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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書坑儒(漢語成語)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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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成語
圖片來自 笑語千年

焚書坑儒{fén shū kēng rú}

焚書坑儒,是漢語的一則成語,出自西漢·孔安國《〈尚書〉序》。這則成語意指焚毀典籍,坑殺儒生。其結構為連動式,在句子中可作主語、謂語、定語、賓語,含貶義。

基本信息

  • 中文名:焚書坑儒
  • 拼 音:fén shū kēng rú
  • 注音字母:ㄈㄣˊ ㄕㄨ ㄎㄥ ㄖㄨˊ
  • 出 處:《〈尚書〉序》

成語出處

「及秦始皇滅先代典籍,焚書坑儒,天下學士逃難解散。」(西漢·孔安國《〈尚書〉序》)後人據此典故剪裁「焚書坑儒」一語成為成語。

成語典故

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秦始皇在咸陽宮設酒宴,七十個博士向前祝壽。僕射周青臣上前頌揚道:「從前秦國的領土不超過千里,仰賴陛下神靈聖明,平定天下,驅趕蠻夷,日月所照臨的地方,沒有不稱臣順服的。把諸侯國改成郡縣,人人安居樂業,沒有戰爭的禍患,這偉大的功業可流傳萬代。自上古以來,誰也趕不上陛下的威德。」始皇非常高興。博士齊人淳于越上前說「:我聽說殷朝、周朝統治天下一千多年,分封子弟功臣,作為自己的輔冀。如今陛下擁有海內,而子弟卻為匹夫,萬一出現田常、六卿一類的亂臣,沒有輔翼,怎麼挽救局面呢?處事不效法古人而能長治久安的,我沒有聽說過。剛才青臣又當面奉承來加重陛下的過失,不是忠臣。」始皇把他們的意見交給眾臣商議。

丞相李斯說「:五帝的制度不相重複,三代的舉措不相因襲,各用自己的方法治理國家,並不是有意和前代相反,而是時代變化了。當今陛下創造大業,建立萬代功勞,本不是愚蠢的讀書人所能了解的。況且淳于越說的是三代舊事,如何效法呢?從前諸侯紛爭,用優厚的俸祿招徠遊學之士。如今天下已經安定,法令由陛下一人決定,百姓理家就要努力於農工,讀書人就要學習法令刑禁。現在這批讀書人不學當今而效法古人,以此否定當今,惑亂民眾聽聞。丞相李斯我冒死上言陛下:古代天下分散混亂,沒有誰能夠統一,所以諸侯同時興起,說話稱道古人而妨害當今,粉飾虛言而擾亂實際,人人都讚美自己私下所學的知識,誹謗在上位者所制定的政策法令。現在,皇帝統一天下,分辨黑白,奠定至高無上的權威。但是,私人講學又結成群黨反對法令教化,一聽到朝廷舉措,就各以所學進行評議,入朝心不在焉,出朝街談巷議,用大言欺君來博取聲譽,以奇異行為來贏得高名,還率領臣民製造謗語。像這樣,如果不禁止,那麼君威會從上往下降,朋黨會在下邊形成。要禁止才好,我請求陛下下令,讓史官把不是記載秦朝的典籍一律燒毀。不是博士官職務,而天下敢有收藏《詩》《書》,諸子百家著作的,全部搜出,送到官府燒毀。有敢二人談論《詩》《書》的處死。推崇古代、誹謗當今史記的滅族。官吏知情而不舉報的同罪。命令下達三十天不燒書的,處以墨刑,發配邊關,夜築長城,晝偵敵情。所不燒的,只有醫藥、卜筮、種植一類的書。如果有想學法令的,以官吏為老師。」

秦始皇也認為那些有舊思想的人到處宣揚舊制度,的確妨礙了他的統治。於是他決定接受李斯的建議,下令焚書。焚書的具體辦法是:除了那些講醫藥、占卜、種植一類的書以外,凡不是秦國史官所記的歷史書,不是官家收藏而是民間所藏的《詩經》《尚書》和諸子百家的書籍,全部在三十日內上交官府並燒毀。以後若有偷偷談論古書內容的,處以死刑;借古時候的道理抨擊當前政治的,全家都要處死;官吏知情不告發的,判處同樣的罪;命令到達後三十天不燒毀書籍的,在臉上刺字後罰去做四年長城的苦工;如果有人要學習法令,必須跟隨官吏去學,而不准學習古書。

