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城縣圖書館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連城縣圖書館是1985年1月經連城縣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 1987年10月1日新館落成面向社會開放,是我縣唯一一所縣屬公共圖書館。該館座落在縣城北大街,是一座五層辦公樓,建築面積1761平方米,藏書總量12萬餘冊,其中古籍655冊。2009年、2013年參加全國公共圖書館評估定級,分別被文化部評為「三級圖書館」和「二級圖書館[1]」;2016年被福建省文化廳授予「全省古籍保護工作先進單位」稱號。
基本介紹
連城縣圖書館是1985年1月經連城縣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 1987年10月1日新館落成面向社會開放,是我縣唯一一所縣屬公共圖書館。本館編制數9人,其中大專以上學歷7人,中專學歷1人,中學學歷1人,現有中級職稱[2]4人,初級職稱4人,職員1人。書架總長度3000米;設機讀目錄,報刊題名目錄1套。本館規章制度有《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管理》、《連城縣圖書館文明服務公約》、《創建文明圖書館標準》、《連城縣圖書館文獻保護規章制度》、《地方文獻閱覽規則》、《館長崗位責任》等十九項。本館實行競聘上崗,分工明確、職責明確。本館還建成了連城縣圖書館網站並上線運行。
連城縣圖書館嚴格按照省文化廳制定的《縣級圖書館工作條例》等各項業務標準開展工作,圖書標引着錄按《中圖法》標引,依《普通圖書着錄規則》着錄,書刊借閱採取全開架無償服務方式,每周開放時間42小時,共辦理借書證2048本,接待讀者3.5萬人次,書刊流通5.4萬冊次。本館堅持開展服務宣傳周活動、世界讀書日活動和全民讀書月活動等,並每年把讀者活動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結合本館實際,因地制宜,舉辦各種圖片展、專題書展、專題講座、書刊名謎競猜、小讀者讀書活動、流動書箱、建立圖書借閱點等活動。加強圖書館與基層文化中心的聯繫,積極參加文化下鄉活動,每年購買一批有關農業科技等方面的書籍送至鄉鎮文化中心點,並對文化中心的管理人員進行圖書業務指導。
連城縣圖書館除開展正常讀者服務工作外,還編撰具有地方特色的《連城地方資料目錄索引》二輯,《丹霞書評專輯》二輯,徵集譜牒62個姓氏,計474種708冊;收藏連城籍作者着的「連城人寫連城事」經過報刊發表或出版社出版的記事、散文、詩歌、隨筆,宣傳國家4A級冠豸山旅遊風景區、四堡古籍雕版印刷、培田古民居、長、短篇小說等作品計1180種1450餘冊。截止目前,本館收集了連城黨史資料、連城文史資料、客家文學、年鑑、縣鄉(鎮)村志等2750冊,豐富了館藏建設,發揮了我館的特色服務工作。
連城縣圖書館自1988-2011年均被縣委縣府授予「文明窗口」稱號;1989年10月被省文化廳授予「1988-1989年度先進圖書館」稱號;1990年被省文化廳授予「宣傳效果獎」和「服務成果獎」稱號;2009年、2013年參加全國公共圖書館評估定級,分別被文化部評為「三級圖書館」和「二級圖書館」;2016年被福建省文化廳授予「全省古籍保護工作先進單位」稱號。
展廳展館
館內設有圖書外借室、報刊閱覽室、少兒閱覽室、科技資料室、地方文獻室、電子閱覽室、采編室、古籍室、辦公室、書庫等;設閱覽座席121個。
館藏實力
該館座落在縣城北大街,是一座五層辦公樓,建築面積1761平方米,藏書總量12萬餘冊,其中古籍655冊。
實用信息
開館時間
夏令時間:
上午: 8:00—12:00
下午:15:00—18:00
冬令時間:
上午: 8:00—12:00
下午:14:30—17:30
周日少兒閱覽室、報刊閱覽室正常開放。
周一館休,周一上午進行政治業務學習,下午進行內務整理。
入館須知
一、保持圖書館內安靜,禁止在館內喧譁或朗讀。入館後請將手機調至震動擋,接、打電話請到館外或洗手間。
二、圖書館是重點防火單位,嚴禁在館內任何地方吸煙、用火。
三、保持館內清潔衛生,禁止隨地吐痰,亂扔廢棄物。
四、愛護館內設施設備,嚴禁隨意塗抹刻畫和破壞設備。違者將視污損及破壞程度予以罰款處理。未經許可,禁止在館內張貼或散發廣告及其他宣傳品。
五、維護館內秩序,不用物品搶占閱覽座位。不得隨意挪動閱覽桌椅。
六、進入圖書館應注意言談舉止文明大方,衣裝整齊,禁止穿吊帶背心、運動短褲或拖鞋入館。
七、禁止攜帶任何食品進入閱覽區。
八、選書時一律使用代書板,以便把抽出來但又不想借的書準確地放回原位。若您實在無法確定原來位置請找管理員尋求幫助,切切!
九、自覺遵守本館的各項規章制度,支持工作人員按章辦事。
十、對違反上述規定者,任何人都有權進行制止和批評,情節嚴重者由圖書館會同有關部門予以處理。
辦證指南
凡需借閱圖書,成人讀者須持有本人身份證,少年兒童憑本人戶口簿,填寫相關信息,並交押金100元,辦理本館借書證,即可免費借閱圖書。
借閱規則
一、凡需借閱圖書,成人讀者須持有本人身份證,少年兒童憑本人戶口簿,填寫相關信息,並交押金100元,辦理本館借書證,即可免費借閱圖書。
二、讀者憑證可在本館外借室、少兒室借閱圖書,每次限借書二冊,期限30天,逾期不還者,超過一天罰金一角。
三、在辦理借閱手續時,讀者應對所借書刊進行檢查,若發現污損、殘缺及錯號等現象,應及時申述,以明責任。否則歸還時發現此類現象,按損壞圖書等情況處理。
四、圖書是國家財產,每一位讀者都應注意保護,勿使污損和遺失;如有污損和遺失,要加倍賠償,對貴重或絕版圖書,須數倍罰款。
五、本館借出的圖書有特殊需要時,有權通知讀者限期歸還;逾期不還,按超期處理。
六、借書證不得轉借他人,如有遺失,須立即向本館聲明,視情能否予重新辦理。丟失書刊應在還書期前向借閱處申明賠償,書刊逾期罰款並承擔賠償責任。
七、報紙、雜誌及陳列在閱覽架上的連環畫、兒童讀物,均可免費閱讀,閱畢放回原處,不得攜帶出室。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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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文化部將開展第五次公共圖書館評估定級工作,中央政府門戶網站,2013-03-21
- ↑ 中級職稱到底有什麼作用? ,搜狐,2020-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