項。
(十一)負責對全省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知識培訓進行業務指導,負責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組織開展政府法制理論、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和宣傳,開展對外政府法制業務交流,負責政府法制信息工作。
(十二)承擔省政府法律顧問工作;負責對省政府重大行政決策進行合法性審查或者論證說明。
(十三)承辦省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湖南省行政程序規定,湖南省人民政府,2008-04-18
- ↑ 行政複議是什麼意思呢?,搜狐,2018-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