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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研究室,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24号)和《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09〕6号),设立重庆市人民政府研究室[1],为市政府直属机构。
目录
主要职责
(一)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牵头组织市政府重要会议的文件起草,参与向党中央、国务院及其领导同志的工作汇报和市委重要会议的文件起草工作。
(二)负责组织或参与对重庆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创新、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和咨询意见。
(三)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单独或组织、协同有关方面起草、修改市政府有关重要文件,起草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等文稿。
(四)组织市政府决策专家咨询委员会开展重大决策咨询和重点课题研究,协调政府系统调研力量和社会力量开展专题研究。跟踪研究国内外发展形势,收集、分析、整理和报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信息、动态,为市政府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
(五)加强与国务院研究室的沟通联系,开展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决策咨询部门的工作交流。
(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2]。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重庆市人民政府研究室设8个内设机构:
(一)人事秘书处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政务公开、安全保卫工作;承办机关组织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承办机关后勤服务、财务、资产管理和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 综合处
负责组织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参与改革发展、经济运行等方面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起草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综合性讲话和报告等文稿;跟踪、收集、分析、整理和报送国内外发展形势及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信息、动态,为市政府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参与起草向党中央、国务院及其领导同志的工作汇报和综合性会议文件。
(三)经济处
负责跟踪分析经济运行态势,开展财税、金融、工业、园区、科技、信息化、企业改革、国资管理、民营经济、节能减排等方面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起草或参与有关重要讲话、文件等文稿。
(四)农村处
负责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农业农村经济、区域经济、扶贫开发、三峡库区和渝东南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起草或参与起草有关重要讲话、文件等文稿。
(五)建设处
负责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国土资源、交通能源、房地产业、物业管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等方面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起草或参与起草有关重要讲话、文件等文稿。
(六)商务处
负责外经外贸、外事侨务、港澳台合作、开放平台、区域合作、商贸物流、旅游会展、中介服务、市场监管等方面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决策建议;起草或参与起草有关重要讲话、文件等文稿。
(七)社会处
负责人力资源、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人口和计划生育等方面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起草或参与起草有关重要讲话、文件等文稿。
(八)政法处(决策咨询联络处)
负责政府自身建设、党风廉政、公安司法、信访稳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党派统战、民族宗教、民政群团、社区建设等方面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市政府决策专家咨询委员会开展重大决策咨询和重点课题研究,协调政府系统调研力量和社会力量开展专题研究;起草或参与起草有关重要讲话、文件等文稿。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党群工作。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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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重庆市机构改革,新机构挂牌成立! ,搜狐,2018-10-24
- ↑ 重庆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主要职责机构职能,重庆市人民政府,2019-07-19