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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永州市消费者委员会,社会组织。2021年12月,被中国消费者协会授予“2020-2021年度消费维权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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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消费者委员会——“践行绿色消费 共促消费公平”倡议书
2022年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有关决策部署,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集中整治商品过度包装、“天价”月饼和蟹卡蟹券等问题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集中整治。为了更进一步“践行绿色消费 共促消费公平”,永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1]向全市有关生产经营企业和广大消费者郑重倡议:
一、有关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遵守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遏制“天价”月饼、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公告》和《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等规定,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牢固树立“消费者至上”的经营理念,尊重消费者选择权,依法履行退换货义务,提升售后服务质量,维护企业形象、市场信誉和产品声誉,做抵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先行者、实践者和倡导者。
二、广大消费者要自觉抵制以商品包装为噱头诱导或者误导消费者的行为,传承节俭美德,告别消费陋习,摒弃攀比心理,不求奢华,不讲排场,理性消费。
三、树立“安全实用、节约资源、绿色简约、消费友好”的商品包装[2]理念,杜绝过度包装和天价产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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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成立业主委员会具体流程,收藏 ,搜狐,2021-01-14
- ↑ 各类商品包装设计策略!,搜狐,2022-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