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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南县图书馆现址在滦南县文化体育活动中心,分布在1至3层,使用面积2450平方米,现为国家二级公共图书馆。馆内设有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滦南县支中心电子阅览室、图书阅览室、期刊阅览室、少儿阅览室、资料室、政务信息公开查询等服务窗口。图书藏量13.6万册,涵盖了马列、哲学[1]、社会科学、政治、法律、军事、经济、文化、语言、艺术等方面图书。现为国家二级公共图书馆。
基本介绍
滦南县图书馆现址在滦南县文化体育活动中心,分布在1至3层,使用面积2450平方米,现为国家二级公共图书馆。
滦南县图书馆其前身为滦南县文化馆图书室,1992年7月分离出来,定名为滦南县图书馆,隶属于滦南县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目前,共编制8人,其中设正馆长1人,副馆长2人;具有副高职称2人、中级职称3人。
2017年县委县政府投资38.9万元建成滦南县移动图书馆,确定为群众办的20件实事之一。移动图书馆服务平台包括图书、期刊、报纸[2]、滦南非遗、滦南三枝花、讲座、读者心得等多个板块;拥有3万册电子图书,读者可以在移动设备上阅读下载图书、报刊,倾听专家讲座;在线学习交流,在线直播等等。
滦南县图书馆开展燕赵少年读书系列活动,连续7年获得市级组织奖,并且在2015年获得河北省文化厅、河北省教育厅、共青团河北省委、河北省图书馆学会颁发的燕赵少年读书系列活动优秀组织奖。每年不定期举办科技、农业等技术讲座、专题报告会视频讲座、读者座谈会、图书馆服务宣传等活动,受众达2万人次。
2018年开始推行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建设工作,确定了倴城镇文化站(双柳树村)、姚王庄镇文化站(李营村)、胡各庄镇文化站(沈营村)、扒齿港镇文化站(黄河村)、街道办文化站(西城胡同)5家图书室为试点分馆,受到当地群众欢迎,试点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展厅展馆
馆内设有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滦南县支中心电子阅览室、图书阅览室、期刊阅览室、少儿阅览室、资料室、政务信息公开查询等服务窗口,每周开放56小时,开展借阅、参考咨询、培训讲座、政务信息公开查询等活动。
馆藏实力
滦南县图书馆图书藏量13.6万册,涵盖了马列、哲学、社会科学、政治、法律、军事、经济、文化、语言、艺术等方面图书,其中地方文献200多种,“文革”期间的《河北日报》(合订本)是馆藏重要文献,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和文物价值。现年外借图书达到10万册,年流通人次达到20万人次。
实用信息
开放时间
开馆时间:
上午 8:00-12:00
下午 1:30-5:30
办证须知
1、办证条件
年满16周岁公民持本人身份证即可到办证处办理。
2、办证时间
每周一至周日全天办公
3、种类及费用
⑴普通借书证:押金100元,可借1-2册社科、文艺、科技、少儿图书;
⑵优待证:免押金,可借1-2册社科、文艺、科技、少儿图书(持有退伍军人证、离休证、60周岁身份证、残疾证的公民可办理此类书证)。
⑶期刊借阅证:押金100元,可借现刊2册或过刊合订本1册;
4、使用期限
书刊借阅证使用期限为2年,期满后需重新注册方可继续使用。
图书外借规则
1.办理图书外借必须按规定流程进行扫描、电脑登录等,不准简化或更改借阅流程,更不准直接私自外借;
2.借书证仅限本人使用,当期最多可借两册图书;
3.本馆图书借期为15天,期满后可续借一次,如超期未归还的,要及时催还;
4.读者在办理借阅图书之前应检查图书有无缺页、污损,若发现有类似情况,应当立即告知工作人员,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视为借阅期发生了损坏要承担过错责任;
5.馆内图书为国有公共财产,读者应自觉爱惜,若在借阅期有毁页、污损、遗失等情况,应按原价交纳赔偿金。
建筑布局
一楼
藏书室、开架借阅、阅览室、报纸、图书阅览
二楼
期刊室、期刊借阅、少儿阅览室、少儿图书借阅、文化共享工程支中心、文化共享资源阅读、电子阅览室、电子文献阅览
政务信息公开查询点、政务信息查询、资料室、资料查询
三楼
活动室、开展读者活动、视频播放厅、视频播放。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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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什么是哲学? ,搜狐,2017-12-16
- ↑ 中国7大报纸类型的历史发展 ,搜狐,2019-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