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郜元宝 | |
---|---|
出生 |
1966年 安徽 |
国籍 | 中国 |
职业 | 教授 |
知名于 | 复旦大学中文系教授,中国现当代文学专业博士生导师 |
知名作品 |
《拯救大地》 《在语言的地图上》 《鲁迅六讲》 |
郜元宝,男,汉族,1966年生于安徽铜陵,复旦大学中文系教授,中国现当代文学专业博士生导师。曾为台湾大学客座教授、悉尼大学访问学者、韩国高丽大学客座教授等。研究领域有中国现代文学史、当代文学评论、现代汉语与中国新文学的关系史、鲁迅研究、西方美学和文艺思想。著有《拯救大地》《在语言的地图上》《鲁迅六讲》《另一种权利》《午后两点的闲谈》《现在的工作》《说话的精神》《在失败中自觉》《惘然集》《为热带人语冰--我们时代的文学教养》《鲁迅精读》等论文、随笔杂集。译著有《人,诗意地栖居:超译海德格尔》。
简介
郜元宝,安徽铜陵人,1982年考入复旦大学中文系本科,连续读书十年,1992年博士毕业,留校任教至今。现为复旦大学中文系教授,中国现当代文学专业博士生导师,曾为台湾大学客座教授、悉尼大学访问学者、韩国高丽大学客座教授等。 社会兼职有复旦大学中文系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现代文学学会理事、中国当代文学学会理事、中国文艺理论学会理事、上海市作家协会理事、,上海市中长篇小说奖评委、鲁迅文学奖终审评委、二十一世纪文学大奖评委等。曾获2002年"冯牧文学奖·青年批评家奖"、2003年"唐弢文学奖"一等奖、2004年教育部优秀青年奖励资金资助、2007年教育部"跨世纪人才"奖励基金资助等。
研究范围
中国现代文学史、当代文学评论、现代汉语与中国新文学的关系史、鲁迅研究、西方美学和文艺思想。
所开课程
当代文学专题;语言转向与文学发展;鲁迅研究;中国现代文学流派研究;先后指导三名现当代文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
科研成果
永恒的探索(江西人民出版社1995年)
拯救大地(学林出版社1994年12月)
海德格尔存在论的语言观(浙江教育出版社1998年10月)
在鲁迅的地图上(文汇出版社1999年1月)
鲁迅六讲(上海三联书店2000年)
生命的意义(译著,台湾业强出版社,1997年8月)
人,诗意地安居(译著,上海远东出版社1995年3月)
李长之批评文选(编著,珠海出版社1998年10月)
人,诗意地栖居:超译海德格尔(编译 北京时代华文书局2017年6月)
郜元宝“易读鲁迅”专栏之三:二十年来话《风筝》|天涯·新刊
二十年来话《风筝》
郜元宝
1
《风筝》值得探讨的问题很多,但我以为问题主要集中在结尾,而最不容易理解的也正是《风筝》的结尾。
要讲清楚《风筝》这个奇怪的结尾,必须对这篇作品所描述的两兄弟童年时代那件伤心的往事有一个通盘了解。事情很简单,第一人称讲述者“我”从小就不爱玩风筝。不爱玩风筝也没什么。虽然大多数孩子可能都爱玩,但人各有志,总有例外。但这个“我”有些特别,不仅自己不爱玩风筝,还反对别的孩子放风筝,理由是玩风筝是最没出息的孩子才干的事。
这理由当然站不住脚。普通的一种游戏和爱好,被“我”这么一说,几乎成了无法原谅的罪过,“我”还真是霸道得不行。
但“我”的小弟弟酷爱玩风筝。买不起风筝,哥哥又不让玩,所以他就特别羡慕那些可以随便放风筝的孩子们,经常“张着小嘴,呆看着空中出神,有时至于小半日。远处的蟹风筝突然落下来了,他惊呼;两个瓦片风筝的缠绕解开了,他高兴得跳跃”。弟弟爱风筝爱到痴迷的地步,这一切在做哥哥的看来,自然“都是笑柄,可鄙的”。
碰到这样的哥哥,弟弟真是倒霉透了。没办法,他只好偷偷找来一些材料,躲在一间不太有人去的堆杂物的小屋,自己动手,制作风筝。就要大功告成时,被“我”发现了。“我”想弟弟真没出息,干吗不好,为啥背着人做风筝?当时的“我”气愤至极,二话不说,抢上前去,手脚并用,彻底砸烂了弟弟“苦心孤诣”快要糊好的那只风筝。
“我”凶巴巴地做了这件事之后,毫不在乎弟弟的感受,扬长而去了。
