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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又旦(1636年-1686年),字幼华,陕西合阳(今陕西省合阳)人。清朝初年官员。

崇祯九年(1636年)出生。顺治十五年(1658年)戊戌科进士,任潜江县知县,有政声[1],“其为政综密而不苛,慈惠而善断,凡施行必期永利。”。历官户科给事中、户部都给事。与孙枝蔚友好,常有唱和,“京中十子”之一,王士禛称其:“幼华诗一变而清真古淡,再变而为奇恣雄放。”康熙二十五年(1686)卒,得年五十一岁。[2]有《黄湄诗选》。

人物轶事

清田均赋税

清康熙七年,王又旦到任后,在走村串户察访民情时,了解到“赋徭偏累”百姓,民众已苦不堪言,不少人被迫弃田远走他乡,有的村子人口稀少难见烟火。《旧闻》载:“人民转徙,田畴淆乱,有人去田存者,有田已沈塌无可究诘者,有贫弱之田为豪欺占者,有贫弱鬻(yù。卖)田遗租存户者......有以本户腴产诡名尾粮以避差徭者。于乎,殆哉!奸人之利,贫弱之害也”。田亩不清已成为百姓之害,国赋之忧。为此,王又旦慨然曰:“求上安下全之道,舍清田均徭,殆难为力矣”。

于是,王又旦上任伊始即在全县开展了轰轰烈烈的清田工作。清田是一项艰难细致而又触及土豪劣绅、衙役胥吏等既得利益者的工作,他唯恐衙役胥吏阳奉阴违拖着不办,或在其中作梗谋利,在县衙门外张帖了自己亲自起草的“清田誓言”,并在城隍庙采取祭神宣誓形式申儆六役,誓言到:“今受朝命之荣,窃欲自附于委吏乘田之义,岂能以七尺之向躯,帣鞲鞠卺(juǎn gōu jū jǐn。即卷束衣袖并加臂套躬身喝酒),奉豪右之悦乎?自今以往,如有快已之私,泄世之愤,受人之托,畏人之势,编佥不公,乘乱取利,伏愿明神立加诛殛(jí。杀死),以为人徇私戒。如有奸胥舞文,增减任意,或猾里诡计多端,冀望巧妙卸,愿神即行发觉,使得立置于理。开百年之乐利,崇奕世之馨香,当在是也”。

王又旦亲自带领胥吏“区画疆里,检定户籍”,对土居者必核查到人,对逃亡者必须详细弄清他们逃到何处了。清田帐册出来后,他“躬身编校”,确定“以乡规田,经田均亩,以亩定赋,里准于田,长准于赋”,并将全县重新划为“长乐、长安、太平、太和、道隆、毕公”等6乡、23 里。清田册审定后,即公榜于潜江县城四外,接受家喻户晓的监督,充分体现其为政及规田的公平、公正、公开之策。定下归田均赋之策后,“里长之穷无告者,甲首之欲鬻妻子田宅者,皆落其名籍,如脱桎梏,如解倒悬”(《旧闻》载)。《县志》同样记载 :“期月内归者接踵,垦田二十万亩”。潜江人向大观(举人,曾任怀远知县,康熙九年《潜江县志》编撰者之一)等撰写了《清田碑记》,勒石立碑于县衙门外,此文收录于《潜江贞石记》之中。


兴学振文风

潜江从元世祖忽必烈开始授儒学学官设立书院开始,先后建有石桥、阳春、白鹤、同仁等四大书院,这些书院让潜民子孙受到良好的教育,形成“人文科第甲郢楚”之美誉。而这些书院有的因主政者不重视文化教育而让其颓败荒废,有的因朝代更替和战乱而被毁灭,有的因洪水等自然灾害浸渍无存,到康熙十年时,除“同仁书院尚存废址残碑,余俱古迹莫考”了。

