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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福利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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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福利署(简称社署或社福署;英语:Social Welfare Department,缩写:SWD),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劳工及福利局辖下的部门,专责管理社会福利等事务。现任社会福利署署长为李佩诗。[1]
历史
社会福利署最初为华民政务司署的社会局,成立于1948年,负责救灾工作。1958年1月1日成为独立部门。
社会福利署原隶属卫生福利及食物局,2007年7月1日决策局重组后划入新成立的劳工及福利局。
架构
社会福利隔间辖共分科数个,选中新闻及公共关系组、策略规配组和研究及统计组隶属机构办事处,叧外数个分科分是临床心理服务科、安老服务科、家庭及儿童福利科、康复及医务社会服务科、津贴科、青年及感化服务科、行政科、财产科、人力资源处理科、资讯及科技科和社会保障科则分由两位副署长经理,叧每个分科各有一个助理署长协助。
社会福利署辖下分科外,社会福利署亦会根据个别需要,成立各类既谘询及法定委员会,以回应市民投诉。直至2009年,社会福利署各成立了数个委员,当中委员包含无薪工作发展、安老事务、科技技术专业领域及保护儿童等。
社会功能
社会福利署是一个为贫苦、残疾。智障、老、弱、妇、幼,露宿、吸毒、释囚、暴力及交通意外受害者等社会上的弱势群体,提供无偿福利救助服务的政府机构。时至今日,大多数人对社会福利署在稳定香港社会方面的重大贡献,仍缺乏足够认识。
社会福利署提供大致七个主要方面服务:
- (1) 家庭及儿童福利
提供家庭危机支援、家暴处理、妇女庇护中心等综合家庭服务; 提供保护家庭及儿童服务:包括虐儿,及儿童管养权争议的服务;寄养、领养服务;幼儿照顾服务,儿童院舍、儿童住宿照顾服务; 提供短期食物援助以及露宿者服务; 提供受助者临床心理服务。
- (2) 社会保障
向失去经济来源的人发放综合援助金,给严重残疾人士及高龄人士提供津贴; 推行公共福利金计划下的长者生活津贴;执行暴力及执法伤亡赔偿计划、交通意外伤亡援助计划 ; 为灾民提供物资援助,发放食物及其他必需品以及经济援助。
- (3) 安老服务
提供长者综合家居照顾、家务助理服务; 提供受资助的安老院舍的资助宿位 ; 向安老院舍发牌; 长者咭计划 。
- (4) 康复及医务社会服务
协助弱智、残疾人士发展体能、智慧及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提供康复医务社会服务;向吸毒者提供预防和康复服务。 包括: 为残疾、弱能儿童提供学前服务;为轻度智障儿童提供服务; 为低收入家庭儿童提供学习训练津贴; 为残疾成人提供职业训练及职业康复服务; 为智障成人、失明长者、肢体伤残成人、已离院的精神病康复者提供住宿服务;残疾儿童收容所,以及残疾成人紧急安置服务; 残疾精英运动员提供直接财政资助; 为吸毒者提供预防及戒毒康复服务。
- (5) 违法者服务
协助违法者改过自新及重返社会; 提供感化及社会服务令综合服务 ; 推行监管释囚计划,并负责青少年罪犯评估专案小组的工作 ; 为更生人士提供辅导、小组活动、住宿服务、善后辅导服务及职业辅助。
- (6) 社区发展
为市民提供社区工作及小组服务, 尤其著重照顾弱势社群的需要 ; 提供社区外展服务、个案辅导及小组工作服务,协助露宿者、精神病康复者及更生人士重投社会 。
- (7) 青少年服务
提供综合青少年服务中心、儿童及青年中心、外展社会工作服务及学校社会工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