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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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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之平
北京军区军事法院院长
出生 1902 年
国籍 中国
职业 律师;法院院长

王之平,新中国开国少将。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同年转入中国共产党。曾在清苑,唐山,北平等地做党的秘密工作。抗日战争时期,参加八路军。建国后参与了对日本战犯的审理工作。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1]。1957年6月,荣获二级独立自由勋章和一级解放勋章。1965年5月29日,由于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积劳成疾,在北京病逝,终年63岁[2]

人物经历

王之平将军出生在小地主家庭里,那时他家十七口人,共有土地三百亩上下,房子三十多间。由于帝国主义对中国的侵略,加上各级官府横征暴敛,家庭境遇每况愈下,无奈之下每年都卖部分土地。

王之平于1913年考入满城县立第一高小。1916年,十七岁的王之平考上了保定育德中学。但由于家中不能供给学费,未能入学,不得已就在满城县立师范学校学习。在县立师范上学期间,由于受到新思想的影响,王之平对社会上的丑恶、黑暗现象深恶痛绝。他得知县议会的一些议员疏于政事,经常打牌赌博,便前去干涉。却被挡在门外,不得入内。无奈之下他找到警察所,竟见到警察也在聚众赌博。气愤难耐下,他组织同学数十人抓住警察,找到满城县的警察局控告。这次事件在当时的县城轰动一时,王之平因此被校长予以记过一次的处罚。

地下工作

1920年冬,王之平考入直隶第二初级师范学堂,在学校中使用的名字为王如松。是三轮二级学生。

1922年12月27日,王之平随同高年级学生组织成立学生自治会。校长张见庵曾留学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提倡学术自由,允许学生自由阅读课外读物,还从北京请来了一批水平较高的教师,向学生讲授托尔斯泰和高尔基等著名文学家的作品,介绍马克思、恩格斯的共产主义学说。这对王之平的思想觉悟启发很大,他开始有意识地阅读进步书刊,如《新青年)、《语丝)、《独秀文存》、《社会科学》和《胡适文存)等。

1924年,王之平参加了进步学生组织的"文学研究会"和"社会科学研究会"。1924年初,由贾荫田介绍加入国民党(当时,保定的国民党是由共产党建立的,比较进步的学生可先入国民党,再入社会主义青年团或者共产党)。很快,王之平又加入共青团,同年3月转为共产党(没有候补期)。还在党组织的安排下,与王志远等人筹办"书报贩卖部",秘密销售进步书刊,扩大了党的影响。

1925年5月30日上午,"五卅"惨案发生后,保定学生联合会召开各校联席会议,号召各校学生一致罢课,举行游行示威,开展募捐活动。直隶二师党组织派王之平、王志远组织"五卅"运动后援会,担任该学校学生代表,参加保定市共产党市委的经济斗争委员会工作,与育德中学学生一起组织成立了"保定市五卅惨案后援会"。

王之平充分发挥了他的政治宣传和组织才能,领导罢课、组织上街游行示威、召开群众大会,声讨英、日帝国主义野蛮屠杀中国工人的罪行,声援上海人民的正义斗争。他组织学生编演了揭露帝国主义罪行的话剧,还宣传组织保定南关码头工人、电灯工人,成立干义面粉公司工会和工人支部,进行宣传和募捐活动,并将捐款寄往上海,捐助遇难同胞家属。

1925年9月,临近毕业前校方将王之平和王志远二人秘密开除。后经多次交涉,才发给了毕业证书。

1925年,已经毕业的王之平,经过同学的引荐,到清苑县固上小学任教员。在清苑县小学当教员一年中,他继续秘密组织进步师生学习马克思主义书籍和其他进步书刊,发展党员。他同贾辛庄小学教员、共产党员李经文,西臧村共产党员贾荫圣一起,在1926年3月建立了以固上小学为中心的中共东乡党支部,王之平任书记,该党支部为清苑县历史上第一个党支部。

1926年上半年,王之平回到满城县王辛庄村。1926年8月,经中共保定地方执行委员会批准,王之平与侄子王永昌(后用名王耀武,北京大学学生,1925年初也参加共产党)和王永谦(王永昌之弟,在育德中学也加入共产党),在王辛庄建立了满城县第一个党组织--中共王辛庄党支部,王之平任书记。该党支部为满城县历史上第一个党支部。

1926年9月,保定发生"石家花园惨案"后,保定党组织遭到破坏。保定市市委机关支部书记刘秀峰被捕,经组织营救,被关押十八天后出狱。随后到满城与王之平接头,1927年5月,刘秀峰也来到满城县王辛庄教书,与王之平一起从事党的活动。不久,他们与韩永录(完县特支书记)建立了完、满县委,刘秀峰任书记,韩永录负责组织,王之平负责宣传,支部先后隶属顺直临省委和顺直省委领导。这段时间,王之平先后介绍小学教员五人入党,并建立了王辛庄、城内、西原坡三个党支部。

"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国民党反动派屠杀共产党员,限制共产党的活动,我党面临的形势极其严峻。

此时,王之平的职业是徐水县第二高小教员。根据斗争的需要,共产党员王之平、毛兴武、刘宁一等为便于开展共产党的活动,登记参加了国民党。主要工作是揭露国民党的反动行为,巩固发展共产党的组织。

