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地球物理暨氣象局
職責
保持並發展監察系統及資訊體系,專門負責向公共及私人實體發出氣象方面之惡劣天氣之通告;促進並負責有關研究及人員之培訓;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或國際上之社會經濟[1]參與人提供服務; 促進國際關係及合作關係之發展。
澳門地球物理暨氣象局的歷史沿革
直至八十年代,細小的氣象局,甚少參與國際事務。一九八七年,應廣東省氣象局及皇家香港天文台之聯合邀請,首次參加珠江三角洲地區之重要天氣研討會;此後,由三地每年輪流主辦。研討會的主旨在於交流惡劣天氣警報之經驗,以及促進對暴雨、熱帶氣旋或冷涌之技術探討和研究。
一九九二年,氣象局被接納為亞太經濟及社會委員會zESCAP{和世界氣象組織zWMO{支助之颱風委員會會員,並於兩年後在本澳主辦第二十七屆颱風會議。一九九六年,氣象局正式成為世界氣象組織之地區會員。除了履行義務,澳門地球物理暨氣象局更積極參予世界氣象組織的各種活動及主辦由世界氣象組織贊助之會議。
澳門地球物理暨氣象局亦於一九九六年,與葡萄牙及非洲葡語國家zPALOP{之氣象部門及院校,攜手共創氣候暨環境變化zCRIA{事務局;以便集眾之力,研究氣候對大氣環境所引致的連鎖效應。
自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起,澳門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因此,地球物理暨氣象台也改為地球物理暨氣象局。在第十三屆世界氣象組織會員大會上通過澳門繼續保留會員資格,並改為中國澳門。同樣,在第三十二屆颱風[2]委員會會議上通過澳門繼續保留會員資格,也改為中國澳門。
參考文獻
- ↑ 中國古代的社會經濟介紹,搜狐,2016-09-21
- ↑ 一圖帶你認識「颱風」,搜狐,2020-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