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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树林(1962年3月-),山东省东阿县刘集镇堤口村人,出生于黑龙江克东县双庆乡建设村。毕业于大庆石油学院(现东北石油大学)石油地质专业,哈尔滨工程大学管理学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中共第十六、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八届中央委员。曾任中国石化集团总经理,中共福建省委副书记、福建省人民政府省长。2015年10月7日,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他是十八大后落马的首位在任省长[1]。2017年7月4日被双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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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经历

苏树林出生在黑龙江省克东县的一个普通农民家庭,父亲在他14岁时病故,母亲独自抚养他们兄弟姐妹七人成长,家境贫寒。小学四年级的时候,苏树林每天起早去捡粪,为的是交给生产队挣几个工分。后来,全家人勒紧腰带供他上大学。他在学校经常是玉米面发糕就咸菜开水,填饱肚子就是最大满足。

1979年9月,17岁的苏树林考入原大庆石油学院(现东北石油大学)石油地质专业学习。1983年7月毕业后,被分配到大庆油田工作。他从普通技术工人做起,历任大庆石油管理局采油九厂地质研究所副所长,副总地质师、高级工程师,大庆石油管理局副总地质师、采油四厂厂长。1996年3月,出任大庆石油管理局局长助理。

2011年4月2日,中共中央决定,由苏树林接替黄小晶出任中共福建省委副书记;4月11日,福建省人大任命苏树林为福建省代省长。2011年7月21日,补选为福建省省长。

落马被查

2015年10月7日晚上,中央纪委监察部通报,福建省委副书记、省长苏树林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据媒体报道,2015年3月福建“首虎”、原副省长徐钢被查后,就有苏树林要出事的传闻。徐钢被查后,苏树林两次被中纪委约谈。2015年11月3日,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接受苏树林辞去福建省人民政府省长以及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

2017年7月4日,中央纪委通报苏树林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打探巡视消息,在党内搞非组织活动,对抗组织审查,违规提拔身边工作人员;为了个人目的,置国家利益于不顾,无视组织原则,肆无忌惮地滥用职权、违规决策,造成国有资产巨额损失;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安排有关单位公款支付个人费用,公款接待亲友旅游,公车私用,利用职务影响帮助亲属低价购房。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巨额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苏树林身为中央委员,完全丧失理想信念,毫无党性原则和宗旨意识,私欲膨胀,胆大妄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性质和情节极其恶劣,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破坏了相关地方和单位的政治生态,社会影响极坏,应予严肃处理。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苏树林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移送司法机关。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2018年7月26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共福建省委原副书记、福建省人民政府原省长苏树林受贿、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案,决定判处苏树林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2]

视频

苏树林 相关视频

福建省长苏树林落马
福建省长苏树林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