清康熙年间社会逐渐稳定,民众也都安居乐业,潜江人读书奔仕途的热情高涨,而已经破旧窄小的县儒学难以满足士子读书求学所需,不少学子被迫流学邻邑,于是王又旦决定重建学署——传经院。建学署资金不足时,王又旦除了募捐于富贾乡绅外,他甚至捐出了自已的俸禄。当时潜江高隐之士朱士尊在传经书院落成时的一篇“记”中写到:“康熙辛亥(1671年)岁,郃阳王公又旦,捐俸创建传经书院于南城内后西街。院门三间,中为传经堂,堂左为说诗台,筑基高一丈,上翼以亭,秋可邀月,冬可眺雪也。堂右为操缦轩,基稍逊左,亭亦如之。设琴瑟柷敔(zhù yǔ 。 古时可敲击的乐器,即编钟)于中,用以导各也。堂后为文昌阁,上祀帝君并藏经史若干卷明主敬也。阁东西号房各七,为诸生月课处......”(见《县志》卷之五)。

书院建设成后,为了让诸生潜心读史学经重节明理,王又旦制定了对诸生戒勉奖罚的“七约”,即课期约、讲期约、先志约、辩非士约、明戒约、治诗约、习乐约。同时,他在繁忙的政务之中时常挤出时间到传经书院说诗讲经,传道授业。“使诸子各以所业进”,让学子明“其大要,尚实行,绌诈伪,究经之义,反其所喜而导其所可,安夫当其可”。

除此之外,王又旦在县衙东一片废圃地上还修了一会馆,依杜甫“老树空庭得”之意,取名“得树草堂”,作为县内外文人雅仕雅聚创作之地;在马昌垸(今交通局一带)建“三元阁”,为佛陀信徒提供场所;在县河东岸(今泰丰办事处青龙沟一带)重建“法云社”,一时成为潜江一胜景;恪遵礼制修葺“乡贤祠”,让圣贤薪传;为诗人孙枝蔚寓所题书“焦获楼”,以示对文化人的重视,等等。

王又旦重教兴学之举使潜江科场及人文出了鼎盛局面。如康熙九年京师会试潜江中进士者就有莫之翰(官至贵州兵巡佥事)、涂铨(官至山东兵巡佥事)、方来(候补内阁中书)等3人,之后的几次湖广乡试,潜江每科都有中举者,邑人莫与先(进士,曾任高邑知县)当时记到:“公兴文教,严督课,修黉(hóng。古代学校的别称)宫,浚泮水,近者两科登贤书者且四五人,拨茅连茹,蒸蒸未艾”(见《县志》卷之五)。 《诗选》中收录了明清两朝104人的359首诗文,而王又旦在潜7年期间的文友,出现在书中就有19位,留下诗文68篇。

廉政治胥役

王又旦主政潜江7年之久(《县志》记载6 年有误。《旧闻》及王又旦也曾说“臣七年楚吏”),为子民的安康福祉他劳累奔波,不图名利,乃至将自己的俸禄也捐献出来为民办实事,不惜透支自已的身体,积劳成疾也在所不惜,得到了士民的一至赞颂,他廉洁从政,严治胥吏更让老百姓交口称赞。

王又旦建成传经书院后对诸生“七约”的同时,同时对自已也立约:潜江“之兴以行不以言,以实不以名,以静不以躁,以公不以私”。“以私者,如投步羽渊,欲观日月而睹青天”。并说“假公济私,贼也”。他主管并启动了那么多民生工程,没贪污受贿半点嫌疑,自己平常仍着粗布便服,食粗茶淡饭。他在记述《法云社》的一首长诗中有“劳形岂遑恤,飘零惧有渐。泽国比年饥,官舍食常歉”(见《诗选》)两句,说自己忙忙碌碌,没时间顾惜身体,地势低洼的潜江连年闹灾,衙门也缺粮常常吃不上饭,可想而知王又旦清贫到何种程度。

旧时衙役胥吏狐假虎威,横行乡里,敲诈勒索,假公济私是公开的秘密,但凡清政爱民的主政者都会采取一些约束措施制约这些人。王又旦在清田时对衙役胥吏就约法三章过,《旧闻》中收录了他严禁胥吏采办北瓜一事。事情是这样的:潜江沿汉江一带因江堤经常溃决形成的油沙土壤,非常适应种北瓜。从前,每到中秋时节北瓜成熟后,纯朴的老百姓都会将上好的北瓜作中秋礼物敬奉给县衙,慢慢形成了惯例。每年中秋,不管各村、垸是否种有北瓜,胥吏到时都会下去催收,没有种瓜者或是买瓜上交,或是折银两上缴。《旧闻》写到“胥役恣意索,发饱其私囊,而民之受害者不可胜言”。王又旦弄清了此事来龙去脉后,即取缔此项进贡,严禁胥役沿村采办。其弊始革,民众感恩戴德,邑人朱载震将此事收录到了《潜江风土志》之中。入细微之事更突显王又旦廉正爱民之精神。向大观当时记载到:“夫传经远行,使四境内外有风所示,非剞劂(Jī Jué。雕琢刻镂)不为功。人知名义之传则廉节重,廉节重则利禄荀且之徒不刿(guì。割)而自去。侯之所廉立百世者,将与潜土亘绵邈也”(见《县志》卷之五)。

