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公安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蘇州市公安局是蘇州市人民政府下設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職能部門,受市政府、江蘇省公安廳雙重領導。各縣(縣級市)區設公安局(分局),在鎮、鄉、街道設派出所;公安分局與派出所分別接受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領導[1]。
2019年1月,根據《蘇州市機構改革方案》,蘇州市公安局繼續保留。2019年7月23日,江蘇省蘇州市公安局榮獲全國公安系統「最具影響力新媒體獎」。
主要職責
蘇州市公安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職能部門,領導、組織、管理全市的公安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黨中央和國務院、市委和市政府關於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部署、指導、檢查、監督全市公安工作。
(二)及時掌握影響社會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分析、研究全市治安形勢,作出科學決策。
(三)及時向公安部、省公安廳、市委、市政府提供各類重要信息,並根據公安職能提出和制定對策。
(四)組織協調和監督指導全市公安機關對重大案件、治安事件、災害事故的偵查處理;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妥善處置各類突發性事件,確保全市社會穩定。
(五)組織協調和監督指導全市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行為,依法開展戶口、居民身份證、槍支彈藥、危險物品、大型活動和公共場所、特種行業等管理工作。
(六)組織協調和監督指導全市公安機關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監督全市群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七)指導、監督全市監所管理工作;負責管理市看守所、拘留所、收容教育所、戒毒所。
(八)指導、檢查、監督全市各級公安機關的執法活動;負責全市勞動教養[2]和收容教育的審批工作。
(九)依法管理出、入境和境(國)外人員在我市居留、旅行的工作。
(十)制定全市公安機關裝備被裝配備和經費等警務保障的計劃、分配方案、標準和制度。
(十一)制定全市公安信息技術、刑事技術和行動技術建設規劃;組織實施全市公安科學技術工作。
(十二)負責全市信息網絡的安全監察工作。
(十三)負責並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維護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機動(非機動)車輛及駕駛員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全市公安機關人員的管理教育及公安宣傳工作;按規定權限管理幹部。
(十五)制定全市公安隊伍監督管理規章制度,分析隊伍狀況;組織、指導、協調或具體實施全市公安隊伍的督察工作;按規定權限實施對幹部的監督;查處或督辦全市公安隊伍的違紀案件。
(十六)對武警支隊執行公安任務及相關業務建設實施領導和指揮。
(十七)負責全市消防工作。
(十八)組織實施對黨和國家領導人以及重要外賓來我市的安全警衛工作。
(十九)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它事項
視頻
蘇州市公安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蘇州市公安局領導分工,蘇州市公安局,2019-12-08
- ↑ 勞動教養:比路還長的回憶,搜狐,2018-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