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邺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萧邺(9世纪-874年),字启之,唐朝官员,唐宣宗年间任宰相,唐懿宗年间也短暂任相。
家世和早期仕途
萧邺出自兰陵萧氏齐梁房,是南梁长沙宣王萧懿九世孙,八世祖萧渊明。萧邺的祖父萧直曾任给事中,父亲萧革曾任邵州刺史。萧邺至少有一个哥哥萧嶰和一个弟弟萧岘。萧邺考中进士,屡次升任监察御史、翰林学士,外任衡州刺史[1]。
唐宣宗年间
唐宣宗大中(847年)元年,萧邺以监察御史里行充翰林学士,[2][3]二年(848年)十一月加知制诰,三年(849年)九月责授衡州刺史。[4]后历任中书舍人、户部侍郎,判本司。[1]四年(850年)六月,为高元裕作《大唐故吏部尚书赠尚书右仆射渤海高公神道碑》。五年(851年),受病重的表叔伯韦正贯所托,[5]在翰林学士、中书舍人任上在其死后作《岭南节度使韦公神道碑》。后改判度支,宣宗欲任学士承旨韦澳代之判户部,韦澳不肯。[6]十年(856年)十一月萧邺在兵部侍郎、判度支任上时,宣宗准备拜他为宰相,甚至已经派枢密宣旨了。但当他将旨意送往学士院时,枢密使王归长、马公儒却问是否仍让萧邺判度支,导致宣宗怀疑他们和萧邺结党,因而改任户部侍郎、判户部崔慎由为宰相。崔慎由和萧邺同在翰林院时就不和,崔慎由拜相后就罢免了萧邺的翰林学士。但这对萧邺拜相来说,仅仅是延迟。次年(857年)七月,他以朝散大夫、守尚书兵部侍郎、判度支、上柱国、彭城县开国男、食邑三百户、赐紫金鱼袋被拜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7][8]恩宠隆重,引刘瑑同为宰相,且短期内仍判度支,[9]十月,授兼集贤殿学士,[10]十一月以尚书兼工部尚书,十二月才罢免判度支一职。宣宗余年,他维持相位,[11]十二年(858年)二月,监修国史,[12]当月趁崔慎由因请求立皇太子而为宣宗所恶之机陷害之,使其被出为东川节度使。[13][14]十三年(859年)三月,罢相,守吏部尚书。[15]宣宗本欲以户部侍郎判度支杜胜为宰相,但在萧邺罢相后,杜胜被宦官诋毁而不得志。[16]
唐宣宗身后
八月,唐宣宗崩,萧邺以中书侍郎兼礼部尚书平章事摄中书令奉册拥立皇长子继位为唐懿宗。[17]九月,以门下侍郎兼兵部尚书平章事摄太尉,奉册上懿宗亡母尊谥元昭皇太后。[18]十月,诏兼尚书右仆射,复拜相,复官居中书侍郎兼礼部尚书平章事。[19]十一月,以银青光禄大夫、守门下侍郎兼工部尚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监修国史、上柱国、彭城县开国男、食邑三百户的身份,罢相改任检校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江陵尹充荆南节度管内观察处置等使。[11][20][21][22]咸通三年(862年)迁西川节度使,辟卢知猷为荆南、剑南两府掌书记记室,[23][24]但无力阻止南诏入侵。五年(864年),率属蛮鬼主在大渡河迎战南诏,败之。[25]二月,贬山南西道观察使,[26]直至八年(867年),[27]后又历任户部、吏部尚书,十一年(870年)正月、十二年(871年)三月、十三年(872年)三月,皆以吏部尚书被任为考官,但十三年三月科举时被右丞孔温裕替代。[28]十四年(873年)十一月又充河东节度使,任上无可称。约乾符元年(874年)三月前卒于任上。[1]<ref>乾符元年三月窦澣被任为河东节度使。详见郁贤皓《唐刺史考全编》。
子
- 萧晏,字季平
- 萧滉,字文度
- 萧昌,字光祥
- 萧黯,字中蕴
- 萧曙,字象文
注释及参考文献
- ↑ 1.0 1.1 1.2 《新唐书》卷一百八十二
- ↑ 崔嘏《授萧邺李元监察御史制》
- ↑ 崔嘏《授萧邺翰林学士制》
- ↑ 《重修承旨学士壁记》
- ↑ 《韦正贯墓志》:“公遗令薄葬,不请谥于太常,不用鼓吹,而请姑之孙翰林学士中书舍人萧邺纪行于豊碑”。
- ↑ 《旧唐书》卷一百五十八
- ↑ 《新唐书》卷八
- ↑ 《旧唐书·宣宗纪》《册府元龟》作六月拜相。
- ↑ s:授萧邺平章事制
- ↑ s:授崔慎由监修国史萧邺集贤殿学士制
- ↑ 11.0 11.1 《资治通鉴》卷二百四十九
- ↑ s:授萧邺监修国史刘瑑集贤殿大学士制
- ↑ 《旧唐书》卷一百七十七
- ↑ 《新唐书》卷一百一十四
- ↑ 《旧唐书》卷一十八下
- ↑ 《新唐书》卷一百六十九
- ↑ s:命皇太子即位册文
- ↑ 夏侯孜《唐懿宗元昭皇太后谥册文》
- ↑ 卢潘《万敬儒孝行状碑》
- ↑ 《新唐书》卷九
- ↑ s:授萧邺荆南节度使制
- ↑ 《旧唐书·懿宗纪》误作二年二月以吏部尚书为检校尚书右仆射、太原尹、北都留守、河东节度观察等使。
- ↑ 《旧唐书》卷一百六十三
- ↑ 《新唐书》卷一百七十七
- ↑ 《新唐书》卷二百二十二中
- ↑ 《资治通鉴》卷二百五十
- ↑ 吴廷燮《方镇年表》
- ↑ 《旧唐书》卷一十九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