此后兄弟二人再也没有提起这件事。
不料二十年后,“我”偶尔看到一本外国人研究儿童的书,知道游戏是儿童最正当的行为,玩具是儿童的天使,这才恍然大悟,也幡然悔悟,意识到二十年前那一幕乃是对弟弟进行了一场“精神的虐杀”。一种迟到的惩罚终于降临到我头上,“我的心也仿佛同时变了铅块,很重很重地堕下去了”。
于是“我”就想弥补二十年前的错误,但又不知怎么办才好。“送他风筝,赞成他放,我和他一同放。我们嚷着,跑着,笑着。——然而他其时已经和我一样,早已有了胡子了。”既然这些都不行,那就只剩下一个办法:当面向弟弟认错,求他原谅。
也是没有想到,听了哥哥“我”的致歉和忏悔,人到中年的弟弟居然说:
“‘有过这样的事吗?’他惊异地笑着说,就像旁听者别人的故事一样。他什么也不记得了。”
弟弟的反应大大出乎“我”的意料。“我”本来以为弟弟应该说:“‘我可是毫不怪你呵。’我想,他要说了,我即刻便受了宽恕,我的心从此也宽松了罢。”不料弟弟竟然把这件事给彻底遗忘了。
如果说弟弟的反应让“我”感到意外,接下来“我”对弟弟的反应的反应,就轮到作为读者的我们感到意外了。“我”是这么说的——
“全然忘却,毫无怨恨,又有什么宽恕之可言呢?无怨的恕,说谎罢了。
“我还能希求什么呢?我的心只得沉重着。”
不知别人怎么看这个问题,我自己自从二十多年前读到《风筝》之后,就一直觉得鲁迅这篇散文诗太怪了。怪就怪在哥哥最后的情绪反应。他小时候禁止家人放风筝的霸道和一点小变态倒也罢了,毕竟年幼无知,而且后来也意识到错了。真正奇怪的是二十年后,当弟弟明确告诉他已经不记得小时候那一幕所谓的“精神的虐杀”,依照常情常理,做哥哥的应该高兴才是,因为至少此时此刻,弟弟已经把那件不愉快的往事忘得干干净净,不会有什么心理创伤,也不会记恨哥哥了。既然如此,哥哥应该为弟弟高兴,也应该为自己高兴才是,怎么反倒更加闷闷不乐呢?
哥哥不仅说“我的心只得沉重着”,接着还用一大段更加阴郁而奇怪的文字,做了这篇散文诗的结尾——
“现在,故乡的春天又在这异地的空中了(郜元宝注:文章说的是在北京看人放风筝,想起儿时故乡的风筝,想起自己对弟弟那一场“精神的虐杀”),既给我久经逝去的儿时的回忆,而一并也带着无可把握的悲哀。我倒不如躲到肃杀的严冬去吧,——但是,四面又明明是严冬,正给我非常的寒威和冷气。”
看《风筝》这个结尾,好像心理受伤的不是小时候被哥哥砸烂心爱的风筝的弟弟,反倒是砸烂弟弟风筝的哥哥。而且这位哥哥发生似乎越来越严重的心理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2
我想不外乎这几种可能。
第一,这个“我”心理有点不正常。他硬是要证实弟弟当时确乎受了伤害,而且硬是希望听到曾经受到过他的伤害的弟弟对他说,“我可是毫不怪你呵”,只有这样,他才能感到满意,心里一块石头才终于可以落地。果真如此,这个“我”很可能就有点强迫症,非要别人的思想感情甚至对往事的记忆都必须走在自己设计的轨道上,他才心安理得,否则就横竖不舒坦。果如此,追根溯源,当然还是因为儿时种下那枚苦果,现在终于要他自己来吞下了。
第二种可能是,弟弟说他完全忘记了二十年前那件事,做哥哥的不相信这是真的。他可能认为弟弟是在骗他,是不想跟他多啰嗦,是在用打哈哈的方法拒绝他的致歉与忏悔。他可能认为弟弟这样做,说明弟弟当时确实受了伤害,而且打那以后一直记着这个伤害,随着时间的推移,心理医学上所谓“创伤记忆”越来越严重,以至于深入骨髓,根本不想接受来自哥哥的廉价致歉与忏悔。也就是说,弟弟至今痛并恨着,做哥哥的这才感到痛苦不堪,毫无办法,所以“我的心只得沉重着”。
这种可能性还可以分成两个方面,其一,哥哥的怀疑是对的,弟弟确实至今仍然痛苦并且痛恨着;其二,哥哥的怀疑错了,这只不过暴露了哥哥的心理变态:他疑心病太重,不该怀疑的偏要怀疑,偏要无事生非,偏要凡事都朝最坏的方向去设想。
无论哥哥的怀疑对不对,这都是一件不折不扣的心理和感情的悲剧。
