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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子野(469年-530年),字幾原,河东郡聞喜县(今山西省运城市闻喜县)人。裴松之的曾孫,裴骃之孙,裴昭明之子,与曾祖、祖父合称“史學三裴”。
生平
著史
當初,裴子野曾祖裴松之在劉宋時曾受詔續修何承天的《宋書》,未完成就逝世了。裴子野有志繼承祖業,完成修史重任,因此撰寫《宋略》。《宋略》初稿成於齊末中興二年(502年),定稿完於梁初天監三年(504年)。[1]
他在《宋略.總論》中說:「子野生乎泰始(465-471年)之季,長於永明(483-493年)之年,家有舊書,聞見又接,是以不用浮淺。」兩晉南北朝私家修史甚眾,但沈約在齊代替官方修的《宋書》最為流行。裴子野觀沈約《書》後,認為其繁瑣,便刪繁存簡,「因宋之新史,為《宋略》二十卷。」,被人認為是「其敍事評論多善。」沈約見後感歎道:「吾弗逮也。」;當時的名士范縝讀後,說:「彌綸首尾,勒成一代,屬辭比事,有足觀者」。
當時人将《宋略》与班彪《王命论》、贾谊《过秦论》媲美,惜已失佚,僅部份文章錄於《資治通鑑》、《文苑英華》。裴子野為文敘事簡捷,明暢易懂,作品大多質樸無華。《梁書》稱“子野為文典而速,不尚麗靡之詞,其製作多法古,與今文體異”。《宋略》主要論述劉宋興亡,其議事論贊受到諸家的引用。司馬光在《資治通鑒》採用裴子野《論》十篇,如《論典簽專恣之害》、《論仕途唯門戶不問賢能之非》等,認同其論。
南齐中兴二年(502年),父裴昭明去世,裴子野辞官回乡,開始撰寫《宋略》。
南梁時期
梁代齊後,因范縝舉薦,復任尚书比部郎,仁威记室参军,后又任诸暨(今浙江诸暨)令。
大通元年(527年)轉鴻臚寺卿領步兵校尉,後卒於任上。《顏氏家訓》提到裴子野,說他“有疏親故屬,”凡“饑寒不能自濟者,皆收養之。家素清貧,時逢水旱,二石米為薄粥,僅得偏焉,躬自同之,常無厭色。”裴子野晚年與湘東王蕭繹(後來的梁元帝)友好,蕭繹豐沛的學問有部分得自於他。
註釋
- ↑ 唐燮軍,〈也論裴子野的《宋略》〉,《史學史研究》2002年第3期(總107),頁4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