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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影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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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影法,是港英政府在1969年香港《建筑物(规划)规例》中加入的街影建筑要求,确保街道日照和空气流通,不过此限制于1987年便取消。
背景
香港曾经历过不少瘟疫、如19世纪末的鼠疫和始于1968年的香港流感等,使港英政府明白公共卫生的重要性,而1960年代香港刚转型作转口港,被列为疫埠会对经济以至整个社会都会造成冲击,因此由英国引入街影的建筑概念,促成香港街影法的规划,保持公共空间的日照和通风。[1]
内容
街影法是针对20层以下的建筑物的街影投射面积(street shadow area)[2],不同情况有不同限制,内容大致如下:
斜面楼
斜面楼,是对香港于1969至1987年实施街影法时所衍生的一种建筑物类型的泛称。
此类建筑物为符合当时规定同时用尽地积比率,会逐渐递减顶楼的建筑面积大小,形成梯级的外观。
常见地点
香港现况
香港的楼宇开始以高楼形式兴建,建筑限制在1987年废除,继而进入“屏风楼”的建筑年代,发展商都在有限的地积比率下以高度增加楼宇面积。
参考文献
- ↑ 搜查线:街影法系咩? 斜面大厦关佢事. 东方日报. 2017-07-27 [2018-09-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9-25).
- ↑ Angel. 本土楼宇奇观(五)楼梯楼你见过未?. metro Pop. 2016-09 [2018-09-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24).
- ↑ 袁志敏. 香港特色斜面楼湾仔佐敦最多 殖民时代遗留香港享日照权 建筑系教授:无谂过之后起咁多屏风楼! (YouTube 影片). 苹果日报. 2020-10-04 [2021-05-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