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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吉县水务局,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宁党办〔2018〕101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吉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宁党办〔2019〕29号),县水务局是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1]。
西吉县水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区、市、县党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县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县水资源规划、流域(区域)水利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统一监督管理全县水资源,拟订全县和跨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及跨区域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组织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管理工业、农业、生态及城乡供水工作。
(三)负责提出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提出县财政性水利专项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全县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实施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指导实施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编制水功能区划和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措施,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2],负责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实施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河湖库坝的治理、开发和保护,及其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生态流量水量管理和水系连通工作。负责全县河道采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组织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
(七)负责全县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全县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制定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有关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县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监督。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县水土保持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预防监督监测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查审批、监督实施和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
(九)指导全县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现代化灌区建设。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负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协调推动水利扶贫工作。
(十一)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区域水事纠纷,组织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库坝和泵站的安全监管。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组织实施水利投资项目稽察、节水及水资源管理督查。组织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十二)组织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科技创新、新技术推广应用、信息化工作、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负责水利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的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河湖库坝和重点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保障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和堤防库坝安全。
(十四)完成县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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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西吉县水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西吉县人民政府,2019-11-18
- ↑ 西吉县2017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顺利通过固原市水务局的考核,西吉县政府网,2018-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