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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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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娶 是舊時中國傳統的正式締結婚姻的主要方式。男以娶之程序而娶,女因聘之程序而嫁。男家娶婦(男子娶妻)須向女家依禮聘娶。所謂"六禮",便是聘娶婚中的嫁娶程序,指"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和"親迎"。"六禮備,謂之聘;六禮不備,謂之奔"。

基本信息

中文名稱 聘娶婚 [1]

年代 中國古代

對象 奴隸制社會

對應 女家依禮聘娶

簡介

聘娶婚自古以來是中國婚姻形式中最廣泛、最持久、最正宗的婚配。最初,這種婚態表現為男方送一定的禮物、金錢給女方家裡,女方若是接受了男方送的禮物,婚約就算成立。傳說這種聘娶婚起始於伏羲氏,當時"以儷皮為禮",即以雌雄一對鹿皮作為婚姻的聘禮。此後,聘娶婚的內容和程序逐漸增多,除預備聘禮外,還有接待應酬媒妁,聽從父母意旨,祭告祖先等形式。

如:《禮記·曲禮》"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非受幣不交不親……齋戒以告鬼神。"

《禮記·文王世子》:"娶妻必告(廟)。"

《詩經·齊風·南山》:"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娶妻如之何,匪媒不得"。

《孟子·滕文公下》:"丈夫生而願為之有室,女子生而願為之有家,父母之心人皆有之。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鑽穴隙相窺,逾牆相從,則父母國人皆賤之。" 戰國以後,文人們把各地的流風遺俗以及散見於前人著說中的記載收集、編撰成《六禮》,並逐漸成為統一的聘娶形式,歷代流傳。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