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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人,為一種士人的身份,等級在生員之上。雅稱「孝廉」、「發解」、「發達」、「鄉進士」、「鄉先進」、「鄉進」等對入京師參與會試的舉人雅稱為公车。明清時俗稱「老爺」。
沿革
漢代取士用人無考試之法,皆令郡太守、諸侯國國相薦舉,獲薦舉者稱為舉人。
明、清時,則稱鄉試中試(称为“中举”)者為舉人,亦稱為「大會狀」、「大春元」。第一名稱為解元,而因明代科举有以五经取士,乡试每经取一名为首,列前五名稱為「经魁」。清代也沿襲稱鄉試前五名稱為經魁。北闈第一名按慣例須為直隸籍人,為「北元」;南方各省考中第二名也稱元,為「南元」[1]。
图集
陳悅記祖宅中閩浙總督孫爾準所贈「文魁」匾額,1825年。 圖片來源:寺人孟子 |
李騰芳古宅中福建巡撫徐宗幹所贈「文魁」匾,1865年。 圖片來源:寺人孟子 |
連舉人厝中福建巡撫丁日昌所贈「文魁」匾額,1876年。 圖片來源:寺人孟子 |
参见
参考资料
研究書目
- 張仲禮著,費成康等譯:《中國紳士的收入》(上海: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