第三种可能是,这位做哥哥的是一个弗洛伊德精神分析与心理治疗学说的拥护者。这派学说认为,一个人早期的心理创伤,随时间推移,容易压抑在潜意识里。表面风平浪静,连患者本人都以为根本没受到伤害,就像《风筝》里的弟弟说他不记得小时候那一幕,但被压抑在潜意识里的早年创伤会不断从精神深处伤害着患者,在患者意识不到的情况下不断流露出各种精神变态。医治的办法,就是在催眠状态下,诱导患者慢慢回忆起早年的某一段经历,把这段经历从潜意识深处唤醒,让它浮现到意识层面,就好像把身体里的毒性逼出来,从而达到治愈效果。但这种心理和精神上的治疗过程相当麻烦,对患者来说也非常痛苦,而且不一定总能奏效。
做哥哥的“我”也许正是想到这一点,才为他的弟弟感到深深的悲哀,同时也对他自己少年时代的糊涂和粗暴追悔莫及。被害者经过施害者特别的提醒,也无法回忆起曾经遭受的伤害,他的灵魂深处的伤口因此也就永远无法愈合,而曾经的加害者的道歉与忏悔,无论如何真诚,也永远无法完成了。
鲁迅1922年创作历史小说《不周山》时,就“取了弗罗特说来解释创造——人和文学——的缘起”。对弗洛伊德学说,鲁迅是熟悉的,他在《风筝》里从另一个角度借鉴弗洛伊德学说写下这个结尾,也并非不可能。
第四种可能,是“我”从弟弟这一精神个案出发,进一步想到类似弗洛伊德学生卡尔·荣格的“集体无意识”,想起他本人在三年前创作的《阿Q正传》里,通过阿Q形象的塑造所揭示的民族集体的精神健忘症。
鲁迅感到痛心疾首的中国文化痼疾之一,就是健忘症。阿Q对许多事情似乎只有动物式的短暂记忆,很快就会忘记几分钟前的屈辱和不幸,立刻“飘飘然”起来。鲁迅经常提到“中国人是健忘的”(《十四年的“读经”》),“中国人虽然自夸‘四千余年古国古’,可是十分健忘的”(《祝<涛声>》)。
《风筝》里的“我”想起站在面前的(应该也是读书识字的)弟弟竟然像阿Q一样,对曾经的伤害与屈辱如此健忘,想起要以自己微弱的呐喊叫醒患了深度健忘症的民族是如何困难,想起他试图唤醒弟弟过去所遭受的“精神的虐杀”恰恰是由自己一手制造,就像《狂人日记》中的“狂人”最后发现,他到处控诉整个文化历史的“吃人”本质,偏偏自己也吃过“妹子的几片肉”,二十年前被自己砸烂的那只“风筝”,不就像“妹子的几片肉”,都是家庭内部“吃人”行为的牺牲品吗?区别只在于一个是肉体的吃与被吃,另一个是“精神的虐杀”。更令人沮丧的是,既然“我”作为家庭内部“吃人的人”和家庭内部“精神的虐杀”的制造者,做出如此真诚的道歉和深刻的忏悔都会落空,那又怎能期望在全社会、全民族范围内更加残酷的吃人者与被吃者、“精神的虐杀”的施与受双方,有朝一日会恍然大悟,幡然悔悟,并且互相原谅呢?
3
我现在所能想到的,也只有这四种可能的解释。
但我不能肯定,究竟哪一种解释更接近事情的真相。鲁迅的高明就在于他给《风筝》安排了这样一个看似突兀而古怪的结尾,奇峰突起,又戛然而止,让人迷惑,又让人似乎可以展开无限的遐想。
但不管我们怎么迷惑,怎么猜测,怎么遐想,有一点可以肯定:人类之间相互所加的伤害,不管是轻是重,是作用于肉体还是作用于精神上的,是此刻当下,还是在遥远的过去,甚或懵懂的儿时,对受害者和施害者来说,其后果都非常严重。尤其精神的伤口,不是你想治愈,就能治愈得了。因此,关爱兄弟和邻舍,呵护幼小稚嫩而脆弱的心灵,是人类最值得去做、最需要去做、最应该去做的事。爱人如己,没有比这个更重要的了。
或许有人要说,上述推测和遐想纯属多余,都是“过度阐释”,鲁迅很可能根本就没想那么多。他只是大笔一挥,随便写写。
能这么说吗?这就要讲到《风筝》的漫长创作过程了。
《风筝》写于1925年,但早在1919年,鲁迅就发表过一组简短的寓言故事,其中一篇《我的兄弟》,故事情节(包括结尾)跟《风筝》一模一样,只是内容和文字描写要简单得多,显然是《风筝》的雏形或初稿。因此,至少在公开发表的文本层面,《风筝》的创作,前后持续了六年之久。如果算上初稿《我的兄弟》的构思,这个创作过程就更加漫长了。一篇短短的散文诗,大才如鲁迅,竟然也要花去六年多的时间才定稿,能说这只是他大笔一挥,随便写写,而并无什么微言大义吗?
2018年11月29日初稿
2019年2月27日改定
郜元宝,学者,现居上海。主要著作有《鲁迅六讲》《汉语别史——中国新文学的语言问题》等。[2]
参考资料
- ↑ 个人简历网
- ↑ 郜元宝“易读鲁迅”专栏之三:二十年来话《风筝》|天涯·新刊 ,搜狐,2019-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