焚書的命令發布以後,各郡各縣的官更不敢怠慢,都立即嚴格地遵照命令去執行。老百姓遭到了挨家挨戶的搜查。在很短的時間內,到處都是焚書的熊熊烈火。焚燒那些刻寫在竹木簡上的古代書籍,使中國的文化事業遭受了一次浩劫。秦國以外的歷史書和記載着諸子百家學術思想的書籍,幾乎全部被燒了。秦朝以前的許多歷史事實和學術思想文獻從此失傳。

坑儒事件就在「焚書」的第二年。秦始皇在統一中國得到無上權力之後,異想天開地想要長生不老。有兩個替秦始皇求不死藥的方士——侯生和盧生,偷偷地議論說:「始皇為人,天性暴戾,剛愎自用,從諸侯出身到兼併天下,志得意滿,為所欲為,以為從古到今沒有人能勝過自己。專門任用治獄官吏,獄吏得到親近、寵幸。博士雖有七十個,不過湊數而已,不曾重用。丞相以及大臣都只能接受成命,依靠皇上辦事。皇上樂於用刑罰殺戮建立威嚴,天下人怕觸犯法網,小心謹慎地保持俸祿,而不敢盡忠直言。皇上聽不到自己的過失,而一天比一天驕狂,臣下擔驚受怕,謊言欺騙,以求有地容身。秦朝法律規定,一人不能兼有二種方術,如果方術不靈驗,立即處死。候望星象雲氣的達三百人之多,都是好人才,卻畏懼皇上的忌諱,不敢直說他的過失。天下的事無論大小都由皇上決定,以至皇上每天閱讀的文書要用秤稱出一百二十斤,晝夜有限額,不達到限額不能休息。貪婪權勢到這種地步,不可以替他尋找成仙之藥。」於是都逃走了。

秦始皇聽說他們逃走,非常憤怒,說:「前些時,我收繳天下不中用的書籍,全部燒毀。招致許多文學、方術之士,想振興太平事業,這些方士企圖煉丹,尋求奇藥。如今聽說韓眾一去不返,徐福等人費用數額龐大,終於找不到奇藥,每天只是徒然地聽他們互相告發營求奸利。盧生等人我對他們很尊重,賞賜優厚,如今竟然誹謗我,以至加重我的不仁。居住在咸陽的一些儒生,我派人去偵察過,有些人竟製造妖言迷惑民眾。」於是派御史審訊全部儒生,儒生互相告發,始皇親自判決違法犯禁的四百六十多人的死罪,全部活埋在咸陽,昭示天下,懲戒後人。 [1]

成語寓意

秦始皇進行焚書坑儒,目的是統一思想, 對那些反對中央集權制的思想和言論進行壓制,但是他的做法太過分了,太殘暴了。焚書,毀滅了秦以前長期積累起來的文化財富;坑儒,殺害了許多精神財富的創造者。從此以後,秦朝宮廷里真正有學問的人大大減少,而那些專會阿諛奉承、欺上瞞下的奸賊如趙高之流,逐漸成了秦始皇身邊的重要人物,秦朝開始走下坡路。

《漢書·地理志下》稱此事件為「燔書坑儒」。《後漢書·陳蕃傳》稱「焚書坑儒」。《漢書·地理志下》的作者班固,東漢人,距大秦帝國三百年。《後漢書·陳蕃傳》的作者范曄,南朝宋人,距大秦帝國六百餘年。2008年清華大學對「清華簡」歷史文物研究成果表明,漢代以後流傳至今《尚書》部分文章是系篡改、偽造的文本。「焚書坑儒」這一成語的出現,帶有貶低秦始皇及秦政權的強烈色彩,屬於一起典型的篡改歷史事實的文化造假。

成語運用

成文用法:焚書坑儒指焚毀典籍,坑殺儒生。這則成語在句子中可作主語、謂語、定語、賓語,含貶義。

運用示例

  • 唐·姚思廉《陳書·儒林傳序》:「秦始皇焚書坑儒,六學自此缺矣。」
  • 現代·梁斌《紅旗譜》四二:「滿清入主中原,焚書坑儒多少次,殺了民族思想的人。」

焚書坑儒的例句:

1、秦始皇焚書坑儒,造成斯文掃地,可說是文化史上空前的浩劫。 2、闡述了秦初的學派之爭及焚書坑儒事件發生的歷史背景。 3、歷史已經對秦始皇焚書坑儒作出了公正的評論。 4、對秦始皇焚書坑儒這件事的評價,我國學術界歷來褒貶不一。 5、秦始皇時期,嬴政實施暴政,焚書坑儒,毀壞了大量文學典籍。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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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