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车的故事(黄平)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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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车的故事》是中国当代作家杨福果写的散文。
作品欣赏
自行车的故事
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石碌街头看不见几辆汽车,而自行车则遍地都是。拥有一辆凤凰、永久或飞鸽,是非常让人自豪的事情。自行车在人们心里的位置很高,就像现在私家小汽车一样,是那个年代色彩最清新明亮的一道风景线,“叮铃铃”的车铃声简直就是旧时光里曼妙而动听的音符。
以前年轻人喜欢去郊游,都是骑自行车去的。有的车后架上驮着锅碗瓢盆各种工具,有的车则负责载人。我那时笨,不会骑车,只能是坐车了。
那次去金波水库野营,个子比较高的美女负责载我。别人是骑车的向前走了,坐车的小跑几步然后轻松跳上车后座的。而我呢,不会骑车就算了,还不会像别人那样追着车跑,而是别人把自行车停稳了,先让我坐上后座,别人推着车走几步才上车骑行。同伴们笑我,我自己也觉得很不好意思。自行车队伍一路哼唱着小曲,像一群放飞的鸽子,在温暖的阳光爱抚下,向青山绿水间飞去。
那次起,我就下决心要学会骑自行车。
每个人都有一段自行车的经历,练骑的情节和过程大致相同。把自行车推出家门,约上几个小伙伴,一溜烟到三小的小操场上去。
车后架绑上一根扁担,即使车倾斜了也不会摔倒,有扁担撑着呢。
大多数人练骑的自行车是28寸加重型的,刚开始得有人在车后头扶着。双脚不够长,骑在车梁上,脚蹬着踏子,手紧握车把,身子歪歪扭扭,总怕摔倒,车子却在原地打转。扶着车的人大喊“松手,松手,你不松手车子怎么走”。要驾驭这两个轮子的家伙,还真不是容易事。
好容易找到平衡点了,能够把握方向了,可以把扁担撤了,但还是不敢让扶车的人撒手。
慢慢的踏得顺溜顺溜的了,速度加快了,绕着小操场跑几圈了,正得意呢,一回头,扶车的人早就不见了,一紧张,车子倒了,手脚破皮流血是常有的事。
我自己也摔过,摔得真惨。我真正学会骑自行车,是在二十岁。那时我刚进工厂上班,上的是十二小时制的班次。那天上的是白班,下午三四点时,班组里一位男工友好心陪我练单车,起初只是在岗位_泵站门前的空地来回溜车,也就是一只脚踩在踏板上,另一只脚则是在地板上划几下,身体一上一下然后直立着,两手握紧车把,车靠惯性往前溜,溜一下再划拉几下,这样的时候可以不用人扶着车。这样的感觉也是挺刺激的。
等到上小班的人下班了,厂房里除了隆隆的机器声外,没了此前的热闹。我和工友就把车推到厂房的主干道上练车了。不会骑车的人,身体是很笨重的,扶车的人就比较累了。好容易上了车,小心翼翼战战兢兢地踩几下,觉得还行,反正有人在后面扶着呢。胆子大起来,蹬的节奏也加快了,扶着车后架的工友,不得已也跟着一路小跑起来。
有一个小坡度的地方,我回头看,才发现根本没人在后面扶着,心里一慌张,手离开了车把,车子一斜,我整个人摔进了路边满是矿粉的沟里,裂开口子的水泥边把衣服袖子刮破了,额头起了个大包。
摔过后,车子骑得顺溜了,跨腿上车的动作也洒脱了。但后来还是摔了一次。
好友玲怀儿子七八个月时,体重大增。她家住矿建南岛区,离上班的选矿厂路途比较远,每天都是她先生羊哥骑自行车送她到岗位。羊哥在自行车后座上固定住一张自制的小木板凳,使座位变宽,使得1.7米个头的大肚婆坐得既舒服又安全,想得真够用心又周到。
无独有偶,这之后有一年冬天,我在潮州也见过这样用来载客的28寸加重型自行车,车后座上架了一块平滑的木板,潮州大叔站在路边,用柔软好听亲切的潮州话揽客。
