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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德华六世(英语:Edward VI,1537年10月12日—1553年7月6日),名叫爱德华·都铎,是都铎王朝的第三位英格兰国王及第二位爱尔兰国王(1547年1月28日—1553年7月6日在位)。他是亨利八世和第三个妻子珍·西摩的儿子。也是英格兰首位信奉新教的统治者。 爱德华六世于1547年1月28日即位,同年2月20日加冕时,年仅九岁,由舅父萨默塞特公爵爱德华·西摩摄政。 爱德华六世坚持其父亲的英国国教政策。1549年萨默塞特公爵在宫廷斗争中失势,诺森伯兰公爵约翰·达德利摄政。由于国王年轻病弱,在位六年便去世。由于爱德华并无遗下任何子嗣,便由他祖父亨利七世的外曾孙女简·格雷继承王位。

耶稣为首的犹太新兴教派人数并不多,所以要发展下去必须建立一个有组织的团体。耶稣为自己挑选了十二个使徒[1],象征自古以色列以来的十二部族[2]。这十二个人替耶稣向民众宣传教义,大大增加了工作效率。

释义

爱德华·都铎,在1537年10月12日出生于密德塞克斯郡汉普敦宫他母亲的房间中   ,是英王亨利八世和第三任妻子珍·西摩的儿子,也是英格兰王室终于盼到的男性继承人。珍·西摩在产后恢复迅速,送出1536年签署的第二部《王位继承法》,正式宣布“由国王陛下与我之间合法婚姻所孕育的王子”的诞生。英格兰举国欢腾,教堂内吟唱起《赞美颂》,城里点燃篝火,庆祝著爱德华的诞生。爱德华在1537年10月15日受洗,由姐姐玛丽公主(玛丽一世)担任教母、姐姐伊丽莎白公主(伊丽莎白一世)将圣油涂抹在爱德华的身上   ,英王亨利八世封爱德华·都铎为康沃尔公爵和切斯特伯爵。   然而,1537年10月23日珍·西摩突发产褥热,翌夜即过世。亨利八世在写给法王法兰索瓦一世的信中提到,“……她为我带来喜悦,天主却将它混搅着她的死所带来的苦痛。  

童年

爱德华·都铎是一个体弱多病的孩子,这并没有阻止他接受良好的教育。伊利主教事后写道:”他可以拒绝任何拉丁名词和灵活运用的任何普通动词 。“ 剑桥学者理查德·考克斯正式负责爱德华的教育,而剑桥的希腊语教授约翰·切克则被任命为指导老师。   爱德华每天都用大量的时间阅读所罗门的箴言的一个部分。约翰爵士、安东尼·库克爵士和罗杰·阿舍姆也帮助他学习拉丁文、希腊文和法文。 爱德华十三岁时,读了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原著,爱德华将它自己翻译成希腊文。   爱德华出生以后被封为康沃尔公爵和切斯特伯爵,但他从来没有被封为威尔士王子。  

即位

1547年1月28日,在爱德华只有九岁的时候,他继承了父亲的英格兰和爱尔兰国王以及英国教会的最高统治者,是为爱德华六世。   爱德华即位时,由于年龄尚小,所以大权落到爱德华的舅舅爱德华·西摩手中,他被封为萨默塞特公爵,并成为英国的护国主。萨默塞特公爵希望爱德华六世和珍·格蕾结婚,还想勾引伊丽莎白公主,以求获得权力。但最终,他在1549年以谋反罪的罪名被处死,这也就是所谓的西摩事件。 西摩事件后,取代萨默塞特公爵并获得势力的是沃里克伯爵约翰·达德利,即后来的诺森伯兰公爵。他让儿子吉尔福德与珍·格蕾结婚,密谋让珍·格蕾成为爱德华六世的继承人。 珍·格蕾(又译作简·格雷)是萨福克公爵亨利·格蕾之女,是亨利七世的外曾孙女,因此具有继承王位的权力。   爱德华统治时期,英格兰饱受经济问题和社会动荡所扰,终在1549年爆发暴动和叛乱。在与苏格兰的战役中,英格兰起先取得优势,但最后自当地和滨海布洛涅大举撤军。爱德华亦加强英国国教改革。亨利八世时期,英国国教会虽然脱离了天主教会,但他始终没有宣布废除天主教教义或仪式。爱德华首度将新教定为英格兰国教,废除弥撒和神职人员的独身制度,并在英格兰实施义务兵役。这次改革是由坎特伯雷大主教托马斯·克兰麦设计,他所编著的《公祷书》亦沿用至当代。   1553年,爱德华得知自己的生命已到末期后,与议会拟定了“继承案”,试图阻止国家再度落入天主教势力。爱德华任命简·格雷为王位继承人,将他同父异母的姐姐玛丽和伊丽莎白都排除在外。然而,此举引发极大争议。 爱德华六世死于格林尼治时间1553年7月6日,1553年8月8日葬在亨利七世礼拜堂。   珍·格蕾(简·格雷)在爱德华逝后登基,不过九天便被玛丽一世推翻,并被幽禁在伦敦塔。约翰·达德利则被处死。   英国宗教改革是由亨利八世发起的,他创立了英国国教,成为英国教会的最高首领,确立了王权至尊   1547年1月,五十七岁的亨利撒手而去,把王位留给了自己不满十岁的儿子,这就是爱德华六世。

