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濟南雜詩其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過濟南雜詩其一》清乾隆皇帝的作品之一。乾隆皇帝姓愛新覺羅,名弘曆。清康熙五十年生,嘉慶四年死〔1711—1799年,年八十八歲他在位六十年,傳位於皇十五子顒琰即嘉慶帝),又當了三年多太上皇。他是中國歷代帝王中壽命最長的一個,在位時間僅比祖父康熙少一年而居第二,但做太上皇時仍獨攬大權,因此,他實際掌握權力的時間比所有的帝王更長。
清朝的康熙、雍正、乾隆三代皇帝的統治時間[1],占去了整個清朝統治時間的一半。康熙帝在位六十一年,而雍正帝在位十三年,乾隆帝在位六十年(這還不算入他當太上皇的三年又四個月),加在一起共一百三十四年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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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春巡憶戊辰, 同扶鳳輦侍慈親。 行宮抱疾催旋轡, 猶恐懷歸勞眾人。 |
” |
— [清]弘曆 |
乾隆功與過
乾隆即位之後,他一方面多次下令鐲免正賦雜稅,革除苛政,減赦罪犯,對被雍正無情打擊的皇親國戚和王公大臣寬大處理。他還開設博學鴻詞科,招攬天下俊傑,編纂大型圖書.標榜文治。另一方面,他懲治貪官,打擊朋黨,大興文字獄,禁毀書籍,嚴格控制知識分子的思想。這些剛柔並濟的統治方式,使得乾隆朝前期的政治頗有特色。
在武功方面,乾隆曾不無得意地宣傳自己在軍事上有十大戰績∶兩次平定大小金川的叛刮亂、兩次平定準噶爾部叛亂、兩次與廓爾喀作戰、平定新疆回部大小和卓的叛亂、平定台灣天地會林爽文起義、與緬甸和安南作戰。乾隆以此作為自己的"十全武功",並因此自稱「十全老人」。其實,這所謂十全武功,水分實在太多。
清政府頒布的《大清律》規定,凡是被統治者認為是十惡的,例如謀反、謀大逆、殺害本地行政官員等等,一律要被處以極刑。其他如老百姓的集會結社、聚眾罷市、喧鬧公堂和編寫違禁歌曲等,一律在嚴禁之列。
乾隆朝還實施嚴格的保甲制度來防止百姓反抗。不論城鄉,每十戶人家設立一個牌頭,十個牌頭設立一個甲頭,十個甲頭設立一個保長。每戶人家門上必須懸掛一面牌子,上面寫着戶主姓名、家中成年男子的數量,同時還需要登錄在當地官府冊籍之上,以便於隨時稽查。如果發生了反抗朝廷的事情,保甲制度下的有關人家要一併連坐,以此達到各戶相互監督的作用。
乾隆朝還實行苛刻的文化高壓政策。大規模的文字獄和禁毀書籍,使得整個社會萬馬齊喑,百姓們絕口不談政治。知識分子只能埋頭於程朱理學或者考據學之中,以此來消磨時間和智慧[2]。
乾隆朝雖然號稱盛世,老百姓的日子卻十分艱難。尤其是遇到自然災害時,逃荒要飯、賣兒賣女的現象時有發生。鄭板橋曾經寫過一首題為《逃荒行》的詩,十分生動地描述了農民逃荒的悲慘場景。
從乾隆中期開始,清王朝開始走向了下坡路。直到乾隆末期,所謂的盛世已經徹底結束。成倍增長的人口所引起的壓力,朝廷未能解決的尖銳的民族矛盾、階級矛盾以及統治集團的徹底腐朽都使得這個所謂的天朝上國開始病態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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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康乾盛世經歷了康熙、雍正、乾隆,持續時間長達一百三十四年 ,搜狐,2020-04-19
- ↑ 乾隆一朝的功與過:盛也乾隆,衰也乾隆,搜狐,2021-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