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藩属国 |
中文名称: 藩属国 中国开始时间: 战国 起源地: 封建帝国和西方列强 形式: 半殖民地形式、附属国 |
藩属国,是指名义上保有一定主权,实际上在内政、外交和经济等方面一定程度上从属并受制于他国的国家。最典型的藩属国形式为附庸国或半殖民地。
对于中国来说,中国从西汉开始就有藩属国,中国历代王朝多对藩属国采取怀柔政策,很少干预其内政,却无偿为其提供保护。
对于西方国家来说,是名义上拥有主权,实际上在外交、经济和军事等方面依附于西方帝国主义大国并受其控制的国家, 在垄断资本主义阶段,西方帝国主义国家在占有许多殖民地的同时,为了自身的利益,有时让一些落后国家在政治上、形式上维持独立,但在金融、外交上从属于自己。[1]
简介
藩属国是藩国和属国的合称,从刘邦开始有了"藩国"这一称呼,汉高祖刘邦设定在中央周围,京畿地区,即首都周围这个地区,实行郡县制,就是秦朝的制度;在边远一点的地方呢,则实行周朝的封建制,依然再封一些王国出去。这就是一个王朝两种制度,也可以看作是"一朝两制"。那么分封在京师周围的这些国家呢,就称做藩国。为什么叫做"藩"呢?藩就是篱笆、藩篱,意思就是说你们像篱笆一样在周围保卫中央,所以这些王侯都被称为"藩王"。他们回到自己的王国去,叫做"归藩",也叫'之国"。这些分封出去的王国是各自为政的,是有自己主权的,也是有自己财源的。
属国的设置始于战国,如秦兵器铭文中已有属邦一词。后避汉高祖刘邦讳而改称属国。据《汉书》卷6《武帝本纪》记载,元狩二年(公元前121年)秋,"匈奴昆邪王杀休屠王,并将其众合四万余人来降,置五属国以处之。《汉书》卷6《武帝本纪》颜师古注曰:"凡言属国者,存其国号而属汉朝,故曰属国。"《后汉书》卷118《职官志·百官五》又云:"属国,分郡离远县置之,如郡差小,置本郡名。"可见"属国"是中央王朝为安置归降的边疆民族而依缘边诸郡设置的一种行政建制,"主蛮夷降者",与郡同级。从汉武帝元狩二年(公元前121年)到汉末为止,北、西、东三边诸郡:定安、天水、上郡、西河、五原、金城、北地、犍为、广汉、蜀郡、张掖、居延、辽东等郡内都有属国的设置,大者领有五六城,小者一二城。大郡置边远县为属国,如置广汉北部都尉所治为广汉属国,置蜀郡西部都尉所治为蜀郡属国,置犍为南部都尉所治为犍为属国,置辽东西部都尉所治为辽东属国。小郡则属国置于本郡之内,不另标名称,如龟兹属国只作为上郡的一个县而存在。
属国设有都尉、丞、侯、千人等官,下有九译令,又有属国长史、属国且渠、属国当户等官。各官由汉人或内属胡、羌的首领充任。属国都尉秩比二千石,与西域都护同一级,直属中央,其治民领兵权如郡太守。属国官掌属国兵,称属国骑或属国胡骑。
明《巡抚登莱右佥都御史袁可立晋秩兵部右侍郎夫妇诰》:"察属国之情形,务令受我戎索。"
藩属国其形式可分多种:在第一次世界大战(1914年―1918年)前夕,除半殖民地形式如波斯、中国、罗马、奥斯曼帝国(1299年―1922年)等外,阿根廷和葡萄牙是附属国的另一种形式。
当时的阿根廷共和国,在金融上完全依赖于英国,以致有的经济学家把它看成是英国的商业殖民地。
葡萄牙是个独立的主权国家,但从18世纪初期开始,就处于英国保护之下。英国为了巩固它在反对西班牙和法国斗争中的阵地,保护了葡萄牙及其殖民地。英国以此换得了商业上的利益,换得了向葡萄牙及其殖民地输出商品尤其是输出资本的优惠条件,还换得了利用葡萄牙的港湾、岛屿、海底电缆等等的便利。
这种小国依赖于大国的关系,一向是存在的,进入垄断资本主义时代后,它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中西方区别
中国与周边国家存在的宗藩关系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中国宗藩关系是通过宗主国中国的文化、教育、外交等手段间接影响藩属国。这种宗藩关系表面上看来是一种以小事大的不平等关系,周边国家要向中国"称藩纳贡"; 受中国的册封,并由中国赐予印玺。 作为宗主国的中国统治者,是以一种"王者不治夷狄,来者不拒"的态度对待外国的、原则上并不干涉属国的内政。中国统治者为了显示自己作为"天朝上国"的富有与大度,总是本着"薄来厚往"的原则,对朝贡者给予大量的赏赐,其价值远远超过朝贡者所进贡的物品。有时中国统治者为了减轻自己的负担,也对各国来华朝贡的时间和规模作出种种限制和规定。虽然有些国家有时不按规定而提前来华朝贡,中国政府也都给予了热情接待。
由此可见,中国与周边国家的这种宗藩关系和近代西方国家间那种表面上平等而实质上却是弱肉强食的国际关系有着本质的区别;和西方殖民国家的宗主国与殖民地之间的那种控制与被控制、压迫与被压迫、剥削与被剥削、掠夺与被掠夺的关系更是有着不可同日而语的天壤之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