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郡
苗栗郡为台湾日治时期的行政区划之一。该郡隶属新竹州。[1]
苗栗郡役所设于苗栗街,管辖苗栗街、苑里街、头屋庄、公馆庄、铜锣庄、三叉庄、通霄庄、四湖庄。辖域即今苗栗市、苑里镇、头屋乡、公馆乡、铜锣乡、三义乡、通霄镇、西湖乡等地。
1945年3月重庆国民政府通过之台湾接管计划纲要地方政制中,将苗栗郡及大湖郡合并为福星县,为该地方政制的30个县之一。“福星县”名称,是为了纪念曾于苗栗就学的罗福星。
1945年10月,因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认为该政制不符实际,因此“台湾接管计划地方政制”并未实施,苗栗郡改制为苗栗区。1950年,苗栗区与竹南区、大湖区合并为苗栗县,废止区级行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