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地方税务局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为辽宁省主管地方税务工作的省政府直属机构(正厅级)。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税收承担着组织财政收入、调控经济、调节社会分配的职能。辽宁省每年财政收入的大部分来自地税收入,其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
2018年6月15日,辽宁省地方税务局与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合并后新组建了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历史沿革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24号),设立辽宁省地方税务局,正厅级建制,为省政府直属机构。
2018年6月15日上午10点,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256号的辽宁省国税局大楼已换上新牌匾,省级国税地税合并后新组建的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正式挂牌亮相[1]。
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推进纳税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改进纳税服务的职责,构建和谐的地方税收征纳关系;加快建设信息化工程,优化业务流程,实现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和税收管理工作现代化;加强以大型企业为重点的税源监控,不断提高个性化、专业化服务水平;强化内部审计职责,加强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制约,推进依法行政。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订我省地方税收的具体实施办法;开展地方税收政策调查研究,提出地方税收政策建议,制定贯彻落实措施。
(二)承担组织实施全省地方税及省政府指定基金(费)的征收管理责任。
(三)研究全省地方税负总体水平并提出运用税收手段进行调控的建议。
(四)负责组织实施地方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贯彻执行国家相关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及其实施细则;制定和监督执行税收业务、征收管理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管理执法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
(五)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我省地方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规范纳税服务行为;制定和监督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组织实施税收宣传和理论研究;负责注册税务师的管理,规范税务代理行为[2]。
(六)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
(七)负责编报、下达全省地方税收收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执行,编报地方税收决算;负责全省地方税收会计管理和统计分析,开展税源调查和税源监控,加强地方税收收入的分析预测;组织办理管理权限内的地方税收减免、基金(费)减免等具体事项。
(八)负责制定地方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拟订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信息化工程建设。
(九)负责组织查处重大偷、逃、抗、骗税收违法案件;负责全省地税系统的行政复议和执法监督工作。
(十)对省属地税系统实行垂直管理,负责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财务管理及内部审计;负责全省地税队伍的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廉政建设。
(十一)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视频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相关视频
参考文献
- ↑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今日正式挂牌,澎湃新闻,2018-06-15
- ↑ 关于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法律快车,2000-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