升官情系民

王又旦在潜就人文传承还做了两件载入史册的大事,一是他“痛前贤淹没不彰”,在康熙九年(1670年)为纪念北宋时期潜江的状元毕渐,在毕渐故里(西门燃料公司一带)重修“状元坊”,并将附近的乡里更名为“毕公里”,使“后人口口毕公不休”。二是康熙十年,他说服潜江著名的高隐之仕朱士尊,请出辞官归里的向大观等名人雅士,篡修《潜江县志》,虽因他荣升后此版本县志没能刊印,但事隔23年,即潜江现存能找到纸质的,我们常用、常说的《潜江县志》(康熙三十三年版本),他主持篡修的内容基本上都被采纳了。

康熙十四年(1675年),朝廷在对知县进行考核时,王又旦被确认为优等之最,即调往京城入吏部擢升给事中,在清朝这可是正五品官员,一个知县能入朝为官并一下子官升两级这在明清两朝官场上是不多见的。清朝的给事中相当于言官,有较大的建言权,王又旦升官后情系潜江百姓,特别担心汉水对潜民的侵害,他上疏改各县联合管修汉江堤防为分县划段管修。

《旧闻》收录了王又旦这份奏折,其中说到:“湖北荆安(荆州府、安陆府)诸郡负汉水以居,百姓以堤为命,一经决口,各官照黄河例革职,立法亦系严也。然黄河堤工岁支国帑(tǎng 。国库里的钱),而湖北堤工皆问百姓”。首先是为湖广(即湖北)包括潜江的官员和百姓自行承担堤防鸣不平。接着他陈述:“安陆府自铁牛关以下,皆钟祥汛地,扳潜江、景陵矣 。自长老渊以下,皆潜江汛地,扳江陵、监利、沔阳矣 ......”。并说,这样跨境筑堤管修带来五害:一是百姓百里之外筑堤,天寒地冻,“多有冻绥而死者”;二是胥吏乘机“包折需索,势所不免”;三是百姓远去筑堤,使本垸之堤荒废;四是当夫役不足时,采取收银代工,即会“苞苴(bāo jū。贿赂之意)既入私囊”;五是文牍纷争,相互推诿,将影响工程质量,延误修筑之期。“臣七年楚吏,备悉此情。诚有见荆安百姓之苦,大半由此”。为此,“臣主上敕谁也没有想到禁协济之例,使州县各筑讯地,不得彼此扳扯”。

康熙帝闻之有理,即予准奏。由此便有了一直沿袭至今“分县划段管修辖境内堤防”的治水之策,于是“潜民之安,而通郡各属之民举安矣”。潜江百姓不忘其恩,镌诸贞石,感谢王又旦升官后仍忧民患的爱民之心。

擅诗名载史

“搜狗百科”对王又旦的“简介”最后写到:“擅诗,善𫄨(chī。修饰文词)章绘句,文采风流,官声诗名并重,时与诗坛领袖王士禛(祯)并称‘二王’。明未清初著名诗人”。后面还写到:“与京师王士禛时相唱和,交谊尤契”。