那时很多人家买的自行车多是男式的,有的人腿长,无论是从前面曲腿上车,还是从后面跨腿上车,都是极易的事情。而腿短的人,从前后上车动作都没那么潇洒了。一次,路上遇见一位矮个子大叔推着加重型自行车在路边跟人说话,车后座上驮着一袋米。临走,大叔可能忘了车后边有东西呢,边推车边跨腿从后面上车,没想被那袋米阻碍了,没抓稳手把,摔了下
那个年代,中国人根本不知道什么叫堵车,没有红绿灯,也没有机动车道人行道之分,自行车可以自由自在串大街钻小巷,所向披靡。
一位发小当年练骑时,她妈妈千叮咛万嘱咐“上坡别骑,推车;下坡不能骑,推车”,可是,整个石碌的大小路,哪条路不是斜坡路呢?她最初练骑的自行车,可是26寸的,她推着自行车,看起来和车子差不多高。三十多年过来,没正儿八经地骑过几次自行车,那些练骑的经历,却点缀了人生中最美妙的时光,成了茶余饭后的笑谈。
而我学会骑自行车后,骑的是家里的28寸男式车。上班的时候多是上坡,坡不太陡时出些力骑,坡度太大便推着车走。年轻时劲足,两脚蹬呀蹬根本不知道累。下班呢,就一路下坡了,溜着车子就可以到家。车子从大戏台的斜坡处溜下来,斜坡的尽头就是我家。有时候溜得太快,没来得及把车头往右扭,所以就一直刹不住车地溜到桥中间,才又调转车头往回骑。
自行车在当时是姑娘出嫁时一份体面的嫁妆。我结婚的时候,家里人给我的“嫁妆”,让我如愿以偿地拥有了一辆飞鸽牌24寸女式自行车,上下班逛街都骑它。
骑了几年,车技还是不错,经常同时载两个人。其实,骑自行车比我牛逼的人多的是,骑车的花样更多,演杂技一样双手抱在胸前;两手向前或向两边平伸,小鸟飞翔一般,自行车平平稳稳地行进,凭借双脚控制着方向。青春,就是这么肆无忌惮,年轻人浑身透着一种无畏的玩性的勇气。
很多人有了心爱的自行车,小心翼翼地保护,保养,经常擦洗,抹得亮亮的,还特别喜欢跟自行车合影留念。那个年代,自行车是出现在黑白照里最多的也是最时髦的道具,也是最淳朴纯情的青春记忆。
自行车还是那个年代爱情的美好见证。恋爱中的人,一个骑车一个坐车,去看电影,去郊游,去探亲访友,感觉很美妙。小伙子如果骑一辆崭新的自行车去约会,那么成功率会大大提高。现代人很难理解上个世纪的人们如此赋予自行车的意义和感情,我们也无法去一一分解。
有一次,我到桥北去,在桥中间遇见一位骑自行车回家的朋友,我坐上了他的车后座。过了桥,是一段上坡路,他不停地蹬着踏子,借着冲力,上了一小段上坡路后,我们下车走路。他边喘着气推着车子,边对我说,你要是是我女朋友,这个坡,我就能一口气骑上来的,你可以继续坐着,但现在你得下车走路。我哈哈笑了,友情和爱情的区别还是很大的。
女儿两三岁,每个星期我们一家子都会到公园转转,或者上街溜达溜达。孩子爸骑车,女儿坐在横梁上的藤椅,我坐在后座,晒着太阳,吹着暖风,惬意十足。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的普及,电动自行车的快捷省力,新式自行车的轻便,老式自行车的市场越来越小、能常常见到的,是收破烂的人骑着它,摇着手里的铃铛,车后架两边驮着两个收废旧物品的大麻袋。
后来我陪嫁的24寸飞鸽牌女式自行车被偷了,于是又买了一辆飞鸽,被孩子爸弄丢了。买的第三辆还是女式车,但因为上班地方离家很近,就没再骑。九十年代初期,石碌街头已经有了载客摩托车,出行大多时候打“摩的”,出行便捷多了。那辆自行车一直放在阳台生了厚厚的锈,几年后房子装修时把它卖给了破烂王。
如今,满街的小汽车摩托车电瓶车大大改善了人们生活出行的条件,而自行车代表的是那个年代健康、环保的生活方式。但愿自行车有朝一日能回归,也但愿它的回归能造就新的时尚。 [1]
作者简介
杨福果,女,笔名阿果果、酒心;海南省作家协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