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百科欢迎当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实资料,洗刷冤屈,终结网路霸凌。

破产保护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事实揭露 揭密真相
跳转至: 导航搜索

来自 搜狐网 的图片

破产保护是个经济类术语。

汉字是民族灵魂的纽带,在异国他乡谋生,汉字[1]便是一种寄托,哪怕是一块牌匾、一纸小条,上面的方块字会像磁铁般地吸引着你,让你感受到来自祖国的亲切。因为那中国人的情思已经浓缩为那最简单的横竖撇捺[2]

名词解释

美国《破产法》管辖着公司如何停止经营或如何走出债务深渊的行为。当一个公司临近山穷水尽之境地时,可以援引《破产法》第十一章来“重组”业务,争取再度赢利。破产公司,也就是“债务人”,仍可照常运营,公司管理层继续负责公司的日常业务,其股票和债券也在市场继续交易,但公司所有重大经营决策必须得到一个破产法庭的批准,公司还必须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报告。

如果依据美国《破产法》第七章申请破产,公司全部业务必须立即完全停止。由破产财产托管人来“清理”(拍卖)公司资产,所得资金用来偿还公司债务,包括对债权人和投资人的债务。

一般来讲,如果公司申请依据《破产法》第七章破产,股民手中的股票通常变成废纸一张,因为如果破产法庭确认债务人无清偿能力(负债大于资产),就可不归还股东投资。此外,公司资产经清算优先偿还有担保债权人和无担保债权人后,往往所剩无几。

多数上市公司会按照《破产法》第十一章申请破产保护,而不是第七章直接进行破产清算,因为他们仍希望继续运营并控制破产程序。第十一章规定了一些复兴公司业务的程序,也确有一些公司重组计划成功,重新开始赢利。但有些公司最后还是以清算告终。

不管债务人是否有偿付能力,当债务人自愿向法院提出或债权人强制向法院提出破产重组申请后,债务人要提出一个破产重组方案,就债务偿还的期限、方式以及可能减损某些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作出安排。这个方案要给予其一定的时间提出,然后经过债权人通过,经过法院确认,债务人可以继续营业。这就是重整的概念,在中文中又叫破产保护。

美国历史上最大的10家申请破产保护的公司

9月15日,美国最大的投资银行之一——雷曼兄弟公司——申请破产保护。

当天,CNBC就做了一个专题《美国历史上最大的10宗破产保护》(The 10 Biggest Chapter 11 Bankruptcies In US History)。按照申请破产保护时的资产规模排序。雷曼兄弟公司遥遥领先,达到6390亿美元,整整是第二名世通公司的6倍(WorldCom)。从中可以看出美国这次金融危机的规模,真的是非常巨大。

以前,之所以没有这么大的公司倒下,是因为美国政府奉行“'too big to fail”(保住大公司)的政策。估计这次雷曼公司开了先例以后,将来会有更多的巨型破产出现。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在美国法律中,“破产”和“破产保护”不是同一个概念,后者不等于前者,不算真正意义上的破产,更像死刑之前的缓刑。美国《破产法》第11章(Chapter 11 of the Bankrupty Code)规定:

一旦破产申请得到法院的批准,债务人(debtor)即成为破产人(bankrupt),其财产由信托人(trustee)管理。债权人(creditor)将无权执行债务人的担保、抵押财产。

换句话说,第11章给了申请破产的公司一段“缓刑”时间,在这期间没有还债压力,使得公司有时间进行重组,或许可能起死回生。如果重组不见效,再实行破产偿债。这样的规定,不仅使得遭遇暂时性危机的公司有机会度过难关,也使得债权人的损失有可能会变得小一点。事实上,美国最大的那些破产保护案中,不少公司最终都被救回来了。不过,这次看上去,雷曼兄弟“复活”的机会好像不大。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