王又旦的诗写得如何我暂不举例评说,先看看他与当时中国诗坛的几位巨匠的关系及他们的评说,就知王又旦在中国诗坛的地位。上述说的王士祯,字子真,号阮亭,又号渔洋山人,今山东桓台县人,清初杰出的诗人、学者、文学家。清顺治十五年(1658年)进士,从扬州推官干起,被康熙帝召为侍读,官至礼部尚书。他一生著述达500余种,作诗4000多首,其诗范水模山,批风抹朋,清新俊逸,是清初诗坛公认的盟主。他曰:“幼华诗一变而汪古谈,而变而为奇恣雄放。及归龙门,读书太史公祠下,而其诗益溣泫(lùn xuàn。形容水中摇船及雨点落水状)澄清,渺乎莫窥涯涘(sì。无边)”。 博通经史,诗与王士祯并称“南北两大宗”的清初的诗人、词家、大儒朱彝尊(号竹坨,今浙江嘉兴人)谓:“又旦诗能兼综汉宋人之长”。清初著名的史学家,《明史》的编撰者之一,名重一时的著名书法家姜西溟(今浙江慈溪人)曰:“今京师以诗名家者,称‘两王先生’,一为新城阮亭少詹,一为郃阳黄湄给事也。公平生与阮亭周旋最久......然公诗与阮亭溪径自别,古体老而放肆,外露奇倔而内涵静穆,非学醇而功力深至不易臻斯境界,宜阮亭亟称之也”。

王又旦的诗作能并称“二王”,并受到王士祯等上述太斗级人物的如此评价,可见其在诗坛的影响力非同一般。他虽英年早逝,51岁而终,但其在繁忙的政务之余,在短暂的人生还是留下了不少不朽之作。王又旦著有《河渠》、《黄湄诗选》、《黄湄集》(10卷)等传世。《诗选》就收录了王又旦的19首诗,明清两朝用为外籍在潜主政者,其诗作之数当数第一。这里选其中几首诗作的部分词句简作评说。

康熙七年(1668年)汉江屯营湾(今王场黄湾村一带)决堤,当年农历十一月他率民众兴筑成功,结果康熙八年农历四月二十九又决,他作《后屯营堤叹并序》一诗。全诗三段16句,其中第一段4句写到:“四月月晦北风急,十日淫雨地轴湿。堤上人家愁相向,渺弥一陷嗟何及。须臾坼裂去散乱,蛟龙震怒波涛入。搴(qiān。拔、取)茭沉壁吾不能,低头堕泪江头立”。表达的是他面对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对百姓的同情怜悯和无奈痛责。

康熙十一年(1672年),班家湾(今杨市刁庙村一带)大决堤,不少民居被淹没,县城也淹了一半,他写了一首《民居已坏》诗。“民居今已坏,民力诚可惜。......里人狎骇浪,冥然卒被格。有如抱贞疾,偷生恋茵席。小吏议防御,筵撞亦何益。无能叩九阍,俯仰愧夙昔”。诗中反映也是王又旦面对百姓的房屋被洪水冲毁后的痛惜无奈及深深自责。后四句说的是:村里有人愚昧无知在惊涛骇浪中戏耍,结果被淹死了。有的苟且偷安活了下来的,好多人都得了疾病,并且褥垫、被子也没有了。胥吏们议论防御洪水之策如用小竹杆撞钟,是不起作用的。可惜我不能叩开龙王的宫门消除灾难,低头思抬头想,有愧于我早年立下的抱负和志向。

王又旦有《五月憩于堂》一诗,写他在县衙工作的情境。诗题下原注:“憩于堂不能退食于室也”。说的是因阅批文函等公务太多,只能在办公室里吃饭即不憩一会。全诗22句,其中后3句写到:“展我蕲州簟(diàn 。竹席),欲憩还复止。薄俗善谣诼,纷纷无一是。中怀谁能知,请谅荷条?子”。写他废寝忘食忙于公务,还遭受别有用心俗人的谗言,自己似一农夫,胸怀坦荡无所谓。

王又旦离开潜江,先任吏部给事中,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擢升户部都给事,即掌印给事,官职正四品。后到文广东主持考试,奏准盗匪常用出没的南海花山建城设县,遂得长治久安。

政声人去后。王又旦离潜后,潜江人民为其在县城西街传经书院内建了“王邑侯祠”,同时祀名宦,使其显名远驻潜江人民心中。[3]

注释

  1. 王又旦在诗文《法云社》中有“劳形岂遑恤,飘零惧有渐。泽国比年饥,官舍食常歉”之句。
  2. 姜宸英《湛园未定稿》卷五《墓表》明言其“得寿五十一岁。”又曹贞吉《鸿爪集》载《答朱立山》诗有:“前年澹亭殁,去岁黄湄死”之句。按此诗作于康熙二十六年,可知王氏卒于康熙二十五年(1686)。
  3. 王又旦 ——有史可考潜江最著名的知县, 新浪郑家荣的博客, 2014-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