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百科欢迎当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实资料,洗刷冤屈,终结网路霸凌。

私人财富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事实揭露 揭密真相
跳转至: 导航搜索

私人财富(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25日成立。法定代表人贾昌勇,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互联网信息服务;教育咨询(不含中介及办学);组织文化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投资咨询;市场调查;企业管理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经济贸易咨询等。 信托不止于“理财”

私人财富管理为什么要选择信托

“将信托等同于理财”,可以说是目前的一种主流认识。所谓理财,通俗地说,就是打理财产,谋求财产的保值和增值。实践中,提供信托服务的信托公司主要从理财角度推出“信托产品”,委托人也主要从理财角度认购信托产品,更加固化了“信托就是理财”的观念。信托的功能由此被曲解、被误读,压抑了委托人的财富管理需求,阻碍了信托公司向财富管理机构的转型,影响了信托制度本应具有的财富管理功能的完整发挥。

什么是信托?《信托法》第2条明白指出:“本法所称信托,是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为了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这一规定说明两点:一是信托以受托人对信托财产的管理或者处分为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说,信托确实是一种理财制度;二是信托作为一种理财制度,其目的是为了实现委托人的意愿即信托目的,而委托人设定的信托目的,当然可以是为了理财,但绝非只能是为了理财。现实中,委托人将财产交付信托的目的是为了实现自己的特定意愿,这种意愿可能是出于理财的需要,以实现信托财产的保值增值;也可能是出于非理财的需要,以实现信托财产按照自己的心愿实现转移和分配。法律上,信托法明确将信托目的纳入信托的必备要素之中,《信托法》第9条规定信托文件应当载明的事项中第一项就是“信托目的”,而且信托目的只要不违法,委托人可以自由设定。从这个意义上说,信托不是一项普通的理财制度,不是一项单纯的理财制度,而是一项特殊的理财制度,是一项以实现信托目的为中心的理财制度。换言之,信托可以用于单纯的理财,但绝不仅限用于理财。一项信托最终具有什么样的功能和价值,完全取决于委托人设定的信托目的,而只要不违法,委托人可以为了各种各样的目的设立信托,而不仅限于为了理财的目的设立信托。目的决定功能,信托的实际功能由此呈现出极其多样性,几乎可以与人类的想象力一样,信托应用的创新力也正源于此。

二、信托最适合于财富管理 什么是财富管理?就是高净值人士按照自己的意愿管理和安排财产。如果说早些年高净值人士的财富管理需求主要体现为理财需求上,即追求财富的保值和增值为主要目的,那么,近年来随着财富体量的增大、财富观的变化以及财富传承的现实压力,高净值人士的财富管理需求早已突破单纯理财的需求,而表现为多层次的综合财富管理需求,概括说来,主要体现为四大方面的需求:一是保障的需求,即对特定的人群提供生活、教育和创业等方面的财富保障;二是传承的需求,即确保家族财富不因遗产分割和不当管理而能够整体、有效地传承于后代;三是慈善的需求,即体现委托人个人价值观的慈善、公益最求的实现;四是与上述需求相匹配的个性化理财需求,即有确保上述目标能够实现的资产配置方案。

多层次、综合化的财富管理需求需要合适的制度安排,从现有的制度安排看,信托是最适合实现高净值人士个性化财富管理需求的法律结构。信托目的设定的自由性,使信托可以灵活地安排财富管理的个性化需求,并转化为受法律保护的信托目的;信托财产的所有权与受益权分离的制度设计,使委托人的财富管理需求既有受托人的法律主体去实施管理,又有受益人的法律主体去享有体现委托人意愿的利益安排;信托财产独立性的制度设计,既使信托财产所有权虽然置于受托人名下,但又不归属于受托人的财产,又使信托财产的利益归属于受益人,而受益人又难以触及、损害信托财产本身,从而确保体现委托人意愿的信托目的安全实现;信托管理连续性的制度设计,还使信托不因委托人和受托人本身的意外变化而结束,信托始终有受托人作为“看护神”去管理,以确保信托目的的实现。

不难看出,《信托法》所构建的信托制度的方方面面,均是为了确保信托目的即委托人的财富管理需求的圆满实现,由此使信托成为财富管理的不二制度选择。

三、信托财富管理功能的海外实践

从海外的实践看,信托除了理财功能外,还被广泛利用,以实现以下财富管理功能: 第一,传承功能。在英美国家,传统上多运用“隔代信托(Generation-skipping Trust)”,以确保财产在家族之间的代代传承。所谓“隔代信托”就是委托人仅将信托财产的部分利益授予其继承人(父母、妻子和儿女),而将信托财产的主体利益授予给孙辈。如此,委托人不仅在死后仍能照顾妻儿的生活,更可确保家产不落入外姓人之手(如妻子再嫁或其子辈运用不当时)而代代相传。如无法律限制,此类安排可以无止尽重复下去,如规定孙辈也需设立同样的隔代信托。

第二,保障功能。为特定的家庭成员提供生活保障一直是信托的传统应用功能。在英美国家,委托人广泛利用“自由裁量信托”和“保护信托”,以实现这一目的。自由裁量信托的特征在于:信托文件本身并不确定受益人的具体信托利益,而是授权受托人根据具体情况加以确定和分配。据此,委托人可以赋予未来最需照顾的家属(如境遇不好而贫穷的家属)以更多的保障。而自由裁量信托与保护信托的联合应用,更可以保障具有浪费习性的家属的生活。保护信托的特点在于设置“没收条款”,即若受益人欲转让信托利益或者信托利益被受益人债权人追索时,则信托利益终止,同时“保护信托”自动转化为“自由裁量信托”,其后,由受托人根据受益人生活实际需要自由决定分配信托利益,由此,可以确保具有挥霍习性的受益人的正常生活。