1929年9月,中共党员、教师毛兴武被人告发,国民党县党部下令逮捕毛兴武。为了打击国民党的嚣张气焰,营救毛兴武,王之平等人通过满城县党团组织,发动全县小学教师联合向国民党省党部控告,揭露国民党满城县党部头头的贪污腐化、打击报复、诬陷等行为。同时,还通知北平、天津、保定等地的满城同乡会联名给国民党省党部去信,说明毛兴武没有越轨行为,逮捕他属于乱捕无辜。由于当时南京政府内部矛盾重重,在派别的互相斗争中,控告被批准了。天津最高法院认为证据不足,免于起诉,将毛兴武释放。由此,在王之平等人的多方努力下,中共在满城县的党团组织免遭破坏。

1929年,为培养农民子弟,中共党组织便以农会的名义向国民党当局请示,要求在满城县北建立第三高等小学。国民党当局不得已予以批准。当地的农会干部在王之平的领导下,积极进行准备工作。决定推倒全县有名的大寺庙一满城县北夜借宫的神像,利用庙址建学校。当地的地主豪绅造出舆论威胁农会,致使一些群众忧虑重重,迟迟不敢动手。王之平与当地的农会干部积极作说服工作,打消了群众的顾虑。很快,被发动后的群众挥镐抡锹,清除渣土,粉刷墙壁,在庙址上建起了满城县第三高级小学校。

1929年,由于共产党的活动处于低潮,满城特支活动终止,王之平到河北省新城县(现在的高碑店市)第二高小当教员。1930年,因环境变化和组织工作需要,他先后到唐山古冶小学、开滦矿小学任小学教员。1931年,他又到北京市第九小学当教员,一直做党的地下工作。

狱中斗争

1934年5月,王之平被在保定蒋介石行营二科供职的满城县叛徒陈某告发,在北京市立第九小学被捕。被捕后,王之平大义凛然,虽经多次严刑拷打,但始终坚贞不屈,全力保守党组织的秘密。同年6月,王之平被判刑八年,押于南京军人监狱。

尽管被判刑八年,但是王之平始终抱定革命必将胜利的信念。在监狱期间,他坚持斗争,通过组织狱友与监狱当局据理力争,争得了看书和学习的机会。他还制定了五年学习计划,在三庄三个月的监狱生涯中,他比较系统地阅读了经济学、哲学、文学和世界知识等书籍,并自学了英语和日语。同时,还时刻不忘做好狱友的思想工作,对狱中在押人员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同室的军事犯、土匪等犯人出狱后要好好做人。在此期间,还曾为援助绥远抗战,秘密组织难友绝食一天。

1937年8月下旬,由于国共合作,王之平被释放出狱。

军旅生涯

1937年的"七·七"事变爆发后,全国的抗日战争开始。获释出狱后的王之平,由南京八路军办事处介绍到西安云阳招待所,接着转入延安,进入陕北公学学习。

1938年2月,王之平从延安陕北公学第一期结业后,决意要求到敌后武装工作。党组织根据革命形势的要求.结合过去的工作经验,派他到晋察冀军区三分区工作。

在抗日战争中,由于日军的掠夺和封锁,根据地的条件异常艰苦,王之平所在三分区更是艰难。王之平从基础做起,认真负责,埋头苦干,密切联系群众,充分发扬坚强的革命意志,表现出共产党员高尚的革命情操。他先后参加了百团大战和晋察冀抗日根据地反"扫荡"战役的许多战斗。曾先后担任军分区政治部敌工干事、组织干事和巡视组长,历任游击第一支队政治处副主任、第三军分区后方医院卫生处政治委员、晋察冀军区供给部政治委员。

解放战争时期,王之平参加了石家庄、涞水、察南、绥东、出击冀热察等战役的战斗。先后担任晋察冀第三军分区政治部主任、冀晋军区军政干部学校政治委员、北岳前方指挥部政治部组织部长、察哈尔军区雁北军区第二政治委员。

新中国成立后,王之平先后任察哈尔军区政治部主任、华北军区直属政治部主任、北京军区军事法院院长等职务。

1959年,王之平担任河北军区副政委兼天津警备区第二政委。

审理战犯

王之平在担任北京军区军事法院院长期间,参加了对日本战犯的审理工作。

1956年3月,根据周恩来总理的指示,被免予起诉的日本战犯分三批释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鼎丞签署了免予起诉书。

1956年6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宣布对在抚顺和太原关押的335名(其中抚顺在押者295名)职务低、罪行轻、认罪表现较好的次要战犯免予起诉,立即释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军法少将王之平在抚顺宣布首批免予起诉人员名单,宣布宽释的这天,所有的战犯都感动得放声大哭,哭声连成一片,淹没了整个礼堂。不少被宽释的战犯纷纷举手要求发言。不知是谁首先喊道:"我保证不再拿起武器同中国打仗!",紧接着,"我也是!","我也是!"的喊声不断地在人群中爆发出来。

1956年10月,军法少将检察员王之平向中国红十字会代表移交免诉日本战犯名单。

1956年6月9日到19日,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在沈阳,审判八名日本战争犯罪分子,国家检察机关出席法庭的首席检察员便是军法少将王之平。他作为公诉人,为审判日本战犯做了大量细致、艰苦的工作,仅收集战犯铃木启久所犯各项罪行的证据,就有被害人及家属的控诉书181件,证人证词45件,查询笔录89件,调查报告1件,照片38张等。为保证审判符合法律规定、原则和程序,王之平夜以继日核查事实,查找证据,正是这种超负荷的工作,严重影响了他的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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