1547年11月,爱德华六世的第一届议会开幕,原先的议会成员大约有三分之一仍在选。这届议会最重要的措施是通过了一项关于废除亨利八世叛逆与异端法的法令,这项法令取消了爱德华三世时期叛逆法的所有增加内容,但规定谁若是企图改变亨利八世遗嘱中所规定的王位继承顺序则为叛逆罪;同时,它虽然不再把布道时口头否定国王对教会的最高威权定为叛逆,但那些以文字或行动否决国王最高威权的人依然要受处罚,它还进一步规定对叛逆罪的告发必须在事件发生后的三个月之内,同时必须有两个见证人,除非被告自愿认罪。除此之外,这届会议还通过了另外两个有关教会的议案。一项议案规定了主教选举的形式,教会必须选举由国王提名的候选人,如果在12天之内不予选举则会受到罚款乃至终身监禁的惩罚。另一项议案是附属教堂法案,它规定把亨利八世时期未被充公的附属教堂和教会学院收归国有。

1549年1月, 议会通过了爱德华六世时期的第一部《划一法》,责成各种神职人员在祈祷时向教民宣读统一的公祷书。俗界人士如果仅仅拒绝参加礼拜并不受惩罚,只有那些干扰公共宗教仪式以及唆使教士采取其他礼拜仪式的教士,第一次将被剥夺其一个教职一年的薪俸,并判处六个月监禁,第二次则剥夺所有教职薪俸并判处一年监禁,第三次则判处终身监禁,但同时也规定大学或个人的礼拜可以采用希腊语、拉丁语、希伯来语或其他语言。该法令总的来说,除了规定使用公祷书外,并没有树立一个统一的教义标准。

与此同时,议会还通过了《爱德华六世第一祈祷书》,这本书大部分是萨默塞特公爵克兰默编写的。在新的祈祷书中他容纳了原先天主教的弥撒书、每日祈祷书、主教仪典书的内容,并从其他教派中吸取有益的内容,最终在英国首次统一了礼拜仪式。新的仪式原先的八项每日仪式缩减为只有早课和晚祷两种,但它当时也同样保留了许多过去的礼拜仪式,如为死者祈祷,丧葬圣餐礼、施洗时涂油和驱邪等。虽然作了妥协, 第一祈祷书的通过还是经历了激烈的斗争,在宣读时有八名教界人士和三名俗界人士反对,但十二名主教和其他俗界人士都赞成,于是最终还是通过了。   1549年第一祈祷书公布以后,一直遭到激进新教徒的指责。1552年英国通过了一部新的《划一法》,它比前一部《划一法》更为严厉,希望增大压力以使人们接受宗教改革的法令。它规定在星期日和节假日不去参加公共礼拜的人将被开除出教,而那些参加规定礼拜仪式以外的礼拜的人第一次将被处以六个月的监禁,第二次一年,第三次则将受到终身监禁的处罚。同时议会对第一祈祷书作了修订,修订后的版本为《爱德华六世第二祈祷书》,它包括1549年第一祈祷书和1530年弥撒规则书的内容,但做了较大变动,它主要是由克兰默与里德利所拟,并得到了布瑟和彼得·马特的帮助。第二祈祷书中一些措辞有了改变,比如原先的祭坛被改为圣餐桌,同时教士的法衣被规定为只能是宽大的白色法衣,原先具有天主教色彩的驱邪仪式和涂油仪式全部被取消。   1552年5月,各地主教聚会坎特伯雷, 讨论克兰默编纂的《主教书》和爱德华六世时代的《布道集》中的一些观点,写成了四十五条款,递交枢密院,11月在枢密院获得通过,但建议作了一些修改。克兰默修改后最终拟成《四十二条信纲》,概括性地全面阐发了英国教会的信仰原则,从教义上肯定了国教的地位。   

经济

爱德华六世新教改革方面取得了一些进展,但其统治很快出现了严重的危机,宗教上反对力量的存在仅仅是一个方面,更为严重的危机出现在经济方面。由于农业歉收,导致物价飞涨,人民生活在贫困之中。同时,由于羊毛纺织业的发展,圈地运动越演越烈,这进一步加深了原有的危机。1549年英国爆发了诺福克郡的凯特起义,这使政府大为恐慌。萨默塞特由于同情和犹豫而没采取什么措施,但其他贵族还是设法镇压了这次起义,凯特和50余名领导人被逮捕处死,沃里克伯爵更是通过镇压凯特起义增加了自己的实力和声望。  

人物成就

爱德华六世宗教改革其主要举措虽然是由萨默塞特与诺森伯兰先后实施,但爱德华六世本人的作用也不应忽视,这位被称为“上帝之子”的王子出生后,亨利八世为他设计了良好的教育计划,他的指导老师是当时的剑桥学者理查德·考克斯,和剑桥的希腊语教授约翰·切克则。这两人都是具有伊拉斯谟传统的人文主义者,他们的教育对日后爱德华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此外,亨利晚年所娶的最后一个妻子凯瑟林·珀尔也是一个新教的拥护者,在她的身边聚集了一批具有新教倾向的学者,这样在宫廷内部形成了一个具有新教氛围的圈子,这对于在这儿长大的爱德华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当亨利八世去世时,爱德华还不到十岁,这时围绕在他身边的都是一批具有新教倾向的大臣,在这种环境下,爱德华也逐渐形成了激进的新思想,作为一名坚定的新教徒,爱德华本人坚持禁止玛丽进行她个人的宗教仪式。  

人物影响

爱德华六世虽然在位时间很短,但他对近代英国的影响很大。爱德华巩固了亨利八世所建立的英国圣公会,为英国宗教改革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爱德华六世宗教改革有其独特的意义,它既是对亨利八世宗教改革的一种发展,更为以后伊丽莎白一世的宗教改革铺平了道路。  

家族成员

父亲:亨利八世

母亲:珍·西摩

姐姐:玛丽一世、伊丽莎白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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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