第三,公益功能。信托设计一直在社会公益促进方面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在中世纪,英国人就习惯于利用信托设计就自己的土地为教会设定利益,以推进宗教事业的发展。当前,社会公益领域覆盖面更广,公益信托的利用也更频繁。在英美,举凡宗教、慈善、学术、教育、医学、科研等公益事业,无不得益于公益信托的实施。以美国为例,现今有数千个基金会(foundations),从事各种不同的公益事业。资力雄厚的人往往自己成立个人的基金会,例如,卡内基基金会洛克菲勒基金会等。这些基金会在法律上都采取公益信托形式,其中有的财力非常雄厚,规模十分庞大,对于美国甚至世界的学术、科学、教育都有巨大贡献。

四、焕发信托的财富管理功能 信托除了具有理财功能外,还具有了广泛的财富管理功能,这也是信托作为一项古老的制度弥久而愈新,为现代国际社会普为承认的原因。我国制定的《信托法》,其宗旨也不仅仅是为了将信托制度确立为简单的理财制度,设计上也是沿袭了英美信托制度的本质,以使信托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财富管理的灵活性。遗憾的是,《信托法》实施后10多年的信托实践,在我国主要还是将信托简单地作为理财制度加以应用,信托具有的广泛而灵活的财富管理功能还远未得到充分发挥。因此,需要焕发内涵于信托制度结构中的、沉睡多时的财富管理功能。

焕发信托的财富管理功能,关键是推动经营信托业务的信托公司进行业务转型和创新,改变传统单一的以“理财产品为中心”的信托业务模式,转向以“财富客户为中心”的财富管理业务模式,培育财富管理所需要的核心能力和服务体系,以供给带动、催生财富管理需求。此外,作为高净值人士,也需要重新审视信托在自身财富管理方面的作用,全面了解信托的制度安排特点,完成从单纯的“信托产品投资者”的角色向综合的“信托服务利用者”角色的转变,并在此基础上,选择合适的信托机构作为自己的财富管理服务者。[1]

中国私人财富市场增长迅猛

十年之间,财富保护传承从冷门到热门,从无人知晓、争议误解甚至饱受质疑到得到市场的普遍认可、大行其道,可以说经历了萌芽到发展的过程。市场和社会的发展,一步步证明了我十年前的判断。

十年来,中国私人财富市场总量增长了五倍,中国高净值人士翻了三番,中国家庭所控制的财富总量已经稳居世界第二,而且在可预测的未来仍然会保持高速增长的趋势。

胡润2017年发布报告显示,每940个中国人中就有一个千万富豪。综观整个社会,豪门争产案、明星离婚案、知名人士猝死、家庭纷争等,各种私人财富热点事件层出不穷,一遍又一遍地教育着客户。

而在业内,一批又一批先知先觉的婚姻家事律师商务律师海外金融从业人员国内理财师精英保险代理人陆续进入这一领域。 财富保护传承近两年更是受到各大金融机构的重视,越来越多的从业人员参加这一领域的专业知识培训,因此催生了数家以律师为主体的培训机构。

同时,银行和保险公司等机构组织大量客户参加此类讲座,为此不惜花重金聘请律师作演讲,出场费这一两年间水涨船高,一些律师的出场费甚至超过顶级经济学家的价码。

私人财富市场发展新趋势

但现在还不是弹冠相庆的时候,私人财富管理服务市场尽管这两年来经历了急速的发展,但这个市场仍然呈现出鱼龙混杂、观念混乱、思维凌乱、行为错乱的特征,仍然是初级阶段,离成熟还有很远的距离。

2018年是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也是十九大提出“新时代、新思路、新征程”的开局之年,在此时明确发展目标、厘清发展脉络、清晰发展思路,对于刚起步的中国私人财富管理服务市场而言,至关重要!

正如十年前的判断一样,有必要对未来十年的市场发展进行更近一步的预测。根据十年来的实践、研究和观察,我认为中国私人财富管理服务市场在未来十年将出现以下趋势:

预测一:国内私人财富管理市场进一步繁荣

国内私人财富管理市场起步较晚,2007年中国私人银行开始萌芽,当国内市场尚未展开之时,中国富人已经开始了移民潮,随之而来的是海外投资热。 但从长远看,国内私人财富管理需求将进一步迸发,并可能在5年左右的时间内发生大规模爆炸式增长。

一方面,人口极速老龄化,财富人群的老龄化现象也日趋明显。第一批富人已经进入古稀之年,大多数传统企业将面临企业传承与财富传承的双重煎熬。将企业经营转为财富管理,或将财富交与专业机构打理的需求将进一步增长,与此同时,消费升级的显像越来越清晰,消费观念被不断更新。 另一方面,虽然资本出海的需求仍然旺盛,但随着国内财富人士理财观念的成熟,以及国内外政策和国际政治经济贸易形势的变化,大部分资本留在国内仍然是人们的首要选择。

多重因素影响之下,国内私人财富市场的增长将成为主流,明显超过海外投资和服务需求。

预测二:保险深度得到进一步拓展,高净值人士的保险需求将得到深度开发

保险市场经过“宝万之争”的洗礼后,监管果断出台政策遏止保险日益喧嚣的收益率卖点,保险回归本源成为主流诉求。随着制度改革的进行,预计监管将继续出重拳整治保险市场乱象。

在此背景下,保险回归本源面临着两个重大突破点,一是回归传统的保障性功能诉求,促使普通家庭在资产配置中更加重视保险,深化保险深度已经是大势所趋,在国家政策的配合下,这一进程将继续加速。

另一个突破点则来自财富人群。尽管财富人群在保险产品上的配置金额不低,但相比其庞大的资产总额,其相对比例仍然处于非常初级的水平。[2]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