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郡
苗栗郡為台灣日治時期的行政區劃之一。該郡隸屬新竹州。[1]
苗栗郡役所設於苗栗街,管轄苗栗街、苑裡街、頭屋庄、公館庄、銅鑼庄、三叉庄、通霄庄、四湖庄。轄域即今苗栗市、苑裡鎮、頭屋鄉、公館鄉、銅鑼鄉、三義鄉、通霄鎮、西湖鄉等地。
1945年3月重慶國民政府通過之台灣接管計劃綱要地方政制中,將苗栗郡及大湖郡合併為福星縣,為該地方政制的30個縣之一。「福星縣」名稱,是為了紀念曾於苗栗就學的羅福星。
1945年10月,因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認為該政制不符實際,因此「台灣接管計劃地方政制」並未實施,苗栗郡改制為苗栗區。1950年,苗栗區與竹南區、大湖區合併為苗栗縣,廢止區級行政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