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继母系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过继母系,是指在父系社会中的一种制度,最主要的目的是继承产业,解决家庭缺乏男性继承人的问题。在一个父系传承为主、女性无继承权的地区,如一名出嫁女性,其原生家庭的家产、事业无子传承,就可以令孩子改从母姓,获得继承权。日本流行的入赘与婿养子,亦是过继母系的一种模式。过继母系也会影响一个人的族群或国籍,如于二二八事件中遇害的汤德章律师,父为日本东京人,母为台湾台南人,汤律师因过继母系,被视为台湾人[1]。
抽猪母税,又称抽猪母租,即过继母系。是闽南人、台湾人的习俗。
原指早期闽南旧习,农家将母猪借予佃农或他人饲养,直到母猪生小猪时,可取回部分的小猪,当作自己的报酬。“抽猪母税”后成为一句婚姻的台语术语,是指台湾人早期的一种惯例:入赘的男子,约定由一个或多个儿子“从母姓”,为女方继嗣,是为“抽猪母税”。
有时,非入赘的男子,只是“女方无兄弟”、“女方兄弟无子”,有时甚至只是“女方家中需要较多男丁负责祭祖”等,也会有“抽猪母税”的情况发生。
闽南、台湾
参考文献
- ↑ 72年前二二八事件罹难者汤德章 台南追思缅怀. 中央社. [2019-08-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