蓋世太保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秘密國家警察(Geheime Staatspolizei;縮寫:Gestapo;ɡeˈstaːpo, ɡəˈʃtaːpo|-|De-Gestapo.ogg,漢語音譯蓋世太保,又譯蓋斯塔波或戈斯塔鮑),是納粹德國時期的秘密警察。秘密國家警察由黨衛隊控制。它在成立之初是一個秘密警察組織,後加入大量黨衛隊人員,一起實施「最終解決方案」。
1933年春希特勒出任威瑪共和國總理,而赫爾曼·戈林接管普魯士警察局。戈林於1933年4月26日成立政治警察組織蓋世太保,核心成員為普魯士警察。1934年在希特勒的調停下希姆萊的黨衛隊[1] 接管了蓋世太保。
二戰爆發之後大量的蓋世太保跟隨德國國防軍一同進入占領區,在那建立了眾多輔警部隊,這些輔警部隊全部聽命於蓋世太保,成為其機構的一部分。蓋世太保秘密警察有「預防性逮捕權」。在納粹德國時期,成千上萬的共產黨人、左派人士、異議人士、反抗軍及猶太人等都未經法律程序被蓋世太保投入集中營,其中大多數遭到拷問、虐待,以至於處決。
紐倫堡審判
1945年11月14日至1946年10月3日期間,由同盟國成立的國際軍事法庭對22個(總共24個)主要納粹戰犯作出審訊,指控包括:擾亂和平罪|Crime against peace、危害人類罪和戰爭罪,當中19人被定罪,12人被判死刑。蓋世太保與納粹黨衛隊一起被定性為犯罪組織。
後續
1997年,位於科隆的舊蓋世太保總部被翻新為「EL-DE Haus」-一個紀錄及展示蓋世太保相關檔案及歷史文物的博物館。
歷史
相傳為推舉希特勒出任威瑪共和國總理的政治交易,赫爾曼·戈林(納粹黨的第二號人物)獲委任為普魯士的內政部長,德國最大的警察隊伍普魯士警察收歸他的管轄範圍。隨即他將政治部及情報部從警隊分析出來,並安插納粹黨黨員出任要職。1933年4月26日他將這兩個部門合併,蓋世太保正式成立。
蓋世太保的第一任首席指揮官魯道夫·狄爾斯|Rudolf Diels為戈林的門生,以審問國會縱火案主犯馬里努斯·范·德·盧貝的手法而聞名。1934年開始戈林自己兼任首席指揮官的職位,並試圖將蓋世太保的勢力由單純的普魯士地區擴至全國。這樣有別於德國的政治傳統,即地方政府各自為政的做法。顯然,這舉動觸及群雄的神經,很快他便與威廉·弗利克(時任納粹德國內政部長)及海因里希·希姆萊(時任納粹德國第二大勢力城邦巴伐利亞的警務處長)發生衝突。弗利克的勢力不足以與戈林獨力抗衡,他夥同希姆萊將蓋世太保吞併。1934年4月20日戈林正式將控制權移交至希姆萊。同一日希特勒任命希姆萊為全國(除普魯士地區)的警務處長。希姆萊委派萊因哈德·海德里希主管蓋世太保。蓋世太保在1945年5月8日納粹德國簽署投降書後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