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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英語: Imperial Examination ),是一种通过考试来选拔官员的制度,源自中国,并传播至汉字文化圈其他国家。它是古代中国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对中国社会和文化产生巨大影响,直接催生不论门第、以考试产生的“士大夫”阶层。除中国科举外,邻近中国的亚洲国家如越南、日本和朝鲜半岛也曾引入这种制度来选拔人才。
科举始于605年时的隋朝,发展并成型于唐朝,一直延续到清朝末年,在1905年才被废除;在越南更迟至阮朝末年的1919年才废除,整个科举共持续1300多年。现代社会公务员的选拔制度亦是从科举制间接演变而来。
起源
科举制度起源于中国的隋代,秦代之前中国曾采用世袭制度取士。西周时,天子以及诸侯分封天下。《周礼》之下,社会阶级分明。管理国家由天子、诸侯、卿、士分级负责。而各阶层按伦常,依照血缘世袭。到了东周,制度开始崩溃,于是有“客卿”、“食客”等制度以外的人材,为各国国君服务。汉朝时封建制度逐渐被废,皇帝中央集权得以加强。当时采用的是察举制,由各级地方推荐德才兼备的民间人材。由州推举的称为秀才,由郡推举的称为孝廉。察举制缺乏客观的评选准则,虽有连坐制度,但后期逐渐出现地方官员徇私,所荐者不实的现象。
到了隋代,为了改革九品中正制,隋文帝于开皇七年(587年)下诏各州每年推荐三人(制诸州岁贡三人),应考“秀才”。隋炀帝在大业元年(605年)设进士科取士,成为以后的科举。唐朝继承并发展这一制度。唐朝的科举分为常科与制科两类。武则天时,曾首创由皇帝主持,复核进士资格的殿试;和取武将的武科举(武举)。但是,二者在唐朝时并未有成为定例。
周边影响
受中国文化的影响,历史上其他一些周边的国家除了有学子赴中国参加科举考试外,也在本国设立科举制度。最先仿效中国设立科举的是日本,但也是实行时间最短的。由于具有平等精神的科举制度与贵族传统存在巨大冲突,因而在日本的影响远不如其他地区。
越南的科举制度,始自于1075年始,至1919年止,是全世界科举制度最晚废除的国家[1]。除模仿中国科举的形式和制度外,还有了本土化的特征,如设置儒、佛、道三教考试。
朝鲜的科举制度始于高丽时代光宗9年(958年),至1894年止,科举制在韩国历史上存在了936年,是中国域外实行科举制最长、也最为完备的科举。
琉球在第二尚氏王朝尚温王在位期间始设科举(称为“科”)以选拔人才。不过琉球的科举形式远比中国简略,不见有进士、状元等记载,只是成绩优异者可保举做官。
科举名銜称谓一览
- 進士:意即贡举的人员。唐代科目中以进士科最被重视,明、清两代,始以进士为考中者的名称,凡是举人(乡试考中者)经过会试考中者为贡士,由贡士经过殿试录取者为进士。
- 状元:科举考试以名列第一者为元。唐代举人赴京应礼部考试都须投状,因此称进士科及第的第一名为状元,也叫状头。宋代以殿试首名称状元。明、清会试以后,贡士须作殿试,分三甲取士,一甲三名,第一名为状元。
- 榜眼:科举殿试一甲第二名称榜眼。北宋初期,殿试录取的一甲第二、三名都称榜眼,意思是指榜中双眼。明、清两代专指第二名,第三名称探花。榜眼授翰林院编修。
- 探花:科举殿试一甲第三名称探花。唐代进士曲江杏园初宴,称“探花宴”,以同榜俊秀少年进士二三人为探花使,遍游名园,探采名花,探花之名始于此,宋代又称探花郎。南宋以后,专指殿试一甲第三名。元、明、清三代沿袭不改。探花授翰林院编修。
- 傳臚:科舉殿試二甲第一名稱傳臚。原本亦可指三甲(賜同進士出身)第一名,但後來逐漸僅指二甲頭名而已。
- 会元:科举制度中乡试中式为举人,举人会试中式第一名为会元。
- 解元:唐代,举进士者皆由地方解送入试,故相沿称乡试第一名为解元。宋以前称解头。
- 孝廉:汉代选拔官吏的科目之一,为士大夫的主要途径。明清俗称举人为孝廉。
- 举主与门生:汉代士人通过察举和征辟人仁做官、主持州郡察举的列侯。刺吏、郡称为举主,被举、被辟的贤士便成为举主、府主的门生故吏,后科举考试及第者对主考官亦自称门生。宋太祖之後,進士由御前殿試取錄,進士從此成為「天子門生」;同時亦明文規定以後舉人不得自稱考官門生。
- 贡生:明、清时府、州、县学的生员,凡已考选升入国子监肄业的称为贡生。意思是以人才贡献给皇帝。
- 秀才:别称“茂才”。本是优秀人才的通称。汉代以后,成为荐举人才的科目之一。南北朝时,最重此科。唐代初期,设秀才科,后来渐渐废去,仅作为对一般儒生的泛称。明太祖曾采取荐举的方法,举秀才数十人,反以知府为官。明、清两代,专门用来称府、州、县的学员。习惯上也称为“相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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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科举制度最后的“绝唱”:越南科举制度为何晚于中国14年被废除? ,搜狐,2019-6-2
- ↑ 中国历代主要科举称谓,作客文学网,2016-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